西部新闻网消息 (记者 文风)去年7月26日,三原县发生了一起昔日学生杀害中学老师母女的血案,曾引起各界关注。2011年11月14日,咸阳市中级法院对这起恶性入室抢劫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2010年7月26日,在咸阳市三原县新中医院家属楼5层,35岁的中学老师刘长青和她年仅8岁的女儿被人凶残的杀死在家中。7个小时后,三原警方成功的将两名犯罪嫌疑人陈晨和张鑫抓捕归案。令人震惊的是,这两个19岁的年轻人杀死的竟然是他们曾经的老师,其中陈晨还是租住在刘老师隔壁的邻居。
2011年11月14日下午4时许,4名法警押解着张、陈二人进入法庭,引起旁听席一阵群众骚动。法官随后宣读了一审判决书:被告人陈晨、张鑫以抢劫为目的,共同持刀故意杀人,致两人死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鑫、陈晨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且张鑫归案后至一审审理期间认罪态度较差,陈晨认罪态度一般,对两名被告人均应依法予以严惩,故张鑫、陈晨的辩护律师所提对张鑫、陈晨从宽、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据此,法院宣判:被告人张鑫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陈晨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张鑫、陈晨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交通费2000元、丧葬费30293元,共计32293元,并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案件回放两少年入室抢劫杀死老师和8岁女孩
2011年7月26日下午1时许,女教师刘某正在家中书房上网,女儿在客厅看电视。听见敲门声,刘某开门一看,原来是家住隔壁的陈晨,自己曾经的学生。得知他家中水管坏了,想来借水,刘某便毫不犹豫地让其进家里,转身继续上网。也就是从这次借水开始,陈晨名为3次借水实为3次踩点,确认家里只有老师和女儿母女两人,最后一次出门时,他便将门虚掩。随后回家取出早已准备好的匕首和同伙张鑫推开虚掩的房门,再次返回到老师家。陈晨将在客厅看电视的小女孩杀害,张鑫将老师杀害。逃离现场时,陈晨发现老师的腿似乎动了一下,又折回对其连捅数刀,甚至把刀尖捅弯。随即又从茶几上的包内搜走300多元现金及一张银行卡,后用老师的钥匙将其家门反锁逃离。当晚9时许,接到报案后,三原县公安局立即展开侦破工作。通过对现场勘查,调取家属院附近监控录像分析及走访确认,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陈晨和张鑫。7月27日凌晨3时许,高陵县泾末大桥收费站附近一小旅馆内,犯罪嫌疑人陈晨被抓获。1个小时后,泾末大桥收费站职工宿舍内,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张鑫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