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该林地是,为了落实旬阳县委、县人民政府,旬办发(1997)7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奖励干部职工从事山地开发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由承包人投资栽植,在97-98两年曾向县林业交、扣承包费用12000元;尔后承包人把半生青春奉献在该片林地上长期耕作、绿化、育苗,树木生长旺盛。
2011年5月2号县移民局负责修建河堤工程,强行让各施工队用装载机、挖掘机将长约1000米宽30余米,林带和苗圃地苗木挖掉。共挖掉白杨、金丝柳、中槐、榆树1215根,价值370320元;丁香、银杏、白玉兰、雪松、红叶李、紫薇等大规格绿化苗20244株,价值496520元;果蔬价值15万元,两块苗圃及树木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31966元。
事至今已7个月之久,赔偿问题得不到落实。县移民局谢局长和县政法委(原)屈副书记的承诺得不到履行,受害人来回苦苦奔走在相关单位踢皮球的道路之间。为此敬请社会新闻媒体对受害弱者给以关注和帮助,同时请相关领导给以重视落实。(责任编辑:郭欣)
受害人电话 :13299153009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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