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足浴房藏身莲湖公园 负责人:为补贴经济
核心提示
■公园育花场变成驾校;公厕改装后变成住房;莲花湖畔有座“私人会所”;“小萝卜头”雕塑旁“加盖”足浴房……连日来,不少市民向本报投诉,走进西安莲湖公园,扑面而来的是浓重的商业气息和公众利益被侵犯的场景。以上市民提出的几大质疑和问题希望相关部门管一管。
■对此,西安莲湖公园相关负责人说,事业单位经济上支撑不住,所以出租了一些闲置土地、门面房等。律师认为,该公园的一些做法违反了《西安市城市园林条例》。
质疑
公园育花场变成驾校?
西部新闻网消息:(记者姬娜\陈烨实习生董艾青 )近日,不少市民向本报反映称,西安莲湖公园环境被商业化,公园东、北、西临街的通透围栏被私营商铺、场地所取代,既影响了城市美化,也侵害了公众利益。公园沿原围墙或建商铺、房屋出租,或另辟新门连接园内建筑整体出租。公然出租公共园地,人为破坏公共休闲娱乐环境,人民公园成为私家乐园。在肆意出卖沿园场地的同时,竟然将园内育花(苗)场整体出租,成为私人经营的驾校练车场。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莲湖公园,在北门大门内,一个硕大招牌格外引人注意——“天平驾校”,不知情的外地人还以为是来到驾校了,而非公共场所的公园。走进公园深处,记者看到“驾校”占了很大一片地,有几辆车在里面停放,还有人在学车。
公厕改装变成住宅?
“公园南边这套房子,原来是个公厕,你看,门头上面还有原来写有男、女公厕的地方凸出来的部分,现在经过改装后竟然变成了住宅,也不知道住在里面的人是啥感觉啥味道。原有公厕变成私人住宅后,公园又花钱新修了公厕。”市民凌女士对记者说。记者看到,这套房子的“模样”跟公厕非常相似。此外,在公园门口不远处新修的公厕旁边,也有一个房子,外面晾着衣服,一位老太太看到记者拍照,立即关了门。
公园内住着20多户人家?
“园内许多原管理用房,住进了近20多户人家。住户晾晒被褥、堆放杂物、停放车辆,影响了园内环境。即便是困难职工,也应通过申请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渠道解决居住问题,而不能侵占公众利益,在公园内居住安家。”贾先生说。记者在现场看到,确实有多处房子外面晾晒衣服,门口处挂着门帘。
湖畔有座“园中院”?
“你看公园竟然将园内中心、莲花湖畔、松竹环绕的园内最好的建筑——占地大约1亩多的原青少年书画辅导园,整体出租了。租赁的老板将原来通透的院墙改为封闭墙,安装了封闭钢铁防盗门,又增建了玻璃房,沿湖架设起铁丝网,室内布设高档家具和空调,高档轿车自由出入,公园出现‘园中院’,出现‘私人别墅’,成为‘富人’乐园。”市民贾先生一边说一边给记者指着说。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栋房子位于莲花湖畔,是个观景的好地方。房子的一边架起铁丝网,游人难以走进。记者等人看到一位穿着白色上衣的男子,他立即关上门说:“这是私人会所,别人不允许进去。”
“小萝卜头”雕塑旁盖起足浴房?
“这里树立着纪念碑,没想到这么近的距离却是茶社、足浴房,而且还是后来加盖起来的房子,让人感觉很不合适。”贾先生说,这块纪念碑是7月份刚刚立的,记者看到上面写着中共西安情报处交通联络站奇园茶社旧址纪念碑。碑的附近有一个“小萝卜头”雕塑,在离雕塑10多米处,有一个茶社,里面有足浴房、棋牌室等。走进茶社,工作人员说:“足浴58元、68元、78元不等……”
说法
公园:经济支撑不住 出租门面房
对于以上问题,西安莲湖公园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别给出了说法。公园内没有私人住宅,只是部分困难家属在里面住着,确实是住了几户住房困难户,他们也要求这些住户不允许把衣服晾在公园内。“荷花池边的那个房子不是私人会所,是一家公司租的办公场地,至于这家公司租场地具体干啥,我们也不便知道。”当记者问到为何会有厨师时?对方说:“那里是这家公司领导们呆的地方,偶尔做个饭,所以会有厨师。”
“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分全额、差额、自收自支,我们单位经济上支撑不住,所以出租了一些闲置土地、门面房等。”该负责人说,驾校的地方确实原来是花房,现在产生不了价值,所以出租出去,不过现在他们已经意识到问题了,等租期到期后就不续租了。至于车辆问题,只是早晚进出公园。“也不能不允许我们员工们买车吧?我们计划在后面建个停车场解决停车问题。”
律师:违反了《西安市城市园林条例》
对此,陕西信邦律师事务所丁锐律师说,莲湖公园的这种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城市园林条例》。该条例第21条规定,综合性公园及专类园已有的水面、植被应当保持原有比例和面积,不得擅自减少或者改变用途。在园林内设置为游人服务的商业摊点、娱乐场所和广告标志,应当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控制数量,经批准方可办理其他经营手续,并须按批准地点设置。
该条例第30条规定,擅自占用、出租、转让城市园林用地以及其他改变园林用地性质的行为,擅自在园林内设置商业网点、娱乐场所、广告标志的,由市或者区、县园林行政管理部门按管辖权限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从侵占之日起,按每日每平方米或每件处以十元罚款;造成园林用地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第31条规定,车辆擅自进入园林内的,由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按有关规定当场处以三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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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公园建在唐代长安城的“承天门”遗址上。明洪武十一年,朱元璋次子朱爽在这里建造了王府花园,挖池引水广种荷花,取名“荷花池”。清康熙七年(公元1668年),巡抚贾复汉主持疏浚池泥,并改名“放生池”。1916年辟为莲湖公园,公园面积60000平方米,水面占公园面积三分之一。每年夏天,莲湖公园都会迎来成千上万的游客,莲湖公园的荷花已经成了西安市内的一大景观。(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