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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各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被吊销执照

www.cndongbu.cn(2011-11-2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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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  
          西部新闻网消息:(记者 李治燕)为确保农民工在2012年春节前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即日起至明年1月15日,省人社、住建、公安、国资、工商等部门及工会联合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检查中发现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有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据介绍,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用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都将及时依法查处。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人社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将依法及时向公安部门移交。如果用人单位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群众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可向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举报投诉,电话029-87421392。(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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