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市人社局此前对全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2010年度考核评议,确认了491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305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同时,依据考核评议结果,对执行定点服务表现优秀的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等32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奖励。
按照综合考核评分结果,市人事局对综合考核评分75~79分的13家医疗机构、70分以下的5家医疗机构按规定给予了处罚。另外,取消了6家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其中5家被取消职工定点资格,分别为长延堡街道办事处长延堡村卫生室、兵器工业部521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西安市公交总公司第二公司医务室、西安市政府财贸院卫生所、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九研究院第七七一研究所职工医院被取消居民定点资格。
491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305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具体名单已经在市人社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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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启用“一站式”医疗救助系统
救助对象住院只需交纳自付费用
近日省民政厅发出通知,我省正式启用医疗救助软件系统,这将改变过去单一的医后救助方式,通过与医院网络结算,成功实现对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的“一站式”救助服务。
今年6月底,我省各级民政部门已将全省300.4万城乡困难群众基本资料录入困难群众软件信息库。通知要求,要将全省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软件“一站式”服务范围。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将患病需住院治疗的优抚对象(7~10级残疾)、低保边缘群体等其他困难群众通过事前审批、录入系统的方式,纳入“一站式”救助范围。
通知要求,“一站式”救助应按照医疗救助软件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对患病住院的救助对象,应按照救助对象入院即治、民政部门医中即审、定点医院医后即结的程序,救助对象只需交纳自付费用即可出院;对于门诊救助,应按照民政部门事先审批并确定救助定额,救助对象门诊定额内即时消费的程序办理。住院以及门诊救助金可由医疗机构(药店)先行垫付,民政部门定期与医院结算,及时足额将救助资金拨付定点医疗机构,并将医疗救助具体内容进行公示,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责任编辑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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