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消息: (记者许森枷 实习生边瑞) 8月30日,媒体曾报道子洲县永兴煤矿瞒报3起安全事故。近日,省政府官方网站“舆情反馈”栏目回复:瞒报属实。调查组建议将该矿矿长、副矿长、承包人等直接管理生产人员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今年7月,近百名川渝籍矿工联名向子洲县政府反映,子洲县永兴煤矿董事长刘某恶意拖欠工人工资,为提高产量置生产安全于不顾,导致三起死亡事故和十数起工伤事故,且均未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7月末,子洲县成立联合工作组,并责成县安监局调查矿工反映的“安全事故”问题,但在一个月的调查之后,尚无任何消息。8月份,媒体记者前往调查后证实了群众所反映的情况,并在文章中指出:“这些死难的矿工来自贫困乡村,他们遇难后尸体被拉到外省火化或土葬。”
经查,子洲县永兴煤矿3起瞒报事故情况属实。调查组已按程序提出了处理建议:一是对永兴煤矿3起瞒报事故共计罚款人民币450万元,责令该矿停工停产整顿。二是建议子洲县人民政府向榆林市人民政府做出深刻书面检查。三是给予监管不力的县工贸局和安监局相关责任人党内纪律处分。四是给予该矿法定代表人刘生东罚款6万元的处罚。五是将该矿矿长、副矿长、承包人等直接管理生产人员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