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消息:(西安晚报记者 李卓洋)昨日下午,市交管部门在交警莲湖大队召开“12·2”环城西路交通事故情况通报会,通报会上,交管部门就此次交通事故的初步调查结果进行了说明。据了解,肇事司机已被依法刑拘。
2011年12月2日下午6时14分,肇事司机曹安驾驶陕AD9580号重型自卸货车,沿环城西路向南行驶至西站街口向西右转弯的过程中,货车右前部将前面骑电动自行车的徐某和其坐在后座的女儿徐某某撞倒,之后货车的右后轮又碾轧到徐某某的头部,致徐某某当场死亡,徐某受伤,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随后,交管部门迅速对现场进行勘察,调查事故原因。
警方查明,肇事司机曹安,男,今年26岁,家住西安市工农路,其驾驶的陕AD9580陕汽牌黄色重型自卸货车,所属企业为陕西二环土方保洁工程有限公司。伤者徐某,今年42岁,其女儿徐某某今年仅10岁,是我市一所小学的学生。
经过初步调查,肇事司机曹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前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等规定。
目前,肇事司机曹安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这起道路交通事故正在依法办理之中。交管部门表示,一定会依法、公正、迅速地处理此起案件,给市民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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