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 祁铭 通讯员 王富强)为了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榆林男子黄某便想到了透支信用卡金额的办法,没想到却将自己送进了监狱。
2017年10月26日,黄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工业园区分局刑事拘留,日前,榆阳区法院以黄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5月份,黄某以自己在一家大型公司上班为由,在邮政储蓄银行申请办理一张信用额度为8万元的信用卡,后将恶意透支的资金用于个人开销。截至2015年10月,总透支本金78204.9元。经邮政储蓄银行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信函、上门等方式催收,黄某拒不归还所欠款项。
法院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为保护国家信用卡管理制度以及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打击刑事犯罪,依法判决黄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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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是个小社会,蕴藏世间百态,人情冷暖。在这里,有太多的一失足成千古恨。由朴素道理延伸出来的法律要义,在每一宗庭审中反复被体现,被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