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通讯员谷玥)近年来,陕西省汉中市洋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要求,坚持将涉案财物规范化管理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抓手,确立“三到位”管理机制,勇于突破,由程序性管理向实体性管理深入,涉案财物管理层次得到有效提升,并取得一定成效。
该院党组坚持把涉案财物管理作为规范司法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来抓,专题研究部署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检察长多次对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审阅修订专项检查报告;涉案财物管理工作逐渐成为一项受重视的常规工作,形成“院党组布局、案管办主导、各部门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该院成立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公诉、案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涉案财物管理领导小组,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纳入院党组的统一指挥下统筹开展;对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查封、扣押、冻结、移送、接收、保管和处理与案件有关的财物工作进行了规范,明确职责权限,突出分工配合与监督制约,细化操作流程。
现在该院基本建成涉案财物保管室,配备保险柜、铁皮柜等必要的设备设施;指派专人统一保管涉案物品;将涉案财物管理纳入院对部门的考核,明确将查封、扣押、冻结、保管、移送、处理涉案财物不合法、手续不齐备、财物与清单记载不一致或清单制作不规范等情形,作为执法质量考核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