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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规范检察权运行让群众监督评判

www.cndongbu.cn(2015-07-14)来源:西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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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杨阳)2014年12月26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推进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已完成第一阶段任务,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正式转入对照检查阶段,各项工作不断迈向深入。

  办案过程网上留痕全程记录

  办案质量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四川省检察机关强化内部监督,综合运用各种科技信息化手段和制度规范,切实提升司法工作的品质和效率。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把电子卷宗作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先行先试。目前成都两级检察院实现所有刑事案件卷宗数字化、电子化,7月1日起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实现公安机关同步移送电子卷宗。今年以来,成都市检察院已制作电子卷宗6331件14966册117.8万余页。

  “电子卷宗不仅显著提升司法效率和办案质效,还能规范司法行为”,成都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苏云介绍,电子卷宗让侦查人员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网上留痕、全程记录,检察机关可以依托电子卷宗更全面、深入地监督侦查活动,有效提升执法办案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

  成都市检察院还集成利用各种信息化平台,全程、实时、制度化监管检察业务流程。该院自主研发超期预警公示平台,全市21家检察院内网主页设有入口。流程监控员每天对本院各项业务工作进行网上巡查和流程监控,对即将到期的案件及时预警。今年以来,共预警13754件、公示107次。

  建立专业化、常态化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使案件质量全面提升。成都市检察院日常跟踪、监控不批准逮捕等10类重点案件,今年以来,已督查重点案件204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38份;建立每季度案件质量集中评查机制,一年来共集中评查案件2089件,评出精品案件16件,优秀法律文书17份,评查结果全市通报后纳入干警绩效量化考核。

  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检察院以案件流程管理为重点,加大查找纠正司法不规范问题力度,努力构建规范司法行为新常态。

  沿滩区检察院制定出台案件流程管理规程,明确监管内容、细化监控标准、落实监督责任,实现全方位动态跟踪、监督和管理。建立案件监督管理情况通报和督促落实机制,案管工作联络人机制、业务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责,加强内部沟通配合,实现案件办理与案件管理无缝衔接。

  未保障当事人权利为瑕疵案

  四川省检察机关以强化外部监督为保障,着力打造“阳光司法”,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四川省检察院专门制定下发《关于全省各市州检察院向地方党委、人大汇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督促各市州检察院按照贯彻落实重大部署、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和检察工作接受人大监督的要求,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专项整治工作。

  截至3月31日,四川省21个市州党委或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均已对当地检察机关专项整治工作作出批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实施。

  四川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保障律师执业、保障当事人权利作为帮助检察机关接受监督、规范司法的重要方式之一,采取各种措施为律师执业和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提供便利。

  四川省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全省1032个律师事务所,发放问卷调查5000余份,收到各地反馈的有效问卷4895份,意见和建议239条,为落实司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奠定重要基础。

  成都市检察院将权利保障和案件信息公开情况列入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经核查发现未按照法律规定依法保障律师和诉讼当事人合法权利、不依法公开案件信息的,作为瑕疵案件全市通报。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重点完善案管部门监督管理、反贪部门审查评议、与看守所协调配合3项制度,保障职务犯罪案件辩护律师会见权。

  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绵阳市检察院反贪部门共查办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的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56件64人,所有案件全部实现接收申请后3日以内许可辩护律师会见,所有案件辩护律师会见时不派员在场,所有案件在有碍侦查情形消失后通知辩护律师可以不经许可会见,实现已起诉案件非法证据排除数为零、无罪判决数为零。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印发邀请人民群众参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办法,使接受外部监督真正变为自觉、形成常态、取得实效。该院坚持重大部署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的同时,以文件形式明确检察机关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基层群众代表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范围、途径和方式。通过构建规范化的沟通联系机制,让群众监督、评判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真开门、开大门,显著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施杰认为,四川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很多做法,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理念的改变,是法治理念的进一步归位。

编辑:新闻网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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