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阳光报记者 赵生杰 贾长安)一边是亲情,一边是政府制订的灾后重建住房补贴审批条件,只需自己签字,亲戚就可拿到3万元灾后重建住房补贴。面对这样的抉择,西安市高陵县政协副主席兼民政局副局长曹秀芳退回了亲戚的灾后重建住房补贴申请书。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2012年危房补助,高陵县政协副主席兼民政局副局长曹秀芳通过民政局给自己亲戚办理几万元危房补助,这样的领导拿着人民的救命钱,却为自己亲戚办理危房补助”。发帖人还将曹秀芳这名亲戚的姓名、住址写得很清楚,并称其“家有两院庄基、有两辆小轿车、在县城有门面经营种子,家庭已经达到小康水平”。
2月7日,记者按照网友提供的地址,在高陵县张卜镇杏王村找到了曹秀芳的这名亲戚。她家的红砖院落并无破损,邻居们也说,这家人在县城还有门面房做生意,“日子好着呢”。
杏王村村主任证实,2011年上半年,县民政局让各乡镇上报灾后重建住房补贴,符合条件的每户可得补贴款3万元。曹秀芳的这名亲戚就把自己报上来了,还对村上说“县民政局领导是我的亲戚,你只管上报”。村主任想着反正县上还要调查核实,就把她家报了上去。
随后,记者来到高陵县民政局核实此事。民政局副局长曹秀芳说,2011年灾后重建住房补贴已发放,每户3万元;2012年的补贴资金还未到位,具体标准未定,只有申请表。记者翻看了2011年的补贴发放花名册和2012年的申请表,并没有发现曹秀芳亲戚的名字。
据曹秀芳副局长介绍,近年来高陵县的灾后重建住房补贴主要发给了连阴雨后土坯房破损倒塌的困难户,县民政局和乡镇相关部门要到申请户家中实地查看,做到严格审批。自家亲戚2011年的确申请了灾后重建住房补贴,申请书到达曹秀芳这里后,曹秀芳清楚这名亲戚不符合灾后重建住房补贴标准,便毫不犹豫地把申请材料退了回去。
采访手记:民政局的灾后重建住房补贴是政府亲民爱民的具体表现,不能弄虚作假,更不能徇私舞弊,曹秀芳副局长此举堪为“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