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网-中国东部网:打造中国东部第一主流媒体 网站热线:13991224333 总编信箱:1182290666@qq.com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东部资讯 > 北京资讯 > 正文

西安市长安区嘉华新苑小区交房收费多多 业主质疑多多

www.cndongbu.cn(2011-12-28)来源:
复制链接关键词:
        西部新闻网消息:(记者张龙 阳光报记者马峰)早在2007年,西安市物价局就发出商品房销售应执行“一价清”规定,房价应包含天然气安装工料费和有线电视安装工料费,不得价外收取,否则购房者可拒绝缴纳。可是长安区嘉华新苑小区在向业主交房时,不仅收取数字电视安装费、热水开口费、室内供暖管道材料费等10多种费用,而且还要强制收取天然气报警器费和天然气主管道1.5米之外的管道费等,引起业主强烈不满。     张先生(化名)在长安区嘉华新苑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到2011年7月份,开发商西安鑫茂源实业公司通知他收房,他兴冲冲来到小区物业办西安秦丰物业管理公司来办理手续,却被告知还要缴纳数字电视安装费、热水开口费、室内供暖管道材料费、电梯运行费、卫生费、装修垃圾费、装修工人管理费、装修货运电梯费等10多种费用,多达三四千元。张先生有点想不通,但是为了早点入住,还是违心把这些费用缴纳了。     最让张先生揪心的是,开发商竟然没有提供交验房子所必须的“两书一表”(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他对房子的质量很不放心,询问开发商,开发商解释等业主全部入住以后统一办理,张先生只好先装修房子。到了12月中旬,房子装修完毕时,西安秦丰物业管理公司贴出了一纸通知:天然气卡已做好,请业主来物业办来领取,领取时需交天然气报警器费378元、天然气主管道1.5米之外的管道费每米25元。业主们虽然觉得这费不该交,可不交就领不了天然气卡表,用不成天然气,只得违心地缴费。12月20日,记者来到长安区嘉华新苑小区内核实情况,在楼门道见到了收费的通知。业主们苦笑着说,不交又有啥办法,毕竟要住房,要用气。记者随后来小区物业办,物业办一负责人称,他们忙的很,天然气卡表出问题了,正通知也业主们换卡表,没有时间接待记者,但是有些情况他清楚,象天然气报警器费和天然气主管道1.5米之外的管道费这些费用是替天然气公司代收的。记者又询问开发商的办公地点,他说不知道。记者拨打了购房合同上留的开发商西安鑫茂源实业公司的电话,接电话的还是物业办工作人员,他们仍说不知道开发商在哪儿。      就物业办强收天然气报警器费和管道费等费用问题,记者来到长安区燃气管理办公室反映情况。长安区燃气办一工作人员非常重视,当即拨打长安区天然气公司电话让其来办公室解释情况,可等了半个小时也不见人来。随后,长安区燃气办派员随记者来嘉华新苑小区核实情况,物业办工作人员同样说没有时间接待,改日再解释此事。长安区燃气办工作人员留下了记者的电话,表示他们调查之后给记者一个答复。截止发稿之日,记者也没有接到长安区燃气办的答复。     就该小区交房没有“两书一表”之事,长安区建筑管理处相关人员表示,商品房竣工交房,必须向业主出具“两书一表”,否则就是违规行为。嘉华新苑小区没有办理“两书一表”,他们将依法进行处理。    记者又来到长安区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反映上述情况,物价局一工作人员记录后表示,将调查此事。12月28日,记者联系长安区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说仍在调查之中。 相关链接:2007年西安市开始实行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和房价备案制度。“一价清”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根据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费用、市场供求状况,在自主确定商品房销售价格基础上,将与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相关的各项基础配套工程设施建设费用、代收代缴费用等一次性计入商品房销售价格。开发商不得在销售价格之外收取任何费用,或委托物业企业在交房时收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价外费用。也就是说,开发商必须将工程建设中已代垫支付的天然气安装工料费、有线电视安装工料费等,一并计入销售价格,购房者在支付了购房款后,不用再另行支付这些费用。(责任编辑:叶子)

     长安区嘉华新苑小区一业主提供得收费票据 (图一)长安区嘉华新苑小区一业主提供得收费票据(图二)长安区嘉华新苑小区一业主提供得收费票据(图三) 
编辑:admin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东部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处理。中国东部网所转载的内容,其版权均由原作者和资料提供方所拥有。
推荐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