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一场闹剧式的冲突后,引发广泛关注。反观当事双方,张妙家属与药庆卫的代理人,却相对沉默。张平选、王辉关了手机,马延明和兰和律师电话很难打通,不过昨日就此事张显和兰和分别在网上发布了帖子,就“20万”的归属发表观点。
西部新闻网消息:(记者李臻 文峰 三秦都市报记者张亮谢斌实习生张永宁)一场闹剧式的冲突后,引发广泛关注。反观当事双方,张妙家属与药庆卫的代理人,却相对沉默。张平选、王辉关了手机,马延明和兰和律师电话很难打通,不过昨日就此事张显和兰和分别在网上发布了帖子,就“20万”的归属发表观点。
张显:此20万非彼20万
昨日11时48分与50分,张显针对2月8日发生的冲突,在微博上连发两条带冲突现场的照片:“昨天,在二十街坊,我没有说一句有辱他人的话,也没有任何攻击性行为,但很遗憾却遭到某些人的辱骂与围攻。”“我遭到马延明等人攻击时,王辉作了自卫性还击,见下图。”很快,这两条微博被网友大量转发和评论。
从13时15分至38分,张显又将一篇名为《关于我们一家为什么声明接受药庆卫“赠与”20万的说明》的博文,拆分成8条微博发布。他在文章开头说:“昨天,张平选等人到药庆卫家去取20万元款,对此,许多人都非常关心,也想知道张妙亲人们的真实想法,我现在就将张平选等人新的声明呈现给大家。”
声明中写道:“2012年春节期间,有人告诉我们说,药庆卫在网上发布公告,为我们家存着20万元,让我们去取。由于我们一家没有文化,平时不看报,也不上网,听说此事后请人上网核实,果然药庆卫在他的微博中发布着这样的公告。”
对于网络捐款问题,声明中说:“在我们放弃民事赔偿要求后,一些网友给我们捐款,对此我们充满感激。请广大网友放心,无论如何,我们不会做不要脸的事情。”
声明最后写道:“我们还需要顺便说明:在药家鑫案件审理期间,药庆卫拿出的20万,本质上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我们既然放弃了诉讼请求,就不会接受该20万元。在我们将该款退回后,药庆卫公告的20万元,是新的意思表示,带来的是新的法律关系。换言之,此20万,非彼20万。对于我们一家前往药庆卫处交涉‘赠与’事宜时发生肢体冲突,属于双方情绪失控后导致的突然事件,我们对此表示遗憾。”
声明最后落款为:王思宇(王辉代理)、张平选、刘小欠。
兰和:索要20万没道理
昨日,药庆卫的代理律师兰和也在自己新浪博客中,发布一篇名为《“索要20万赠款”情理法无据》的文章。
文章开头简短回顾了2月8日发生的冲突:“……张显在楼底下大声喧哗,激扬表达,王辉则对在现场的另一名代理人马延明先生进行殴打,最终引发众怒,随后张显等人被长乐中路派出所带走。”
随后,兰和律师阐述自己的观点,他认为:“2月7日当天,本律师和马延明先生接受药庆卫先生委托,全权处理此事。经过对事件缘由分析,本律师认为张平选所谓‘索取20万元赠款’的行为于情、理、法无据,简直就是一场人为策划的闹剧。”
文章中详细回忆表述:2011年5月26日,药庆卫在律师陪同下,看望了张平选夫妇及张妙孩子,并给张平选留下20万元现金,作为他们养老之用。但在2011年6月5日,该款项被张平选退回。其代理人张显也一再表示,不要药家一分“带血的钱”。
兰和认为,药庆卫只是做了一个赠与的表示,药庆卫与张平选之间并未形成事实上的赠与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该合同必须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前提下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
同时,兰和还在文章中表述:“在张平选能够将网络捐款明细走向公布,证明自己确实已到无钱看病的地步,且对此前在媒体上公布的不实信息进行澄清,并能将‘索款事件’真实内幕公之于众,药先生和本人均愿对张平选夫人看病一事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文章最后,兰和还表示,针对“索款事件”,有几大存疑:如“要钱是张平选和药家间的私事,为何不采取私下沟通交流的方式,而是首先在公众人物张显微博上发布信息,使得事件公众化,不符合常理”。“为何以‘旁观者’自居的张显,一直在微博上对此事大发议论,并于2月8日‘亲临现场’,发表高谈阔论,由配角跻身于主角,最终成了众矢之的,变成新闻焦点?此事件与张显到底是何关系?”
此外,兰和文中存疑问题还有,张平选为何不领取“药家鑫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4.5万元赔偿款。网络对张妙家属的捐款流向和分配等问题。
昨日,马延明也表示,张显博客上的《说明》他看了,但是张显无法面对关于捐款去向一问。“捐款由谁保管?具体支配情况如何?都没有公开。”马延明说。同时,他认为,张显的行为在两个死者家庭挑起争斗,目的是为“名誉权案”解套。此外,马延明也表达了与兰和文章中同样的观点:“不管捐款用在哪儿了,张平选如果能拿出证据证明捐款确实用完了,药家还会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