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消息:(记者 文峰 汪洋 三秦都市报记者 段娜)昨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就日前有网民反映一季度部分经适房申购存在违规现象做出回应。经核实,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自3月3日市房管局官网公布3批经适房申购人名单后,就已对申请人房产信息和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进行了再核查,并发现有25户申请人申报信息存在出入,其中有8户不符合经适房购买条件,决定不予审批经适房购买资格,有2户正在进一步核查。
发现申购造假一律不予审批资格
据悉,自2011年7月23日《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颁布以后,西安市房管局就对经适房资格审核程序进行了调整,采取社区调查、街办初审并公示、区住房保障中心复审并公示、市住房保障中心终审并公示,即“三级审批,三次公示”的办法,并于11月26日开始正式执行。该办法要求在终审过程中,对申请人的相关信息通过西安市房产资讯网向社会公示,同时工作人员逐一核查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房产信息、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并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凡核查中发现问题且问题属实的,以及公示后反映的问题且问题属实的,一律不予审批经适房购买资格。
近期再次调整和完善审核资格
据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人员介绍,近期将对经适房资格审核程序再次进行调整和完善。一是要核查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房产信息、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进行网上公示,并在各大报纸刊登公示报告,力争在公示前将不符合经适房购买条件的申请人剔除。其次加快“联审程序”的实施,通过房管、住房公积金、公安、民政、劳动人事、工商、税务、证券、金融等部门联审,准确掌握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房产、住房公积金缴存、户籍、车辆、就业及收入、社保、纳税、股票及银行存款等详细信息,坚决杜绝骗购经适房的行为发生;此外还要求各级审批部门的工作人员,严肃工作纪律,严把审批关,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提供虚假证明的个人和单位进一步加强责任追究,并欢迎媒体和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西安市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