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消息:记者昨日获悉,经省政府研究决定,保留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和西安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驻北京联络处等被撤销。除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和西安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获准保留外,省政府准予保留的还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市人民政府和杨凌示范区管委会驻北京联络处。
省政府还决定撤销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驻北京联络处。撤销西安市临潼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和榆林市神木县、横山县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撤销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驻北京联络处。
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有关文件中提到,今后未经省政府批准,全省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各类开发区管委会、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和任何形式在北京设立新的办事机构,或者派驻人员以驻京办事机构名义开展活动。各级机构编制管理和财政部门不得为违规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审批编制、核拨经费。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责任编辑:陈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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