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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渭河流域综合治理五年规划(2008年-2012年)

www.cndongbu.cn(2010-06-17)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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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新闻网消息: 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环保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关于印发《陕西省渭河流域综合治理五年规划(2008年-2012年)》的通知(陕政发〔2008〕38号)
 

     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环保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等六部门制订的《陕西省渭河流域综合治理五年规划(2008年~2012年)》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陕西省渭河流域综合治理五年规划(2008年-2012年)
(省环保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

 


 

第一章 渭河流域综合治理现状

第一节 陕西省渭河流域概况
 

  渭河是黄河的最大支流,流域总面积为13.5万平方公里,流经陕、甘、宁三省区。其中陕西境内流域面积为6.71万平方公里,占渭河流域总面积的50%,包括宝鸡、杨凌、咸阳、西安、渭南、铜川、延安、榆林等7市1区61个县(市、区)的全部或部分。陕西境内渭河流域面积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三分之一,但却集中了全省三分之二的人口和生产总值、56%的耕地、72%的灌溉面积。渭河流域的发展对陕西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渭河干流全长818公里,陕西境内河长502公里,宝鸡峡以上为上游;宝鸡峡至咸阳为中游;咸阳至潼关为下游。渭河支流众多,泾河、洛河是渭河的两条最大支流。泾河自长武县进入陕西,于高陵注入渭河,流域总面积为45421平方公里,省内为9391平方公里,占20.7%。洛河发源于定边县,在大荔县注入渭河,流域总面积为26905平方公里,省内面积为24552平方公里,占91%。

  渭河流域北部分布着以子午岭、劳山、黄龙山为代表的天然林区,降雨丰沛,植被茂盛,为关中经济区的发展涵养了优质的水源;流域南部分布着以秦岭为主线庞大的森林生态系统,其中秦岭北坡是渭河南岸众多支流的发源地,水源涵养功能十分明显;流域中部是面积广大、土地肥沃、水利条件优越的关中平原,区内人口稠密,经济较为发达。

  渭河北岸关中平原外围西北部的漆水河流域、泾河中游地区、铜川市南部石川河流域、洛河在富县以下的中游地区属黄土高塬沟壑区;宝鸡市北部的千河流域等属黄土丘陵沟壑区。这些地区沟壑纵横,植被较差,是主要的水土流失区,生态环境较为脆弱。

第二节 当前渭河存在的突出问题
 

  渭河是陕西人民的母亲河,她不仅创造了灿烂的三秦文化,而且对华夏文明的形成也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渭河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已成为关中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瓶颈制约。

  一、水资源短缺

  渭河流域是资源性缺水地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的扩大和人口增加,缺水问题日趋严重。一方面是上游陕西境外来水呈逐年减少的趋势,1990年至2000年渭河入境水量年均减少19.3亿立方米;另一方面是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导致用水量增加。据测算,即使在采取强制节水措施的情况下,如不加快建设供水工程,增加新的供水量,2010年缺水量将达到26亿立方米,2020年缺水量将达到28亿立方米,水的供需矛盾将进一步显现。

  渭河流域陕西段因水源不足、水质污染等因素,共有4市41个县城缺水,日缺水量达55万吨左右。

  关中地区是陕西主要的农业生产基地,水利化程度较高,但现有灌区多为径流式引水,灌溉保证率低,加之近年河源来水锐减,2000年有36%的土地灌溉面积失灌。

  由于严重缺水,流域内地下水超采量年均达到4亿立方米~6亿立方米,致使地下水补给的河道生态流量大幅减少。由于地下水位下降,渭河河道地表径流反向侧渗补给地下水,部分严重污染的河段又污染了地下水。

  枯水期内,渭河陕西境外来水减少,加上发电和灌溉用水,渭河干流除少量南山支流清水汇入外,基本无生态水汇入,下游逐渐增加的水量多为沿途排入的城镇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用水高峰季节,河道断流,生态用水更加短缺。

  水资源的严重短缺是导致渭河污染加剧、水质恶化的重要原因。

  二、水质污染严重

  近年来,随着关中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渭河沿岸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逐年增多。通过不断加大治理力度,大多数排污单位建设了污染治理设施,工业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但仍有部分企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加之工业废水的达标(工业达标排放标准为COD100mg/L~450mg/L)远远高于地表水标准(COD高于40mg/L即为劣Ⅴ类)。所以,即使工业废水全部处理达标排放,对自然河道而言,仍是污染物浓度很高的废水。

  伴随着城镇扩张速度的加快和城镇人口的急剧增加,来自渭河流域城镇生活污水的污染压力逐年增加。2007年,渭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率仍不足40%,还有60%的未经处理的城镇生活污水直接或间接排入渭河。即使所有的生活污水全部达标排放,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判断,这些处理后的水仍属劣Ⅴ类水质(COD60mg/L)。

  农业生产中化肥的使用、农业产业化发展以及水土流失也对渭河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面源污染。

  由此分析,渭河流域的水污染主要来源于工业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而生态水的严重缺乏使污染得不到有效降解。枯水期内,渭河水几乎全是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渭河已成为“关中下水道”。自1990年后,渭河干流宝鸡以下河段均为V类或劣V类水。渭河干流水质现状见表1-1。

  表1-1: 渭河干流重点断面水质现状
 



  注:本表所列目标以化学需氧量(COD)为主要控制指标

  三、生态环境脆弱

  渭河流域内水土流失严重,治理速度较慢,森林分布不均衡,生态体系尚不发达,尤其是渭河沿线生态体系建设尚未全面启动,与关中经济区和城市群发展极不适应。

  近年来,渭河流域陕西境内森林面积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生态系统已呈改善趋势,但仍存在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功能脆弱、湿地退化等问题;主干道路两侧、主要河流两岸以及大中城市周围的整体绿化骨架尚未形成,绿化档次低,景观效果差,生态支撑功能不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成果的巩固任务还十分艰巨。

  渭北黄土高原和黄土丘陵沟壑区水土流失严重,由于黄土高原沟壑区沟深坡陡,河道比降大,虽然流域内坡面植被覆盖有所增加,但陡峭坡面的暴雨侵蚀、岸坡崩塌仍较为剧烈,水土流失的危害依然十分严重。流域内水土流失面积达4.8万平方公里,目前治理达标的只有1.57万平方公里,进展缓慢。

  渭河及支流河道是关中经济区和关中城市群生态环境的依托和基础,但由于生态水严重缺乏、河道时常干涸等原因,使渭河生物种类大幅度减少;河床内无序挖沙、乱倒垃圾现象,以及河道沿线绿化美化不足等问题,与关中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极不适应,与流域内整体生态环境的逐渐改善形成强烈反差。

  四、防洪形势十分严峻

  自1960年三门峡水库投运以来,渭河下游淤积日益严重,至2005年已淤积泥沙量达17亿吨(合13.6亿立方米)。渭河入黄河口的潼关高程抬升了约5米,下游河道比降由建库前的1/5000减缓至近1/10000,溯源淤积已延伸至咸阳,临渭区以下河床高出两岸地面2米~4米。渭河下游河槽萎缩,主槽行洪能力由建库前的5000立方米/秒降至现在的2200立方米/秒左右。过去40年内,渭河下游堤防虽经多次加高加固,但随着河床的淤积抬升,防洪能力不断降低,经测算,目前堤防仅能抵御12年一遇洪水,与50年一遇的设防标准相差甚远。随着渭河干流河床的淤高,南岸12条南山支流下段已成为地上悬河,连年引发的小流量、高水位洪水造成了多次漫溢、决口灾害。

  由于渭河干支流堤防大多数是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由群众集资投劳兴建,工程标准低、质量差、隐患多,约有455公里长的堤防达不到设防高度,占已建成堤防长度的82%。渭河下游控导工程不完善,河势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横河”、“斜河”时有呈现,特别是近年来水沙条件变化较大,河势上提下错剧烈,严重危及堤防安全。

  此外,三门峡库区335米高程以下的移民返迁区防洪能力较低,防洪安全仍然得不到有效保障。渭河中游堤防断续分布,洪水极易造成决口、溃堤等灾害的发生。

第三节 渭河流域治理现状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渭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社会各界普遍关注。2005年12月,国务院批复了由水利部组织编制的《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要求通过重点治理,用10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成渭河流域防洪减淤体系,确保重点河段和地区的防洪安全,缓解水资源短缺状况,改善渭河干流及支流水质,遏制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近期要把渭河下游防洪减淤作为治理重点,坚持节流与开源并举,加大节水和治污力度,把解决渭河流域水资源不足和水污染问题放到突出位置;切实加强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加快淤地坝建设,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还要求原国家环保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及流域内三省区人民政府,抓紧制订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列入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根据国务院对《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的批复要求,2006年,原国家环保总局省环保局组织编制了《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06-2010年)》。2008年,部将该规划纳入《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环发〔2008〕15号)。

  为确保《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提出的治理任务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顺利实施,如期达到规划目标,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陕西省水利项目实施方案》,分解了规划目标和任务,明确了建设项目内容和规模,落实了各项治理措施,提出了建设计划和资金筹措方案。

  目前,《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中确定的治理项目已开始实施。截至2007年底,已经完成或正在实施的《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项目情况如下: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

  近年来,编制并印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渭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陕政办发〔2004〕36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4〕12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6〕45号)等相关配套文件,并在省发展改革委建立了渭河流域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渭河流域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省环保局建立了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办公室,负责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协调和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治理。

  通过争取国家支持,加快流域内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和工业污染综合治理、加强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建设等综合措施,渭河流域污染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2005年以来,以城市污水处理厂为主的渭河流域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07年,渭河流域新开工26个污水处理厂,建成4个。截至2007年底,已建成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15个,污水配套管网项目10个,垃圾处理项目6个,完成投资32.32亿元,形成日处理污水能力81.8万吨,中水17万吨,垃圾处理能力4800吨/日(见表1-2)。此外,还有30个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项目及2个配套管网项目正在建设之中。

  表1-2 2007年底已建成污水、垃圾处理及配套管网项目表
 



  造纸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渭河流域工业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60%以上,是渭河流域最大的工业废水污染源。2006年至2007年期间,渭河流域淘汰关闭了113家造纸企业,并将污染强度大的22家化学、半化学制浆造纸企业转产为污染强度较小的废纸造纸企业。同时,督促保留的5家全化学制浆造纸企业建设了正规碱回收装置,20余家无脱墨废纸造纸企业建成了废水“零排放”工程。

  据《陕西省2005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显示,渭河综合污染指数已由2003年的9.042降低到2005年的4.441。根据环境保护部设在潼关出境断面的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统计,2006年至2007年,渭河潼关出境水主要污染物高锰酸钾指数每年以20%左右的速率在下降。沣河、涝河等原污染严重的渭河流域部分支流已恢复自然河流生态。

  二、灌区节水项目

  关中九大灌区世界改造项目全面建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累计下达工程投资计划10.09亿元,其中国债资金6.28亿元,地方配套资金3.81亿元。完成干支渠道衬砌797公里,渠系建筑物改造3585座。

  三、生态建设项目

  主要包括:林业生态建设、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河道生态建设三个方面。

  林业生态建设:“十五”期间在国家的重点支持下,森林生态状况大为改观。自1999年国家实施工程以来,渭河流域共完成退耕造林面积277.32万亩,宜林荒山造林面积386.48万亩。渭河流域陕西境内森林面积由1998年的3243万亩增加至3412万亩,森林覆盖率由原先的28.4%提高到2004年的29.6%,2007年提高到30.6%。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流域内2645万亩天然林全面停止了商品性采伐,90%以上的面积落实了管护措施。目前,渭河流域生态状况已由“整体恶化,局部好转”转变为“总体好转,局部良性循环”的局面。

  水保生态建设:截至2007年底,国家已安排10条水土保持淤地坝系和2个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项目区建设,同时完成了黄土高原世行贷款二期水保项目。控制水土流失面积1600平方公里,使项目区内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河道生态建设:宝鸡、咸阳、西安、杨凌等大中城市,根据城市发展规划,为改善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在穿越城市的渭河干流及大的支流上相继建成了一批河道生态景观工程,林业部门在渭河河道上已建立了两个湿地自然保护区。

  四、防洪减淤项目

  2005年至2007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防洪项目包括:

  (一)渭河中游防洪工程。

  渭河中游宝鸡、咸阳、杨凌城市段,新修干流堤防1.5公里,加固干流堤防10.7公里,新修支流河口堤防1.3公里。完成工程投资0.54亿元,占中游防洪项目总投资的16%。

  (二)渭河下游防洪工程。

  主要包括两大防洪项目:

  《渭洛河下游近期防洪可研报告》:完成渭河干流堤防加高培厚4.8公里;河道工程续建4处,续建坝垛11座,长度1.12公里;新建支流河口桥1座。完成南山支流堤防加高培厚3公里。

  《三门峡库区陕西返迁移民防洪保安近期工程建设可研报告》:完成河道工程续建5处,新修坝垛33座,长2.65公里;新建移民围堤跨支流河口桥2座;改建防汛撤退路24.79公里;完成南山支流河道拓宽退建堤防3.1公里;加高培厚堤防3公里,安排拆除或改建支流桥梁2座。

  上述两工程项目已完成投资0.93亿元,占水利部审查核定工程投资额的8.7%。

  五、重点水源工程

  目前建成的引乾济石调水工程,年可跨流域调水0.52亿立方米;2006年,开工建设引红济石调水工程,该工程年均跨流域调水规模为0.94亿立方米;引汉济渭调水工程前期工作正在抓紧进行,2008年4月项目建议书已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待批;泾河支流黑河亭口水库、灞河支流李家河水库等其他重点水源工程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第二章 规划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

第一节 规划依据
 

  编制《渭河流域综合治理五年规划》,主要目的是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已有的治理规划和方案,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为国务院批复的《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和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2年)》。编制依据包括:

  (1)《国务院关于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的批复》(国函〔2005〕99号)。

  (2)《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

  (3)《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环发〔2008〕15号)。

  (4)《“好”的发展若干重大举措研究报告》。

  (5)《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4〕122号)。

  (6)《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06-2010年)》。

  (7)《〈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陕西省水利项目实施方案》。

  (8)《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9)《陕西省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

  (10)《陕西省林业发展“十一五”和中长期规划》。

  (11)《陕西省“十一五”生态建设专项规划》。

  (12)《渭洛河下游近期防洪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13)《三门峡库区返迁移民防洪保安近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14)《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环保局等四部门关于加强渭河流域造纸行业环境管理意见的通知》(陕政发〔2006〕18号)。

  (15)其他规划文件或设计资料。

第二节 规划水平年

 

  本次五年规划的现状年为2007年,规划水平年为2012年。

第三节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将范围限定为渭河流域陕西省关中地区,包含了渭河流域在关中地区涉及的全部52个县、市、区和不在渭河流域的宝鸡市凤县及渭南市的韩城市,共54个县、市、区。

  渭河支流北洛河流域涉及的榆林市、延安市的9个县,部分污染治理项目已纳入《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其河道综合治理也应纳入两市的相关规划,统一安排。

第四节 指导思想
 

  以《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为框架,以《“好”的发展若干重大举措研究报告》提出的渭河治理思路和治理重点为参考,以有关专业规划和治理方案为基础,以国家在新时期的治理思路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按照“全面规划、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注重效果、公众参与”的原则,结合流域发展现状合理安排、科学布局,提出渭河治理的各项措施,促进渭河流域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五节 编制原则
 

  (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优先保护饮用水源,确保城乡居民用水安全;优先安排城镇水污染防治项目,促进渭河城市段水质尽快改善;积极推进流域生态建设,改善流域内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健全水利和防洪设施,促进流域的生产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并举。在安排各项水利、环保等工程项目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水质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信息化、水环境监测、水保生态监测以及管理法规、制度等非工程措施建设,提高科学管理能力。

  (三)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分清轻重缓急,分期落实综合治理工程,既要还历史旧账,又不能再欠新账。既要立足当前,抓好规划期内引水工程和污染治理,改善渭河水质和生态环境,又要着眼长远,为规划期后的渭河治理打好基础。规划实施中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抓好综合治理、减少渭河污染的同时,要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产生。

第三章 治理目标、任务和主要工程

第一节 治理目标
 

  一、渭河水质得到改善

  以工程治污和淘汰关停污染企业等措施,削减渭河污染负荷,改善渭河水质。到2012年,在削减新增量的前提下,使渭河主要污染物COD排放量在2007年27.3万吨的基础上削减15%以上,控制在23.2万吨以内。突出重点支流的污染治理,以支流水质改善带动干流水质的改善。到2012年,渭河干流消灭黑臭现象;在引汉济渭工程完成、有生态基流保障的前提下,渭河干流消灭劣Ⅴ类水。城市饮用水水源区水质达到或保持Ⅱ~Ⅲ类水质目标要求。建成水污染监控体系,形成水质监管和应急处置的快速反应能力。

  渭河干流水质控制目标见表3-1,主要支流水质控制目标见表3-2。

  表3-1 2008-2012年干流水质市(区)界控制目标
 



  注:本表所列目标以化学需氧量(COD)为主要控制指标。市界断面和水质类别以水质自动监测站所处市界断面及其所测数据为依据。

  表3-2 2008-2012年渭河重点支流水质控制目标

  二、节水型社会建设初见成效

  大中型灌区农业亩均灌溉用水量较现在减少20立方米-40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在2006年84立方米基础上降低30%,城镇生活用水标准降低10%。初步实现行业节水的较高目标,使节水型社会建设初见成效。

  三、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推进水土流失防治、河道生态环境建设、森林生态系统的修复与保护工程建设,使渭河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初步建立起以南北两山为屏障、以渭河绿色走廊与主干道路为骨架,以河滨公园、沿河湿地和城市森林为主体的渭河流域整体生态系统框架,实现人水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将渭河建设成为生态型河流,使渭河中下游成为关中经济区的绿色长廊。流域内国家级重要湿地得到有效恢复,90%的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晋升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1个,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2.6%。

  四、河道防洪能力得到提高

  完善渭河防洪减淤工程体系,建设和加固渭河干流堤防,使宝鸡市区和咸阳市区左岸防洪标准达到百年一遇;咸阳市区右岸陇海铁路桥以下堤防达到百年一遇防洪标准;西安市区段堤防达到百年一遇防洪标准;渭河下游重点堤防渭南市临渭区、华县、大荔段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批准的五十年一遇防洪标准;三门峡库区返迁移民防洪保安工程达到批准的设防标准;加大南山支流治理力度,完成尤河、赤水河、罗纹河、石堤河、罗夫河、柳叶河等支流的治理工程,使经过治理的支流河段达到国家批准的防洪标准。

  五、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全面推进

  力争四年内建成“引红济石”工程,为关中地区跨流域调水0.94亿立方米,缓解生产生活用水紧缺矛盾;“引汉济渭”工程力争2009年正式开工,2012年建成三河口水库以下工程,为关中地区从汉江支流子午河自流调水5亿立方米,初步解决渭河中下游地区用水紧张局面,并尽快建成三河口水库以上工程。整体工程建成后,可从汉江流域给渭河流域调水15亿立方米。同时,加快黑河亭口水库、李家河水库前期工作进度,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六、产业结构得到优化

  压缩高污染行业的规模,大力发展科技型、环保型、节水型、低耗能产业;创新发展模式,利用关中地区的科技优势进行废物综合利用和中水回用技术开发,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促进渭河流域产业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逐步摸索出一条科技含量高、既节能又环保的经济发展之路。规划期内,渭河流域不再新上造纸、果汁、化工、印染、电镀、淀粉等高污染项目,现有造纸企业总规模再压缩10%以上。

第二节 治理任务及主要工程
 

  根据以上目标,今后五年渭河流域要完成的主要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如下:

  一、治理渭河污染,改善渭河水质

  2007年的监测数据显示,渭河干流常年监控的13个断面中,还有9个断面水质为劣Ⅴ类,咸阳市以下的市界断面仍为劣Ⅴ类水质。据预测,今后五年内渭河流域的COD新增量将达到15万吨左右,加上15%的基数削减目标即4.1万吨削减量,渭河流域COD的总削减量将达19万吨左右。因此,为确保规划目标按期实现,必须采取多种措施,综合治理,促进渭河水质的改善。

  (一)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

  城镇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是污染治理工作的重点,要加快现有在建项目建设并尽早投运,使其发挥减污作用,继续加大规划中尚未启动的项目前期工作,并尽快开工建设。同时,要大力推进雨污合流管网系统改造,实施“管网优先”并统筹考虑城市水域的水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的能力和效率,改善城市水域的环境质量。2010年前,渭河流域54个县区的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要全部建成投运。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的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的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新建的污水处理厂要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并逐步配套建设除磷、脱氮设施;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的中水利用率要达到20%以上;西安市的中水利用率要达到30%以上。

  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及投资见表3-3、表3-4、表3-5、表3-6。

  表3-3 2008年污水处理设施在建及新开工项目表
 




  表3-4  2008年垃圾处理设施在建及新开工项目


  表3-5 2009年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表


  表3-6 2009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表



  (二)工业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1. 继续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污染企业实施强制淘汰;对符合产业政策规模要求的高污染企业,视区域污染负荷情况,采取以奖励补偿的方式进行行业引导;对无力健全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超标排污或偷排污染物的企业,要严格按有关对其进行处理。对渭河流域现存的81家造纸企业,视其排污治理情况再淘汰10家以上,削减生产能力约30万吨。

  2. 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标准,提高排污达标率。保留的化学制浆造纸企业必须全部建成正规碱回收装置和配套的先进黑液提取装置,无脱墨废纸浆造纸全部实行废水零排放,脱墨废纸造纸全部采用生化加物理工艺处理污水并实现节水减排。果汁、化工、印染、酿造、淀粉、电镀等行业全部实现污水处理设施的规范化。规划期内要完成129个工业污染治理工程。见表3-7。

  表3-7 2008-2012年工业污染治理项目表
 



  (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随着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愈加突出。要抓好农业产业项目的污染治理,对畜禽养殖及其他规模化、有污染的农业企业要落实环评和“三同时”措施。同时,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和减少化肥的使用,减少土地面源污染。结合新农村建设,抓好农村的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针对河流现状和地域生态条件,开展河流生态修复工程,缓解渭河污染。规划期内完成46个农业治理和生态保护工程项目。见表3-8。

  表3-8 2008年-2012年农业污染治理及生态建设项目表
 


  (四) 重点支流治理工程。

  从现状看,渭河污染主要由几条重点支流的污染所致,要使渭河干流水质改善,实现干流的水质控制目标,规划期内必须突出抓好渭河支流的污染治理。要按照源头抓起、支流治理、干流控制的原则,抓好10条支流的污染治理和水质控制,以支流水质的改善带动干流水质的改善。其中,宝鸡市要重点抓好小韦河的治理,西安市要重点抓好皂河(含太平河)、新河、涝河、灞河的治理,咸阳市要重点抓好漆水河、泾河的治理,西安、咸阳两市要共同抓好沣河的污染防治,渭南市要重点抓好尤河、北洛河的治理。10条支流中,要突出抓好皂河、新河、小韦河、尤河这4条重点污染支流的治理,西安市、宝鸡市、渭南市要分别编制4条重点支流的污染治理方案。
   1.小韦河。

  小韦河的污染源主要来自其上游的凤翔县、岐山县、扶风县等地未经处理的城镇生活污水和部分造纸厂排放的工业废水。目前,小韦河流域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已于2007年开工,2009年将建成投运。规划期内,小韦河流域要建成11个工业污染治理工程,使工业污染源全部达标排放。规划期末,小韦河的污染物排放量要在2007年的基础上削减60%以上,主要污染物COD浓度由现在的900mg/L降低到300mg/L以内。宝鸡市要加快编制小韦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并于2008年内完成并予以实施。小韦河治理项目统计见表3-9。

  表3-9 2008-2012年小韦河流域治理项目统计表
 



  2. 皂河。

  皂河的污染源主要来自西安城市段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及其支流流域的部分造纸、印染等工业污染,抓好皂河的治理必须全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工业点源的污染治理。目前,皂河流域的长安区污水处理厂和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已于2007年开工,计划2008年内建成,2009年投入运行。届时,流域内60%以上的生活污水将得以处理。皂河沿岸的部分城中村及餐饮业废水未纳入城市污水管网,要加快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和生活污水处理率。规划期内,皂河流域还将完成13个工业污染治理工程。同时,对皂河沿岸的农业产业化企业进行污染治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通过采取上述措施,皂河的主要污染物COD在规划期内削减40%以上,COD浓度由现在的500mg/L降低到300mg/L以内,皂河水质得到较大改善。规划期内污染治理项目统计见表3-10。

  表3-10 2008-2012年皂河流域治理项目统计
 




  3.新河。

  新河的污染主要由户县境内的生活污水和惠安化工厂、国维淀粉厂及几家造纸企业的废水造成。户县污水处理厂已于2007年开工(见表3-3),计划2008年建成,2009年投入运营。规划期内,新河流域要完成4个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基本解决工业污染问题。通过实施上述工程项目,新河主要污染物COD的浓度由现在的400mg/L下降到300mg/L以内,新河水质要有较大幅度改善。规划期内治理项目统计见表3-11。

  表3-11   2008-2012年新河流域治理项目统计
 


  4.尤河。

  尤河的污染主要由渭南城市段的生活污染造成。2004年建成的渭南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能力为6万吨/日,纳污能力仅为60%左右。规划期内,要开工二期工程,使污水处理厂的纳污和处理能力达到10万吨,基本解决尤河的污染。同时,在尤河流域实施水源涵养区治理工程、涵养林建设工程和清洁能源(沼气)等生态治理工程(见表3-8)。渭南市要尽快编制尤河治理专项规划并制订实施方案。

  5. 漆水河、灞河、北洛河。

  这3条支流的污染程度虽然低于皂河、新河等4条支流,但水质仍属劣Ⅴ类。其中漆水河的污染主要由其支流小韦河造成。规划期内,咸阳市和杨凌示范区要配合宝鸡市抓好小韦河的污染治理,使漆水河的水质得到改善。灞河污染主要来源于西安城区东部生活污染及部分工业废水污染,目前,西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投运,灞河污染有所缓解。规划期内,2008年要开工建设西安市第五污水处理厂,争取2009年建成投运,同时要完成流域内6个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确保灞河水质由劣Ⅴ类变为Ⅴ类。北洛河的污染主要由蒲城县、大荔县的生活污水及部分企业的工业废水造成,蒲城县的污水处理厂已于2007年开工,大荔县的污水处理厂要于2008年开工。同时,在规划期内要完成主要排污企业的污染治理工程,使北洛河水质在规划期末由劣Ⅴ类变为Ⅴ类。规划期内灞河及北洛河的治理项目统计见表3-12。

  表3-12  2008-2012年灞河、北洛河流域治理项目统计
 




  6. 沣河、涝河、泾河。

  经过近年来的治理,沣河和涝河已经恢复生态。规划期内,咸阳市要实施沣河、泾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西安市要实施涝河生态治理工程。在保持三条河流现有良好水质的前提下,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削减现有污染,控制新的污染产生,争取三条河流水质持续好转。

  (五)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

  根据《关中城市群建设规划》的供水要求,到2020年关中地区总用水量为83.23亿立方米。为满足关中城市群供水需求,必须强化渭河流域的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工作。一是各地要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按照《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和水源地划分的技术规范,补充完善新增、备用、规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要在现有水源地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备用水源地的建设和管理,解决应急调水问题。二是要加强水源地保护区的污染防治,合理进行工业布局,有效控制工业污染源对饮用水源水质的影响。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涵养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大城镇、农村生活和农业生产面源污染治理力度,有效改善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恢复植被、治理水土流失,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提高水源涵养能力,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禁止向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直接排放污水,一、二级保护区内禁止设立新的排污口,已有的排污口必须达标排放并进行总量控制;加强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及水源涵养区的公路、铁路等建设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行监管等项工程,预防交通运输引发的水源地污染事故;要建设和规范水源地的一、二级保护边界,健全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源地的安全标识。三是建立健全水源地监测体系,编制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大资金投入,按照相关监测标准建立完善的水源地监测体系,并制订饮用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告制度,接受公众监督。要针对各饮用水源地的实际情况制订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同时,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预警报告体系。四是加大饮用水源保护资金投入,用于饮用水源地的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渭河流域城市饮用水源地分布情况见表3-13,渭河流域城市饮用水源地分布见表3-14。

  表3-13 渭河流域城市饮用水源地分布表
 




  表3-14 省政府批准的渭河流域水源地统计表



  (六)水污染监测体系建设及管理能力建设。

  近两年来,省环保局已在渭河干流4个市界断面和6条重要支流建成1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加上国家环境保护部建在潼关渭河入黄口的水质自动监测站,渭河干支流已有1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2007年,渭河流域半数以上重点排污单位安装了污水排放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同时,也启动了省市网络监控平台建设。规划期内,还将建成省、市、县网络监控平台与渭河干支流水质自动监测站、排污单位污水排放自动监控装置相互联网的渭河流域污染监控体系,实现对渭河干支流水质和重点排污单位的实时监控。同时,加强流域各市、县监测站能力达标建设和水质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监测仪器设备,提高处置突发水质污染事件的能力。污染监控体系建设及应急监测能力建设见表3-15,渭河流域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见表3-16。

  表3-15  2008-2012年监控体系及应急监管能力建设项目表
 



  表3-16 渭河流域重点监控的排污单位表



  二、加强水资源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建设节水型社会

  解决渭河流域水资源紧缺问题,必须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的方针,贯彻节水治污优先的战略。要在抓好骨干水源工程建设的同时,把节约用水作为一项战略举措予以落实。按照《陕西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要重点抓好农业节水工程、工业节水工程和城镇节水工程建设,积极推广使用再生水,促进中水回用,加强水资源管理,开展科学研究。通过实施节水措施,每年可节约用水5.75亿立方米。其中:农业节水1.2亿立方米,工业节水2.27亿立方米,城镇生活节水0.68亿立方米;中水利用1.6亿立方米。

  (一)农业节水工程。

  农业是渭河流域的用水大户,约占用水量的近70%,大力推进节水农业是缓解水资源供需状况日趋紧张的有效途径。节水农业以提高灌溉水的利用率为核心,结合新农村建设,调整种植结构,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技术改造,建设高效现代农业节水示范基地。

  到2012年,农业亩均灌溉用水量比现状减少20立方米-40立方米。年节约灌溉用水约1.20亿立方米。主要工程项目安排见表3-17。

  表3-17 渭河流域农业节水主要工程项目表
 


  (二)工业节水工程。

  工业既是耗水大户,也是节水的潜力所在。重点要加强对火电、纺织、造纸、钢铁、石油、食品、化工等七大高用水行业的节水工作,使其单位产品用水指标总体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或接近全国先进水平。2006年我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84立方米,按照国家要求用水标准应降低30%。

  今后五年规划在火电、纺织、造纸等七大行业实施重点节水工程。节水工程估算总投资18.47亿元,每年节水2.27亿立方米。主要工程项目安排见表3-18。

  表3-18 工业节水重点工程项目表
 



  (三)城市节水工程。

  城市生产生活用水的节水潜力较大。规划安排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推广使用再生水、节水器具标准化等节水措施,力争三年内完成老城区中运行超过50年以上的严重老化和漏损供水管网的改造工程,逐步推广城区雨水利用示范工程。规划的工程估算总投资为4.24亿元,每年可节水0.68亿立方米,规划的重点工程项目见表3-19。

  表3-19 城镇节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表
 

  (四)加强水量监测能力建设。

  为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和监测,促进节约用水,有效管理保护流域水资源,规划在现有水文监测站网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渭河流域水资源监测体系,安排地表水、地下水资源监测体系和水资源监测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见表3-20。

  表3-20 渭河流域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安排表
 



  三、加快实施渭河流域生态工程建设,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绿色生态渭河

  渭河流域生态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流域内水土流失治理进展仍较缓慢。由于渭河流域还存在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森林生态功能脆弱、湿地退化等问题,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成果巩固的任务十分艰巨。流经关中经济区的渭河干支流河道生态环境较差,与沿河两岸快速发展、不断提升的城市环境不相协调,与改善人居环境的要求有很大差距。

  为进一步改善渭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减轻水土流失,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今后五年,要重点加快渭河流域水保生态工程、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工程、渭河河道绿色生态工程的建设进程。将渭河建设成为生态型河流,其排洪灌溉、气候调节、景观休闲等功能得到初步恢复和完善,使渭河中下游河段成为关中经济区一道靓丽的绿色生态走廊。

  (一)以沟道坝系建设为主的水保生态工程。

  1. 沟道淤地坝系建设。淤地坝系可以拦截流域内大部分泥沙,拦蓄洪水,实现洪水资源化。拦沙造田,建设高标准的基本农田,是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之一。因此,为有效控制水土流失,要重点安排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较差的渭北黄土高塬沟壑区的坝系建设,规划布设20个沟道坝系工程。工程实施后,可年均减少入渭泥沙910万吨。

  2. 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形成较为完善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体系,减少人为水土流失,巩固治理成果。

  规划布设陕西省渭河流域预防保护区3处,控制总面积为2.2万平方公里,分别为国家级子午岭森林保护区,预防保护控制面积为1.19万平方公里;国家级六盘山森林保护区,面积为0.18万平方公里;省级秦岭、关山森林保护区,面积为0.83万平方公里。建立1个国家级渭南市监督管理示范区;建设2个省级预防保护示范区;在关中平原城市区布设2个省级城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示范区。

  流域内规划布设水土保持监督区2处,控制总面积为1.84万平方公里。分别为国家级晋陕豫接壤地区,监督控制面积为1.5万平方公里;省级渭北黑腰带区,面积为0.34万平方公里。

  3. 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规划安排建设国家级重点监督区监测分站1个(潼关县),5个市级监测分站(咸阳市、铜川市、宝鸡市、西安市和渭南市)。结合沟道坝系配置结果,建设以小流域监测为主的监测点37个,初步形成覆盖我省渭河流域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体系。

  (二)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工程。

  森林是构建生态系统的主体,是生态环境建设中的重要环节。

  1. 秦岭北麓水源涵养林带建设。秦岭是我省渭河流域重要的水源地和天然的生态屏障。保护和恢复好秦岭北麓森林生态系统,对维护秦岭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发挥森林调节气候、吸碳排氧、净化空气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秦岭北麓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总体思路是严格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努力加大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建设,切实加强生态系统修复,建设功能强大的水源涵养林带,促进秦岭生态功能的发挥。今后五年,完成秦岭北麓水源涵养林带造林37.91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4.97万公顷,飞播造林3.49万公顷,封山育林12.85万公顷,森林抚育16.6万公顷。重点对秦岭北麓沿山脊线以下100米山体的森林进行修复改造,采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飞播造林以及森林抚育等措施,因地制宜营造水源涵养林、护堤护岸林、风景景观林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经济林,并通过应用乡土树种改造残次林和纯林,进一步改善山地森林景观,初步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季相变化明显的水源涵养林带。

  2. “北山”南坡经济及水土保持林带建设。“北山”泛指陕北黄土高原南缘与关中盆地过渡地带的一系列以灰岩为主的石质山丘,是我省渭河流域北部的天然屏障。经过长期植树造林,“北山”地区森林资源得到了初步保护和恢复。但是,由于“北山”南坡地处黄土高原南缘,土壤疏松,塬边、沟坡水土流失严重,干旱、霜冻、干热风等自然灾害频繁,植被恢复困难,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状况目前仍然显得较为脆弱。同时,该区域农耕地插花严重,有大量宜林荒坡分布,影响森林景观与区域水土保持能力。“北山”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总体思路是在全面做好“北山”整体生态建设的同时,加快北山南坡绿化步伐,推进北山南坡经济及水土保持林带建设,尽早建立起较为稳定的渭河流域北部生态屏障体系。今后五年,规划完成营造林26.54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7.9万公顷,飞播造林2.93万公顷,封山育林10.71万公顷,低效林改造5万公顷。

  3. 渭河沿岸护堤及景观林带建设。长期以来,渭河沿岸虽然经过多次造林绿化,但由于缺少统一规划,渭河沿岸仍然缺林少绿,护岸林带缺行断带,整体功能不强,景观效果差,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生态状况十分脆弱。渭河两岸生态修复的总体思路是在渭河河道两岸,加大护岸林、防浪林、行道林带建设;在大中城市周围渭河河段,因地制宜地建设河滨公园或湿地公园;在大中城市之间渭河河段,加大湿地保护,建设湿地保护区,将渭河建设成为陕西的河滨公园和生态长廊。今后五年,重点在西咸段渭河干、支流两侧河堤外营建宽不少于200米的生态景观林带,其他河段营造宽不少于50米的护岸林、防浪林和行道林带。

  4. 主干道路沿线绿色长廊建设。主干道路绿化是渭河流域生态系统总体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对保护道路,美化道路,创造优美、安全、舒适的行车环境有着重要意义,而且对保护环境,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主干道路沿线绿色长廊建设总体思路是以主要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公路为主线,以县乡公路为支线,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精心设计,做到分隔带、边坡绿化和路基外两侧绿化相结合,乔灌花草结合,绿化、美化、香化相结合,一般树种和乡土树种相结合,使道路沿线树木连线,林带成网,绿化成片,建成环境优美的渭河流域道路绿色通道。今后五年,规划绿化铁路722.9公里,高速公路437.4公里,国道364.9公里,县级以上地方公路7713.2公里;建设林带9223.9公顷,园林617.4公顷。初步构建以主要高速公路和国道为绿化主干线,部分省道、县道为绿化支线的绿化网络。

  (三)渭河河道绿色生态建设。

  规划期内,渭河中下游干流及主要支流河道范围安排的主要治理建设任务如下:

  1. 城市段河流生态治理。恢复以水域为特点,丰富多样的生态体系;营造优美的滨水景观,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环境品位。规划在渭河干流沿线的主要大中城市市区河段,结合已有的城市规划,建造以水域、河道为特色的河道生态景观工程。主要规划项目有宝鸡市、咸阳市、西安市、渭南市等城市段河道生态景观工程;眉县、武功县、周至县等渭河县城段的滨河绿地公园。

  2. 河道绿色生态长廊及水文化建设。规划的主要工程措施包括堤防绿化美化、沿河林带管护及观赏道路完善、河道清障整治河道环境、花园式河道工程建设,水生态及水文化建设等。重点完成渭河干流和主要支流的堤防、河道工程绿化美化、沿河林带管护及观赏道路和渭河水文化博览园等景观工程。

  堤防绿化美化工程范围包括渭河中下游干支流河道两岸的堤防工程,安排堤肩种植行道林,堤坡植草皮等措施;城市河段按生态景观的要求配置生物措施。

<, P>  花园式河道工程建设指对渭河下游河道中的整治工程进行绿化美化,依托现有工程建设休闲景观小品。

  沿河林带管护及观赏道路完善工程主要是结合河道护岸林带建设,新建渭河两岸无堤段的管护及观赏道路,与现有的渭河堤顶道路连成一体,修通断头路,打造便捷的渭河工程管理、休闲观赏交通体系。

  水文化及水生态建设项目包括渭河水文化博览园、泾渭分明景区、遇仙河口桥上桥渭河淤积标志点、三河汇流区及泾渭汇流区观测台、渭河口滨水生态工程等。

  四、提高渭河流域中下游地区的防洪能力

  本规划防洪项目的任务是按照《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内容对应确定的,按照国务院批复意见,近期要把渭河下游防洪减淤作为治理重点。在河道防洪工程项目中,渭河下游项目主要按照水利部已审查通过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渭河下游防洪近期可研》、《渭河移民防保近期可研》两项目成果提出具体安排意见。工程实施后,基本完成《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中的主要河道防洪项目,使渭河中下游重点堤防达到国家批准的防洪标准。
规划安排的主要工程项目及规模有:

  (一)渭河干流下游段以堤防培厚加固、河道整治为重点,提高防洪能力。

  1. 堤防培厚:堤顶加宽到8米,堤防边坡比1∶3,培厚大堤58.88公里,按标准完成堤顶硬化、堤身绿化、美化、防浪林、生态林建设。

  2. 堤防加固:加固堤段115.04公里,其中淤背固堤39.68公里。

  3. 河道整治:续建河道整治工程12处,坝垛76座,长6.53公里,加高加固河道整治工程10处,坝垛57座,长4.95公里,新建防汛道路3处,长2.0公里,硬化联坝路10.18公里。

  4. 修建北洛河护岸1km,新建工程防汛道路11公里,新建移民区防汛撤退路4.08公里,新建排水站1座。工程项目及投资见表3-21。

  表3-21 渭河下游河道防洪项目工程规模表
 



  (二)渭河干流中游以重要城市城区段防洪为重点,进行堤防工程建设。规划安排渭河中游干流宝鸡市、咸阳市、杨凌示范区城区段防洪工程规模为:新建堤防15.58公里,加高培厚堤防30.6公里,退、改建堤防8.21公里,堤防护坡4.76公里。新建围堤4.6公里,改建穿堤涵闸4座。新建支流河口堤防2.53公里,加高加固支流堤防3.79公里。具体项目及投资详见附表3-22。

  表3-22 渭河中游河道防洪项目工程规模表

  (三)渭河下游南山支流,以堤距展宽为主进行治理。规划安排石堤河、罗纹河、柳叶河、罗夫河拓宽堤距,增大过流断面,归顺河势;加高培厚尤河、赤水河堤防,共计安排移堤新建堤防40.38公里,加高培厚44.63公里。赤水河、方山河堤顶宽度两侧均采用8米,其余支流堤防一侧为8米,另一侧为6米。工程项目及投资见表3-23。

  表3-23 渭河下游南山支流防洪治理项目安排表

  (四)完善水文测报、洪水调度、管理、基础研究等措施。新建1个水文站(赤水河靳家村)、11个水位站,改建15个水文站(临潼、桃园、南荣华、马渡王、罗李村、安头、秦渡镇、涝峪、鹦鸽、柳林、凤阁岭、淳化、漫湾、高桥、大峪)、7个水位站和11个雨量站,配备测验仪器,改善测验手段。对原有机动抢险队补充必要的抢险设备,配备相应设备。

  加快防洪信息化建设,建设信息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和信息采集等系统。安排修建渭河下游三门峡库区防汛调度指挥设施、管理信息处理中心,完善管护设施及防汛料物仓库等工程。为各基层单位补充配备工程观测设备、交通工具、通信设备、工程探查维护设施以及基层管理站等。开展潼关高程控制与三门峡水库运用方式等防洪基础研究工作。具体见表3-24。

  表3-24 防洪非工程措施、管理及基础研究项目安排表
 


  (五)重大防洪项目前期工作。东庄水库是渭河流域综合治理的重要骨干防洪减淤工程。水库枢纽位于黄河二级支流泾河下游峡谷末端,距咸阳市约80公里,距西安市约100公里。东庄水库的开发任务是“以防洪减淤为主,兼顾供水、发电及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的目标是解决渭河下游及三门峡库区11个县区、183万人、220万亩土地的防洪保安问题,拦蓄泥沙、减少河道的淤积以及改善地区生态环境等。

  东庄水库最大坝高228米,总库容30.1亿立方,调洪库容8.38亿立方米,防洪库容4.2亿立方米,水库拦沙和调水调沙库容20.2亿立方米。水库枢纽由砼双曲拱坝、排沙泄洪设施、坝后电站、放水建筑物等部分组成。东庄水库的项目建议书已编制完成,计划2010年完成可研阶段的地勘和泥沙模型试验等专题研究,2011年完成可研报告编制,估算可研阶段需前期费用8000万元。

  另外,安排开展渭河中下游几项重点防洪及河道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100万元。

  五、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

  渭河流域水资源短缺,用水十分紧张,必须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保证经济发展对水的合理需求,归还河道生态流量。近期重点安排推进“引汉济渭”调水工程的前期工作,力争2009年开工建设,2012年建成通水;续建引红济石调水工程,力争2011年建成通水;加快亭口水库、李家河水库前期工作步伐,力争2010年前开工建设。

  (一)“引汉济渭”调水工程。

  “引汉济渭”工程是渭河流域综合治理的重大支撑工程,是有效解决关中地区缺水和生态问题的骨干工程,设计年调水量15亿立方米。工程全部建成后,可以满足关中地区渭河沿线西安市等4个重点设区市、13个县城、8个工业园区2020年的城市生活、工业和生态环境用水需求,可以归还部分被挤占的农业灌溉用水,与渭河流域水资源调度管理措施、其他节水措施配合实施后,可以归还渭河河道被挤占的生态用水量,使渭河河道低限生态用水量达到规划的51.1亿立方米,(其中汛期输沙水量45亿立方米,非汛期生态基流6.1亿立方米),使渭河干流华县站最小生态环境流量不小于20立方米/秒。大大提高渭河中下游河道水体的纳污能力,为河道水质达到水功能区标准提供必要条件,极大的改善河道生态环境。

  “引汉济渭”调水工程前期工作正在加快进行,工程项目建议书已于2008年4月上报水利部,同步开展可研阶段工作,力争2008年完成项目建议书审查。该工程的部分准备工程已在2007年开工建设,计划在2012年建成三河口水库以下工程,实现引水5亿立方米目标。

  (二)引红济石调水工程。

  引红济石调水工程位于太白县境内,引汉江支流褒河上游的红岩河水源,跨秦岭调入渭河支流石头河上游的桃川河,年调水量0.94亿立方米,工程由低坝引水枢纽、引水工程组成,设计引水流量13.5立方米/秒。

  石头河水库纳入引红济石工程调水量后,多年平均向渭河下泄水量1.92亿立方米。对解决渭河沿岸的缺水问题,改善渭河中下游水生态环境具有一定作用。工程总投资7.14亿元,2006年底已开工建设,计划2011年建成。截至2007年底,已安排工程投资1.9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投资1.707亿元,银行贷款0.2亿元,下一步需安排资金5.233亿元。

  (三)亭口水库工程。

  亭口水库工程地处长武县境内、彬长工业区中部、泾河一级支流黑河上,坝址距河口(黑河入泾河口)2公里,距长武县城18公里,距彬县县城15公里。水库的主要任务是给彬长工业区内的企业提供工业供水及彬县、长武县县城生活供水,同时兼有防洪、发电等功能。工程多年平均供水量7378万立方米,加上鸭儿沟水库,总供水量为8124万立方米。

  该工程主要由大坝、溢洪道、放水洞和泄洪洞等组成。大坝为均质土坝,最大坝高46.5米,坝顶长度493米,坝顶宽度10米,总库容1.984亿立方米,正常蓄水位下库容1.63亿立方米。估算工程总投资78424万元。工程项目建议书于2005年6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可行性研究工作已于2005年7月启动,目前已完成了外业勘测工作。2008年下半年启动初步设计工作,2009年编制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并力争开工建设。

  (四)李家河水库。

  李家河水库位于蓝田县境内灞河支流辋川河中游,坝址距蓝田县城23公里,是解决西安市浐河以东地区城镇生活和工业用水的骨干水源工程。该水库与已建成的岱峪、鹿塬、杨家沟、红旗等四座小型水库联网调度,年可向西安市纺织城和洪庆组团、蓝田县城以及灞桥区的狄寨、蓝田县的孟村、安村、前卫、长安区的炮里等5乡镇供水7082万立方米。

  该工程主要包括水库枢纽工程和供水渠(管)道工程两部分。水库总库容5690万立方米,其中调节库容4520万立方米,死库容680万立方米。供水渠(管)道由总干渠、北干渠、南支管组成,长度分别为18.8公里、28.9公里、21.0公里。施工总工期33个月。估算工程总投资76188万元。工程项目建议书已通过黄委会审查,2004年年底黄委会以“黄规计〔2004〕278号”文件将审查意见上报水利部,2005年7月水利部以“水规计〔2005〕303号”文件将工程项目建议书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编制完成,力争2010年前开工,工期3年。

  六、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节能减排

  产业政策是引导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着眼我省渭河流域治污减排的严峻形势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产业准入和项目建设上,除满足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外,还需针对渭河流域的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围绕建设关中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的目标,以煤炭、电力、水泥、冶金、焦化、铁合金和造纸行业为重点,限制和淘汰耗能高、污染大、技术低、规模不经济的生产能力,执行严格的行业准入标准,确保不再新增落后生产能力。禁止新上废水排放量大、对渭河水质污染威胁大的造纸、果汁等类项目,化工、印染、淀粉加工、制约、电镀等行业建设项目也要从严控制。
采取行政管理、经济调节、资源供给控制等多种手段,加快推进落后产能企业的关停并转和改造,对3.4万吨以下化学和半化学制浆造纸企业、2万吨以下废纸造纸企业、不造纸只售浆的爆破制浆企业予以淘汰关闭。加快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减排,鼓励电力、化工等企业积极使用中水,提高节能节水水平,构建安全、清洁型资源开发产业体系,支持向技术含量高、清洁节约型大型企业发展,促进规模集聚、技术提升、布局优化,实现渭河流域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四章 项目实施计划与资金筹措

第一节 项目投资估算及安排思路
 

  根据规划项目的前期工作成果,并参考同类工程的投资情况,估算项目总投资为133.87亿元(不含重点水源工程项目投资81.56亿元)。在各类项目投资中,水污染防治及保护项目投资70.297亿元,占总投资的52.52%;节水及水资源管理项目投资30.18亿元,占总投资的22.54%;流域生态建设工程项目投资18.85亿元,占总投资的14.08%;防洪项目投资14.54亿元,占总投资的10.86%。

  渭河治理工程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在项目投资安排上的基本思路是:紧紧围绕治理目标和任务,以缓解流域缺水矛盾、治理水污染、提高防洪能力为重点,以改善生态环境为根本,优先安排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及生命财产安全的项目,水资源、防洪及治污工程建设与产业结构调整、监管能力建设等非工程措施建设并举。

  (一)优先安排治污、节水工程建设。治污项目优先安排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重点行业的污染整治,加强监督执法,防治并举;节水项目优先安排耗水量大的农业节水和工业领域高耗水行业的节水工作。

  (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优先安排渭北黄土高塬沟壑区的沟道坝系工程。

  (三)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工程以建设南北两山生态屏障和渭河生态走廊为目标,重点安排渭河流域沿线防护岸及景观地带,秦岭北麓水源涵养林带,北山南坡经济及水土保持林带、主干道路沿线绿色长廊建设为主。

  (四)做好区域规划,优先安排河道沿线的防浪林、护岸林、生态林、防汛管护道路建设,重点安排城市河段的生态景观建设、水文化景观建设。

  (五)防洪减淤工程优先安排渭洛河下游现状防洪能力薄弱、防洪压力大,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大的项目,渭河中游段以宝鸡市、咸阳市、杨凌示范区城市防洪为重点,优先安排重点险工段加固,适时安排以防洪减淤为主要目标的东庄水库建设。

  (六)水源工程优先安排引汉济渭调水工程,其次安排前期工作进展顺利的、对生产生活影响较大的其他跨流域调水工程和水源工程项目。

  (七)重视非工程措施建设,紧紧围绕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调度的需要,分期安排水环境监测、水保生态监测工程和信息化工程。

第二节 资金筹措原则及投资构成
 

  一、资金筹措的思路和原则

  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多渠道筹措资金。除各级财政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外,应创新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建设。要坚持计划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在确定规划投资目标的前提下,可根据轻重缓急及其他情况对年度投资计划作适时调整。

  (一)水污染防治及保护项目。

  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坚持走市场化之路,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场的建设通过BOT方式解决,管网等配套设施由各级财政投资建设。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思路,企业的污染治理工程主要由企业自行投资建设,财政从企业排污费或污染治理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补助。对淘汰关闭的企业,视情况由财政补助: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违法行为,自动关闭或者转产,为渭河污染治理作出贡献的企业,给予补偿;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污染企业和违法排污企业依法予以强制淘汰关闭,不再给予补偿。

  农业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工程、城市饮用水源地建设和保护工程、污染监控能力建设工程等主要由市、县自筹资金建设,省上给予适当支持,同时争取国家支持。

  (二)节水及水资源管理项目。

  农业节水项目,由于农业比较效益差,难以用提高水费的方法收回工程投资,从国家保障粮食安全、支持农业发展角度出发,其投资应由财政资金全额承担。该项目已列入国家规划,按中、省2∶1的比例进行筹资。

  工业及城镇节水项目,投资主体应为各受益企业和城市供水用水单位,各有关部门要采用提高水价、用水定额管理、实施取水许可等措施引导各行业进行节水建设,财政可投入一定资金,以奖励方式鼓励节约资源和节水。

  (三)生态建设工程。

  水保生态建设主要安排了淤地坝坝系建设,属国家重点支持的生态项目,由中央、省、市、县共同筹资建设。

  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工程为公益性事业,建设资金在积极争取中央投资的同时,建议以市、县政府自筹为主,群众自建、社会参与、工程配套、市场运作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省财政根据财力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渭河河道生态建设工程,其中城市段河道生态治理主要由城市建设部门筹资解决,对部分筹资较困难,但生态环境效益显著的项目,省级财政可给予适量补助。

  渭河河道绿色生态长廊及水文化建设资金,可结合沿渭市、县绿色家园建设、市政建设等由市、县政府自筹解决为主。

  (四)防洪项目。

  防洪项目为国家重点支持的社会公益项目,已列入国家规划,投资比例已定。地方投资主要由省级财政和各设区市承担。

  (五)重点水源工程建设。

  本次所列重点水源工程已列入国家规划,工程投资应创新体制,尽可能采取企业化运行模式筹融资,在保证还贷能力的基础上,采用部分银行贷款,项目资本金筹措要分清事权。鉴于国家有关部委还未对项目进行批复,其投资渠道和分级负担比例难以确定,本规划暂未列其投资计划。亭口水库、李家河水库主要给所在的城市、能源化工基地供水,建议主要由各地政府联合用水企业或开发区共同筹资建设。

  二、项目资金构成

  规划的133.87亿元总投资中(不含重点水源工程项目投资81.56亿元),拟由中央投资35.927亿元、省级投资18.185亿元,分别占总投资的26.8%、13.6%,其余79.758亿元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分别采用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城市或地方政府筹资等方式解决,占总投资的59.6%。

  (一)水污染治理与水资源保护工程,总投资70.477亿元,其中争取国家投资9.965亿元、省级投资9.965亿元、市县自筹50.547亿元。

  1. 城镇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33.9亿元,城镇垃圾处理工程12.6亿元。投资主要由市、县政府通过等多种方式自筹,中央、省上给予适当补助。

  2. 工业综合治理工程12.2067亿元。其中淘汰高污染企业奖励补偿资金1.5亿元,中、省以“以奖代补”资金投入为主;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工程10.7067亿元,争取中央和省上补助10%,其他由企业自筹。

  3. 农业污染治理及生态建设项目6.1656亿元,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20%,市、县自筹80%。

  4. 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2亿元,投资主要由城市或地方政府自筹,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10%。

  5. 环境监测能力监管体系建设资金3.4247亿元,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50%,其他由市、县自筹。

  (二)节水及水资源管理工程,总投资30.1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6.984亿元、省级投资2.78亿元。

  1. 农业节水工程7.0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4.69亿元;地方投资2.35亿元,拟由省级财政全额安排。近年来,国家对农业节水工程的基本建设投资年均约0.6亿元,加上省级投资约0.3亿元,用于灌区节水工程的投资每年约0.9亿元。

  2. 工业节水工程18.47亿元,投资主要由企业自筹,争取中央拿出10%的补助资金。

  3. 城市节水工程4.24亿元,投资主要由城市政府自筹,争取中央拿出10%的补助资金。

  4. 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投资0.43亿元,由省级财政投资。该项目已开始实施,年投资约0.1亿元。

  (三)流域生态建设项目,总投资18.86亿元。

  1. 水保生态建设项目4.89亿元,其中沟道坝系工程资金筹集比例为中央、省、市县7∶2∶1;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筹集比例为中央和省级7∶3。

  其中中央投资3.43亿元;省级财政投资1.08亿元;市县投资0.38亿元,市县投资中设区市和县级的分摊比例各占50%。

  近年来,渭河流域中央年均投资约0.3亿元,加上地方投资总额约0.5亿元。

  2. 森林生态系统恢复与保护工程,投资12.01亿元。

  秦岭北麓水源涵养林带建设共需投资3.8619亿元。一是利用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天然林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投资,争取5年安排1亿元;二是秦岭植物园利用亚行贷款0.3亿元;三是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累计可安排2.5619亿元。

  “北山”南坡经济及水土保持林带建设共需投资3.7533亿元。一是利用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天然林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投资,争取5年安排1.5亿元;二是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累计安排2.2533亿元。

  渭河沿岸护堤及景观林带建设共需投资3.4740万元。鉴于渭河沿岸护堤及景观林带建设属于沿渭市政建设的一部分,其投资主要由市、县政府结合植树造林及其他重点项目建设等自筹解决。

  主干道路沿线绿色长廊建设共需投资0.9238亿元。一是依靠公路、铁路建设工程配套解决;二是依靠社会造林及市场方式解决。

  3. 渭河河道生态建设1.95亿元。

  城市段河流生态治理工程投资主要由城市或地方政府自筹,补助资金拟由省级安排;河道绿色生态长廊及水文化建设为社会公益项目,建议投资由市、县政府自筹安排。

  (四)防洪项目,总投资14.5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9.47亿元,省级投资4.37亿元,地市投资0.7亿元。分为河道防洪工程和重大防洪项目前期工作,分别投资13.53亿元和1.01亿元。

  《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将河道防洪工程列为优先实施项目,原计划2010年前完成,相关工程可研报告已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但由于项目尚未立项,无专项投资,年投资额仅为4000万元左右。鉴于《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中防洪项目中央投资尚未正式安排,投资来源不确定,为了尽快提高渭河中下游的防洪能力,满足经济快速发展对防洪的迫切要求,根据中央和地方对防洪工程投资的分担比例(中央2/3,地方1/3)将河道防洪项目的投资额和工程项目分列,由省上先安排部分资金加快重点防洪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中陕西省防洪项目近期工程总投资约15亿元,截至2007年底,中央已安排基建或国债投资1.47亿元用于规划防洪项目。

  本规划安排的河道防洪项目总投资13.53亿元,由陕西省安排地方资金4.56亿元(其中省级财政3.86亿元,宝鸡市、咸阳市、杨凌示范区、西安市、渭南市财政0.7亿元),申请中央安排投资8.97亿元。重大防洪项目前期工作列经费1.01亿元,按中央、省级1∶1的比例筹措资金。

  (五)重点水源工程建设。

  1. 引汉济渭调水工程。

  初步测算,静态总投资约118.01亿元,本期安排一期工程建设,投资76亿元。鉴于国家对该项目尚未批复,暂不计入投资总额计划。

  2. 引红济石调水工程。

  工程总投资7.14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3.22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45%,由省级水利建设资金安排;其余3.92亿元资金由项目法人筹措解决。目前,已安排投资2.907亿元。

  3. 其他工程。

  亭口水库、李家河水库主要以地方政府筹资为主建设,争取2010年前开工建设,投资暂未列。

  规划项目投资及筹资构成详见表4-1。

  表4-1 规划项目投资及筹资构成表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一领导,明确目标职责

  沿渭各级政府是渭河治理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渭河治理工作,强化渭河治理的组织领导。沿渭五市一区政府(管委会)要比照省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做法,设立相应机构,结合本地情况认真分解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科学制订年度实施方案,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全力推进规划项目的落实。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落实责任,加强工作指导,促进渭河综合治理五年规划目标的如期实现。

  二、拓宽投资渠道,积极筹措资金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

  省级财政要立足省情,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投入机制,充分利用金融、税收、价格等综合经济手段落实项目资金,加大对列入规划的地方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确保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

  沿渭各市、县、区政府要由本级财政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渭河治理,要将流域综合治理与农业综合开发、新农村建设、植树造林等工作相结合,促进项目建设资金的落实。

  重点污染企业要积极自筹治理资金,加快污染治理进度,确保达标排放。要大力支持和帮助有资质的专业化公司参与渭河治理工作,推进治理工程的市场化、专业化进程。

  三、明确治理思路,严格项目管理

  坚持“源头抓起、支流治理、干流控制”的治理思路,加快污染治理工程建设进度,有效削减渭河污染负荷。各地要根据规划要求,对本行政区域的主要支流制订流域治理计划,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列入计划的项目。要把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相结合,在规划期内完成重点支流治理任务,确保干流治理目标的实现。

  各地和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质量第一”的理念,把好渭河治理项目建设关。重点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全过程严格把关。要切实做好工程建设前期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实施中要认真贯彻环境保护相关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新的破坏和影响。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要按设计、施工及工程进度安排建设资金,按效益进行考核,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和完善质量监督和技术监督体系,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四、创新管理机制,提高治理效益

  创新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机制,走市场化之路,支持和鼓励专业化公司参与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要对建设用地、用电、设备折旧、税收等实行政策优惠。

  坚持“污染者付费原则”,尽快建立和完善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要逐步达到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维持保本微利运行的程度。2008年,设区市污水处理费达到0.80元/吨,已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县(区)达到0.6元/吨,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只能用于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和管理。对于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收费目前不能支撑正常运营的,地方财政要给予补贴,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要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水价体制。加快完成水价“三步走”改革方案,启动实行“两部制水价制度”。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杠杆宏观调控作用,提高节水效益。推进农业用水计量收费,完善农业水费计收办法,推行到农户的终端水价。

  按照《水法》规定,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已经征收水资源费的,应做到足额征收。还未征收水资源费的地区,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逐步实施。

  五、健全节水制度,落实节水措施

  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关键是体制和制度保障。应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进一步发挥省渭河流域管理局的统筹协调管理职能,以各市、县水资源管理部门为依托,建立统一的渭河流域水资源管理体系。加强流域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综合管理,严格按照《黄河水量调度条例》要求,认真贯彻实施《陕西省渭河水量调度办法》,加强取用水的管理,逐步增加渭河河道生态流量,确保渭河不断流。健全水功能区管理制度,完善入河排污口、取用水户退排水的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用水管理制度。建立省、市、县三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全面实行定额用水,促进计划用水,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实行市(区)用水指标制度,对于耗水已达到或超过用水指标的市(区),不再审批新的取用渭河水资源的工程。

  加强以水权为核心的水资源制度建设,严格取水许可管理,推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加强对地下水资源的监管,全面实施水资源有偿转让制度,引导水资源向节约、高效领域配置。

  采取强制节水措施。根据审批的年度用水计划,搞好取水口用水的监督管理,控制用水总量。同时,要限制高耗水项目和产业发展。各地在申请新建及改扩建取水工程时,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并经审批,未进行水资源论证或水资源论证未经过审查的不得开工建设;获准建设的工程要严格按照主体工程与节水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要求进行建设;已建取水工程必须做到“四到位”,即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理制度到位。

  建立节水激励机制。将节水与用水户的经济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发挥水价对节约用水的经济杠杆调节作用;研究建立水市场、允许节约水量水权的转让;允许农户自建、自管节水工程,并在税费上给予优惠等。

  六、加强科学研究,促进渭河治理

  积极实施“科技治渭”战略,坚持“围绕中心,重点示范,创新机制,搭建平台”的原则,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机制,积极开展流域相关领域战略研究。以解决突出流域问题为重点,力争在理论和实践都有创新和突破。

  加强潼关高程控制与三门峡水库运行方式、渭河下游冲淤演变规律与河道治理、渭河污染物总量控制、旱作农业生产技术模式等关键问题研究。深入开展渭河流域水资源演变形势分析、渭河流域区域地表水和地下水转换关系、水土保持对减少入渭泥沙作用、渭河健康生命指标体系等重要基础性课题的研究,使渭河流域综合治理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

  抓好行业污染治理技术研究,为行业污染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研究,为推进渭河流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从源头上减少渭河污染负荷提供技术依据;研究多方位治理渭河污染的途径和方法,全方位促进渭河治理工作的开展。

  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横向协作,联合攻关,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思路和新方法,解决渭河治理工作遇到的技术困难和问题。加强国内、国际的科技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先进适用的治理、管理技术和经验。建立渭河治理的专家决策咨询机制,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研究课题要结合实际,既要着眼当前,又要放眼长远,做到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成果可行,并在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试点及示范工程的推广。

  七、加强能力建设,严格行政执法

  渭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具有系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必须将其纳入法制轨道,依法保障渭河流域综合治理的顺利实施。要着力推进渭河流域五大建设工程。一是推进水质监测标准化建设,按照建体系、保重点、建网络的原则,编制流域水质监测标准化建设规划,筹集资金,分级建设;二是努力推进行政监督管理的标准化建设,省、市相关部门要加快推进以“数字渭河”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实现省、市两级管理信息化、视频化、实时化和电子政务化。三是加强渭河流域政策法制建设,实现依法管理;四是着力推进渭河流域文化建设,坚持面向社会,多层次、大范围、有重点地推进环境宣传工作,促进公众参与,提高全社会保护渭河意识。五是严格流域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强化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主体的地位和责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落实对于长期违法排放和严重危害渭河水环境的行为和人员的惩处。

  八、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规划要求,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要将渭河治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制订具体的评价考核实施办法,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沿渭五市一区政府(管委会)和省环保、发展改革、财政、建设、水利、林业等部门要将落实规划情况于每年年底前专题报告省政府,省政府将对此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及时予以通报。(责任编辑:海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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