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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价格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www.cndongbu.cn(2018-06-29)来源:西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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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价格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本网讯(李文化  报道)6月28日上午10时,中共陕西省委改革办、中共陕西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举办“全面深化改革”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七场。陕西省物价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王锫介绍了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物价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蹄疾步稳,攻坚克难,价格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省物价局通过修订公布《陕西省定价目录》,最大限度地放开了一批竞争性领域和环节的价格管理权限。截止目前,我省政府定价项目由83项缩减为28项,减少约66%,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市场调节价比重由2012年的94.88%上升至2016年的97.75%,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建立。
    2012年以来,通过实施煤电价格联动、输配电价改革、大工业电价并类、清理规范电网环节收费等措施,年可减轻企业电费负担40亿元以上。对电解铝、水泥、钢铁企业用电和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2016年以来,全省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累计约500亿千瓦时,其中,2017年交易规模约324.5亿千瓦时,占电网企业销售电量的27%。
    2017年以来,相继出台了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及成本监审办法,指导各地加强城镇燃气配送环节价格监管。有序放开气源价格。先后放开了液化天然气(LNG)、化肥和大工业直供用户用气价格,明确储气调峰设施相关价格由市场确定。四是理顺居民用气价格。今年5月25日,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决定自2018年6月10日起,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按照要求,省物价局已对理顺我省居民用气价格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目前,我省城市居民和非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分别不低于0.95元、1.40元。2017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用5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农业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机制。目前,有关部门制定了系列配套文件,组织开展了成本监审,选择5个大型灌区进行试点,改革实施面积达到59.2万亩。
    2012年以来,全省对电力、天然气、城市供水等垄断行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行业开展了成本监审,核减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约437亿元,核减率达17.6%。
    2015年7月1日起,将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由0.60元/污染当量调整到1.20元/污染当量;将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五项主要重金属(铅、汞、铬、镉、类金属砷)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由0.70元/污染当量调整到1.40元/污染当量。同时,实行差别收费政策,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排放量高于国家或省上规定的,提高一倍或两倍征收排污费;排放浓度值低于国家或省上规定的排放限值50%以上的,减半征收排污费,促进了节能减排和雾霾治理。
    累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8亿多元,积极开展民生领域价格监管,确保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据统计,2012年以来,我省CPI年均上涨1.9 %,GDP年均上涨9.5%,形成了价格总水平温和上涨与经济中高速增长的良好格局。
    建立并公布了《陕西省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陕西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5个收费目录清单,先后清理取消7项政府性基金和10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累计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283.1亿元。
 
 
编辑:西部新闻网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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