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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铁检转制一年半 侦查线索立案数量双升

www.cndongbu.cn(2013-12-08)来源:西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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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新闻网讯    一处略显陈旧的院子门口挂着两块牌子,其中一块写着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检察分院。

  自从陕西铁路运输检察机关实行属地管理后,西安市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就一直在这个临时租用的院子里办公。

  "新办公楼的选址工作已经完成。"西安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长胡立平表示,随着移交工作的全部完成,陕西铁检已逐步进入正轨。

  "最高检要求各铁检机关要结合本管辖区域内实际,确定工作重点和工作领域,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铁检厅有关负责人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渡过人员最艰难时期

  11月25日,李辰成为陕铁检机关人事冻结4年之后首批进入的人员之一。

  人事冻结始于2009年。

  那年7月,中央编办下发通知,提出铁路公检法干部要从"企业职工"转变为"公务员",冻结人事为了今后转制。

  "2008年是改制前最后一批进人,此后,一个人也没进过。"西安铁检分院政治部副主任高慧英回忆起当时的情形说。

  人事冻结期间,一旦有人员退休,则无人顶替空缺。这一时期,人员短缺情况在陕西铁检系统两级三院中普遍存在。

  以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为例,全院干警一度只有50人,很多部门缺员率超过50%。办公办案压力陡然间增大。

  "当时很多业务部门只有两个人。"西安铁路检分院副检察长胡立平把那一段时期称为"最艰难的时期"。

  不过,随着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统一招考,西安铁检系统招录的20多名人员已陆续上岗,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人员短缺压力。停滞数年的职级调整也在移交后稳步进行。一年多时间里经多次考核,24名干警的职级发生变动。

    适应新变化迎接挑战

  2012年7月1日,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正式移交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管理,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制。

  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赵豫告诉记者,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1982年正式挂牌办案,1984年随着西安铁路局的撤销,西安铁检分院随之撤销。在其后的22年间,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一直隶属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检分院。2005年,西安铁路局成立,2006年9月9日,西安铁检重新划归到陕西检察系统管理。

  一直以来,铁检有两个"婆婆",人财物归地方铁路局管,业务上受地方省级检察院指导。

  "我们的工作证也是铁路局发的,只是在‘工作单位’一栏里写的是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一名检察官说,"那时自己也不明白,到底是检察官还是铁路职工"。

  更有戏言称,他们是一群"穿着检察服的铁路员工"。

  而相比这种身份不明,更为外界所诟病的是,在原有企业管理体制下,铁检工作缺乏独立性。

  "其实铁路局除了管人财物也涉及业务,一些重大案件,比如涉及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的,要向铁路局党委汇报。"赵豫告诉记者,铁路检察院与地方检察院也好像是"走亲戚",总是客客气气,与上级检察院显得很生疏。

  随着移交工作的顺利完成,这种局面得到彻底改变。

  赵豫认为,这种改变更深一层的意义在于,有效防止了检察权运行中可能产生的干扰因素,从根本上确保了铁路专属检察权所应具有的独立性,为促进司法公正奠定了基础。

  尽管"身份"有所改变,但在胡立平的眼里,作为国家为保障铁路运输法治和安全而依法设立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其工作职能并未发生改变。在不断加大监督力度的同时,陕西铁检系统主动与铁路职能部门、铁路建设单位,建立起多层次、多渠道的打击犯罪预防工作机制。

  新体制下铁检机关职能作用发挥情况,是检察改革成效的标准之一。今年以来,陕西铁检机关贪污贿赂案件初查线索、立案侦查数量同比双上升。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

  准确定位建长效机制

  陕西铁路运输检察系统的变化是全国铁路运输检察机关移交一年多来的缩影。

  去年6月30日,全国铁路运输检察机关按照中央有关部署,全部与铁路企业脱钩分离,一次性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移交给驻在省级检察院,实行属地管理。

  根据有关规定,铁路检察院的基本任务是,通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铁路资产、建设资金安全,维护铁路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

  今年5月,一场"平安铁路建设专项行动"在全国展开。这也是自铁路检察机关"移交"之后,全国铁检机关最大一次专项行动。统计数据显示,5月至9月,全国铁检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406件1891人。

  最高检铁检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移交一年来,特别是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级铁检机关不断深化对职责定位、目标任务和工作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把保障铁路运输生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与铁路公安、法院等部门配合,以依法惩处危害铁路运营安全犯罪为重点,严厉打击破坏铁路设施、危害铁路行车和运营安全严重刑事犯罪,坚决打击盗抢诈骗铁路资财等犯罪活动,保障了铁路安全畅通。

  不过,这位负责人也坦言,由于铁检改革尚未完全理顺,移交后铁检工作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但各级铁路铁检机关按照中央关于铁路司法体制、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最高检的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发挥铁检法律监督职能出发,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参与铁路治安管理,全力保障了铁路安全稳定。

 
编辑:西部新闻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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