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王艳 温芬 华商报记者刘立春实习记者孟岩)22岁的宁陕县人孙某,从黑市购买猎枪后,和亲戚等6人在秦岭里猎捕斑羚、野猪、猪獾等,其中斑羚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户县公安局李家庄派出所和太平森林派出所联合出击,缴获猎枪3支、子弹18发,并缴获抓捕野生动物使用的钢丝套和被剥皮的3只斑羚,6人被刑拘。
11月份,有人举报称在秦岭户县黄羊坝山上一个蘑菇棚里,有人在此处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斑羚及陕西省一般保护动物野猪。11月21日,接举报后,户县公安局李家庄派出所副所长李权民,太平森林派出所所长刘延英、副所长崔博等人赶到现场。下午3时30分,两名穿迷彩服的男子返回蘑菇棚,被民警制服,此二人是猎杀斑羚团伙中的孙某和周某。下午5时许,又有两名偷猎者出现。两分钟后,偷猎者夏某被抓获,另一名偷猎者钻进后面的树林中。太平森林派出所所长刘延英说:“当时夏某还用枪瞄准我,我急忙让人看看枪里有没有子弹,所幸的是,这把枪没上膛。”这次抓获3人,民警清点发现,缴获单管制式猎枪2支、子弹18发,还有被猎杀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斑羚三只。
经过突审,民警得知除了被抓的这3个人以外,还有刘某、何某、邓某涉嫌非法持枪猎捕国家保护动物。第二天下午,李权民、崔博等人赶赴宁陕县将刘某抓获,从其房屋后面草丛中缴获猎枪一支,很快,何某也在家中被抓。
12月5日,邓某在西安东五路一处酒店住宿时,被公安新城分局东五路派出所抓获。
昨日,太平森林派出所民警称,猎枪都是制式猎枪,正规厂家生产,射程50米。经警方调查,宁陕县人孙某为了狩猎,曾先后购买了两支单管折柄猎枪非法持有,从11月上旬开始,孙某先后伙同刘某、夏某、何某、邓某、周某在秦岭户县黄羊坝附近山上非法持枪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斑羚8只、野猪5只和猪獾一只。
昨日,在户县看守所,记者见到了22岁的孙某。他说,先后在西安黑市上购买了两支猎枪,“我也不知道斑羚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现在很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