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口粮地被征疑为囤地
2012年12月24日,记者首先来到五竹镇西五竹村数百亩土地现场,据记者观察,西五竹村以西确实有一块用围墙围挡,几百亩闲置土地荒草丛生。在多方打听下,记者从当地一位姓周的村民口中得知了几百亩闲置土地的来龙去脉。
大片平整的土地撂荒无法耕种
采访中,该村民告诉记者,眼前的这块地大约有500多亩,以前是西五竹村民的耕地。这片地是2010年4月份开始征的,但是有些村民的赔偿款还没有落实,当年这个事情闹得也比较大,据说几个官员因为这个还下台了。所以这个事情一直拖到现在,快两年多了。就连玉米也没有种成。当记者问及两年前被撂荒地的土地性质时,该村民对记者说道:“这都是农耕地,以前都是种玉米、小麦,现在被征了,我们农民啥都没有了!”当记者问及当时征地,是否对村民说明征地的用途时,西五竹村周姓村民对记者说道:“当时没对村民说啥,说是要建设沣京工业园区,但是那都是借口!现在征地,给农民就没有说法。政府要征,我们没办法!给县上反映问题,但是根本就没人管!”该村民随后又告诉记者,这里大部分地都被村上征走了,征的时候,每亩地给村民赔偿37500元,现在听说一亩地卖到几十万元不等。但是,大片的土地被征用时间这么长了,一直也没有开发利用,也不让农民耕种,就一直在那慌着,农民感觉可惜,政府其实是等地价涨了再出手的。(据录音)
被征土地周边已经开始建起围墙
相关部门互相推诿土地手续扑朔迷离
随后,记者来到五竹镇镇政府,在党政办公室,一位自称姓万的主任告诉记者:这个事情镇政府没有参与,也毫不知情。当时这个事情是由县国土局和沣京工业园区管委会操办的,并建议记者前往县国土局了解。
几经周折,当天下午记者来到户县国土资源局,记者还未开始采访,一位自称崔姓的办公室副主任强硬的告诉记者,对于记者的问题一律不知情,记者要采访必须先到县委宣传部开具介绍信。与记者交涉过程中又无意间提及,对于西五竹村土地被征一事,以前也有村民多次来反映,当记者问及是否采取解决措施时,该崔主任稍作迟疑后说:“当然采取措施了,但具体什么措施,我不清楚。你们采访请先到县委宣传部备案开具介绍信再说”。无奈之下,记者只好前往县委宣传部,在宣传部工作人员的协调下,记者再次来到国土局,一位自称高姓的办公室主任接待了记者,采访当中,该高姓主任说“我印象中没有西五竹征地这一事,国土局各个科室都是通的,我没见过这方面的土地手续运转”,那为什么村民说征了呢?面对记者的质疑,高主任告诉记者,“村民说征,不代表真的征了”,后高主任又表示,这件事归沣京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并当场联系沣京工业园区张主任,并要求张主任配合记者了解情况。
随后记者拨通了沣京管委会办公室电话,采访中,当记者问及西五竹村是否征收数百亩土地时,张姓主任说:“咱先不说这个,我先给你一个统一的有关审批手续、征地、补偿等各方面的回复,我发给你,你先看一下,然后咱们再联系。”
515亩土地仅90亩获审批
翌日,记者收到张主任有关问题的回复,回复称:“2010年4月初,沣京工业园管委会根据发展需要,结合项目签约情况,启动西五竹村范围内的西科测控、博康电子、成飞机电、永泰物流等工业项目征地工作,征用的土地规划性质属建设预留地。征地前期工作进展基本顺利,群众同意签字率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回复中又提到“由于土地性质的不同导致土地补偿价格有所差异,加之村内在换届和分地中存在很大的矛盾也因征地而引发,部分群众在上访反映问题过程中和五竹镇政府发生了冲突,致使矛盾更加激化,群众思想发生变化,征地工作难度加大。同年10月,西五竹村民先后到省政府、市政府上访,反映园区征地相关问题。”整个回复让人一头雾水,究竟是群众同意征地,还是群众不满意征地进行上访?随后,沣京管委会张主任给记者提供了一份《西五竹征地意见表签字人名单》,该名单显示签字人数为52户,占全村总人口80%以上均签字同意。
未获批的土地上已先行开工
回复中还提到“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2011年8月,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国土资源局联合进行了调查核实,认为土地征用手续合法。征用土地中,有90余亩已经省政府审批,正在进行围墙圈砌工作,其余400余亩土地资料都已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正在进行审批,待审批后即可开工建设。”但是,一个项目为“沣五路工程”已经开工建设,据管委会一史姓工作人员解释道:这个工程是在这400余亩还未拿到审批手续的土地上建设,但是其项目单位是户县城建局,具体情况还不清楚。之后,管委会工作人员给记者相继出示90余亩已经审批下来的和正在审批的400余亩土地的相关文件。回复中,张主任提到2010年赔偿价格为275000元,青苗费为500元,2011年3月,最终定价为36000元,青苗费1000元,两次差价的资金来源是自筹。
国家在保护耕地问题上,温家宝总理曾提出“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十八亿亩这条红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那么,为何户县国土局办公室高主任称印象中无相关手续运转?共计500余亩土地,正式获批的也只有90亩,沣京管委会张主任回复中称土地征用手续合法怎么解释?对于此事,我们将继续予以关注!(中国网•魅力中国陕西栏目组 刘慧玲 刘西洋 何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