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网-中国东部网:打造中国东部第一主流媒体 网站热线:13991224333 总编信箱:1182290666@qq.com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东部资讯 > 港澳资讯 > 正文

内蒙古8项措施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

www.cndongbu.cn(2010-08-30)来源:
复制链接关键词:
    西部新闻网消息:记者昨日从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为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全区2010年环保专项行动中查出的各类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内蒙古采取8项措施对重金属排放企业进行集中整治。

  对不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的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小化工必须彻底取缔关停;对取缔关停不彻底死灰复燃的,暂停其新增重点防控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未经环评审批或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对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对超标排放的企业,要依法限期治理或停产整治,依法给予高限处罚,并追缴排污费;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一律取缔关停;对无经营许可证或不按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单位或企业,依法给予高限处罚,无经营许可证的,一律取缔;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瑞轩)

<--advertisement code begin--><--advertisement code end--><--function: content() parse end  0ms cost! -->
编辑:admin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东部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处理。中国东部网所转载的内容,其版权均由原作者和资料提供方所拥有。
推荐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