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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上半年通报6名银行高管涉腐

www.cndongbu.cn(2015-07-03)来源:西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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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杨斌)6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权威发布”栏目披露:内蒙古银行原副行长延城(副厅级)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移送审查起诉。

  记者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权威发布”栏目总计通报了7条涉及银行高管的消息,共计涉及6名银行高管,其中立案侦查两名,决定逮捕3名,移送审查起诉两名(延城先是被逮捕,后被移送审查起诉)。

  “权威发布”栏目旨在及时发布大要案信息,始设于2014年4月,截至2014年年底,总计通报了6条涉及银行高管的消息,总计涉及5名银行高管。

  被通报者均为地方银行高管

  延城落马于今年年初。

  2015年1月8日,最高检官方网站“权威发布”栏目发布消息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内蒙古银行副行长延城涉嫌受贿犯罪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侦查终结于5个多月后。“权威发布”栏目再次通报称:“日前,内蒙古银行副行长延城涉嫌受贿、贪污犯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已移送审查起诉。”

  延城也是内蒙古银行7个月内被查的第三位厅级高管,另外两位分别是内蒙古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成林(正厅级)和内蒙古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姚永平(副厅级)。

  今年1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依法对杨成林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罪一案移送审查起诉。去年6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依法对杨成林以涉嫌重大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检察机关针对姚永平的侦查结束于2014年。去年10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姚永平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侦查。半个月后,检察机关以姚永平涉嫌受贿、非法发放贷款罪将其逮捕。

  公开资料显示,内蒙古银行为国有参股银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为第一大股东并相对控股。

  此后半年间,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杨进先(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被逮捕,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主任武文元(正厅级)被逮捕,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原党委委员、行长助理李晓冬(副厅级)被采取强制措施,交通银行甘肃省分行原行长胥小彪(正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被通报的银行高管中,全部为地方银行高管,涉及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

  此外,上述银行高管全部为厅级领导干部,多人有在当地党政系统任职经历。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联合社原主任、党委副书记武文元,就曾担任呼和浩特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

编辑:新闻网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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