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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推动青海经济跨越发展

www.cndongbu.cn(2009-10-23)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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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新闻网消息:按:循环经济是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以“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为社会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运用生态学规律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实现“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以最大限度利用进入系统的物质和能量,提高资源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发展循环经济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趋势,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必由之路。省委书记强卫在视察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时指出“要实现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目标,必须走青海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通过发展循环经济,以环境优化经济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青海省人民政府也于2009年初编制完成了《柴达木国家级循环经济试验区总体规划》,按照“物质技术集成、产业集群、要素集聚、配套集中”的原则,明确了以格尔木、德令哈、乌兰、大柴旦工业园区为重点的产业空间布局框架,对全省循环经济试验区与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发展具有指导意义。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从开发性金融的角度,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发展具有青海特色循环经济的工作思路和建议。

  一、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意义

  (一)发展循环经济是缓解当前资源约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最佳选择

  我国资源总量虽居世界前列,但人均占有量却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耕地人均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矿产资源人均占有量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能源人均占有水平更低,原油是世界平均水平的8.6%,天然气是世界平均水平的5%,煤炭储量虽居世界第三位,但人均占有量却只接近于世界平均水平,相当于煤炭资源中等国家。经过多年开采,我国越来越多的矿山进入老年期,产能大幅度下降,矿产资源开采难度越来越大,开采成本增加,供给形势相当严峻。由于国内资源供给不足,重要资源对外依存度不断上升。据有关部门预测,2010年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将达57%,铁、铜、铝土矿将分别达到57%、70%和80%。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用能源消费翻一番支撑了GDP翻两番;到2020年,要再实现GDP翻两番,即便是按能源再翻一番考虑,保障能源供给会有很大的困难。如果继续沿袭传统的发展模式,以资源的大量消耗为代价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是难以为继的。为了减轻经济增长对资源供给的压力,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我国人口众多,各种资源消耗巨大,通过循环利用,每人节约一度电、一升水、一斤粮食,对中国13亿人口来说就是一笔很大的资源。发展循环经济对我国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发展循环经济是提高经济效益、应对国际竞争的重要措施

  目前我国资源利用效率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然较低,突出表现在:资源产出率低、资源利用效率低、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再生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率低。比如,按汇率计算,2003年我国GDP约占世界的4%,但重要资源消耗占世界的比重却很高,石油为7.4%、原煤为31%、钢铁为27%、水泥为40%。我国用水总量与美国相当,但GDP仅为美国的1/8。多年的实践证明,较低的资源利用水平,已经成为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力的重要障碍。西方国家早已把发展循环经济置于国家战略高度,不仅将循环经济作为国际竞争的手段,而且将循环经济视为未来企业和国家的核心竞争力所在。就我国而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增强国际竞争力,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三)发展循环经济是降低碳排放、从根本上减轻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

  随着工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生态环境每况愈下,大气环境不容乐观,固体废弃物污染日益突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农村环境问题严重。大量事实表明,水、大气、固体废弃物污染的大量产生,与资源利用水平密切相关,同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存在内在联系。据测算,我国能源利用率若能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400万吨左右;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若提高1个百分点,每年就可减少约1000万吨废弃物的排放;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若能提高20个百分点,就可以减少固体废弃物排放近4000万吨,这将使环境质量得到极大改善。循环经济是低碳经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可将经济社会活动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

  (四)发展循环经济是应对经济环境全球化、经贸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贸易与环境的关系日益密切,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已经成为影响发展中国家自由贸易的重要障碍。近年来,为了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不少国家采取了单方面行动限制进出口,这些单方面行动引起的双边或多边贸易摩擦日益增多。如轰动全球的美国禁止进口墨西哥金枪鱼案,丹麦要求所有进口啤酒、矿泉水和饮料均须使用可再装容器等案件,起因均是环境保护。由于我国经济整体环保水平较低,在外贸领域将面临越来越大的环境压力,一些工业产品和农产品由于在生产、包装、使用等环节的环保要求较低,容易受到发达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限制;随着贸易自由化的发展,污染产业、有害物质和外来物种入侵将对我国环境安全构成威胁。要增强我国环境竞争力,实现我国贸易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就必须发展循环经济。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有利于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国内外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模式

  循环经济是西方发达国家从工业可持续发展进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阶段后的一种全新的理念和实践。发达国家在实现新型工业化,也就是循环经济化发展过程中,已形成三种基本实践模式。

  (一)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模式

  1、在企业层面上的小循环模式。组织企 业内部的物料循环,实现零排放,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美国的杜邦化学公司。在原料的替代上,该公司寻找到一种对环境危害最小的原料来控制对环境的污染,同时他们让上一车间的废弃物变成下一个车间的原料,废弃物通过梯次利用越来越少,最终形成“零排放”。

  2、在区域层面上的卡伦堡模式。丹麦卡伦堡工业区8家企业自发组成共生体,根据自身的资源情况,把发电厂的余热供给炼油厂和制药厂,同时解决周围居民的供热。发电厂脱硫产生的硫酸钙是石膏板厂的原料,同时硫酸可以供给硫酸厂被制成稀硫酸;发电厂用燃煤产生的粉煤灰来铺设公路,并供给小型的水泥厂。炼油厂的废水又可以供给发电厂用来冷却。这几家企业相互间的距离不超过数百米,由专门的管道体系连接在一起,这样在发电厂、石膏板厂、炼油厂、制药厂之间形成了一种循环关系,企业之间形成了共生,保证了资源的合理利用。

  3、在社会层面上的日本模式。日本是世界上最早提出循环型社会新理念的国家,在社会层面上突出“四个注重”:一是注重立法。日本是发达国家中循环经济立法最全面的国家。目前已经颁布了《推进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有效利用资源促进法》、《建设再利用法》等七项法律,通过法律法规来推进循环经济实施。二是注重科学技术。日本非常注意依靠科学技术,如利用污染治理技术、废物利用技术以及清洁生产技术来开发资源,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推进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体系。三是注重政府职能。2001年1月,日本环境厅在机构改革中升格为环境省,将原来多部门执掌的废弃物管理职能统一划归环境省,由环境省对废物回收利用进行统一管理。四是注重市场调节。市场调节手段主要通过建立有效的经济激励政策,积极支持循环经济利用项目,如制定资金投入、税收减免等多方面的扶持政策。通过一系列有效的政策措施的推动,日本循环经济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效果。

  (二)全球发展循环经济的典范——瑞士

  瑞士在废弃物循环利用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为应对自然资源贫乏的国情,瑞士联邦政府早在上个世纪中叶就十分注重通过对各类废弃资源的回收利用来发展循环经济。在投资、生产、消费和废弃物处理的整个过程中,瑞士联邦政府以实现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发展模式为目标,通过立法鼓励全民回收利用可再生资源。瑞士联邦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工作,其中包括《提前收取玻璃饮料包装处理费的规定》、《电池处理费用标准》、《对电子电器产品进行回收的规定》、《特殊垃圾回收与运输规定》、《水资源保护法》、《环保法》、《水体资源免受污染和空气保洁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废弃资源回收产业为瑞士国力的增强做出了重大贡献。

  瑞士是欧洲最早回收利用塑料制品的国家。自从塑料制品普遍进入瑞士家庭,回收利用这种可再生资源就成为瑞士全社会关注的问题。为此,联邦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配套鼓励措施。以回收利用废弃塑料瓶为例,政府明文规定,全国相关企业只有在对自己的塑料瓶达到80%以上的回收率后,才有资格继续生产或使用塑料瓶作为包装。目前,瑞士全国设有1.76万个专门负责回收废弃塑料瓶的中心。国民每年人均送往回收中心各类大小不同的塑料瓶达120多个,全国废弃塑料瓶回收率已超过85%。而欧洲其他国家对塑料瓶的回收率仅在25%—45%之间。

  除了塑料瓶回收外,废弃罐头盒子、各类旧电池、甚至手机都是瑞士工业再循环利用的资源对象。目前,瑞士全国拥有4000多个废弃罐头盒回收箱,年回收量在1.7万—1.9万吨左右,平均每个居民年回收罐头盒量大约为3.2公斤。

  此外,瑞士还有许多致力于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民间“回收协会”,并形成了一个网络来加强各个回收组织之间的联系,传播有关可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处理加工等的最新信息。该类协会以其独立性和专业性成为瑞士回收体系中的重要组织,起到密切联系官方机构、零售商乃至普通居民的作用。

  (三)国内循环经济发展的典型案例

  1、莱芜钢铁集团

  莱芜钢铁集团公司作为国家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在循环经济领域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莱钢发展围绕钢铁产品制造、能源转换、内部废弃物消化、社会废弃物消纳处理“四大功能”,依靠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工艺装备升级优化、国家政策支持“四个支撑”,构建了铁素资源、固体废弃物、二次能源、水资源“四个循环链”,实现了经济效益、产品水平、资源能源利用水平、环境质量“四个提高”。从履行社会责任和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初步创建完善了有自身特色的循环经济体系,在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的同时,做到节能环保综合利用等同步进行,实现了经济、资源、环境、社会效益的提高,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2008年,吨钢综合能耗649千克标煤,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6%;吨钢耗新水达到3.4吨,实现循环经济效益25亿元,连续6年保持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循环经济已成为推动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强劲动力。

  2、青海盐湖集团

  青海盐湖集团是青海省最早发展循环经济的龙头企业。盐湖钾肥综合利用项目是利用盐湖资源,形成产业链和产品链,实现最佳经济效益。目前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已初见效益。

  盐湖综合利用一期工程,以氯化钾精制为主。建设年产33万吨尿素、6万吨氢氧化钾、10万吨PVC、8.5万吨甲醇、7.2万吨碳酸钾。盐湖综合利用二期工程,以钠盐综合利用为主。建设规模为年产33万吨尿素、10万吨氢氧化钾、12万吨PVC、5万吨乙炔、30万吨合成氨与其配套供热中心、空分装置和公用工程。盐湖综合利用三期工程,以镁盐综合开发为主,以氯化镁深加工为主线,使盐湖化工和煤炭化工相结合,建设中国最大的镁工业基地。建设规模为年产40万吨金属镁、200万吨PVC、300万吨纯碱。

  盐湖钾肥综合利用项目将建成钾、钠、镁、锂、气五大产业群,有望建成中国最大的镁工业基地、碱工业基地和锂工业基地,为实现柴达木循环经济建设战略目标和做大做强海西州盐湖资源产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3、德令哈废物利用项目

  (1)青海海西化工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水泥项目。该项目利用德令哈周边地区企业排放的粉煤灰、炉渣、硫酸渣、石灰石废渣等废料生产干法水泥,并将回转窑余热用于发电,实现节能和环保,成为工业废料综合利用的典型企业。

  (2)青海金锋实业有限公司氯化钙项目。该项目利用青海碱业有限公司排放的蒸氨碱液为原料,生产片状无水氯化钙。在此基础上,金锋实业公司与国内多家科研院所合作,研发了首台国内领先的造粒设备,生产球状无水氯化钙。该项目的建成,对提高资源利用水平,治理工业废液排放,提高产品附加值和促进节能减排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三、青海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必要性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发展循环经济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框架和组织结构,需要有相应经济社会运行机制和技术经济范式。循环经济恰好是一种不单纯地限制经济增长,而是通过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内涵,将经济增长、就业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统一起来的经济发展模式,恰恰可以成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途径。

  资源的有限性、人类发展要求的无限性、环境污染的制约性是循环经济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原因。循环经济是对传统经济发展观念和模式的一次革命,它强调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有效利用资源,减少污染物排放。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谋求以最小环境资源成本追求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为工业化以来的传统经济转向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提供了可行的理论模式。在推进社会就业方面,循环经济要求实现就业减少型社会到就业增加型社会的变革。与传统线性经济缩短经济的链条不同,循环经济是通过延长经济的链条而增加就业机会的,它的社会意义表现在它为人口日益增长的社会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发展循环经济可以将人口资源和环境有机统一起来,从而在更高层次上推进社会公平,缩小城乡、工农及地区之间的差别。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构建和谐青海,采用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应是必然的选择。

  (二)实施“生态立省”战略必须发展循环经济

  青海是一个生态地位非常重要而生态环境又十分脆弱的省份。实施“生态立省”,一方面要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另一方面又要加快发展、改善民生。这就要求必须发展循环经济,在对现有资源开发利用上必须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循环经济要求实现从开环的末端性治理到闭环的全过程控制的变革。循环经济的环保意义,表现在系统地认识到了基于线性经济的末端治理环境保护模式的局限,即传统末端治理是问题发生后的被动做法,它不可能从根本上避免污染发生。而循环经济的环境目标,是要在整个经济流程中系统地节约资源和减少废弃物,实现经济增长的减物质化。作为一种新的环保理念,循环经济首先要求减少经济源头的污染产生量。因此,工业界在生产阶段和消费者在使用阶段就要尽量避免各种废物的排放。其次是对于源头不能削减的污染物和经过消费者使用的包装废物、旧货等要加以回收利用,使它们回到经济循环中去。这些内在要求必然有利于减少物质消耗和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有利于减轻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基于青海省情,青海实施“生态立省”战略,只能发展循环经济,也就是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实现跨越式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

  (三)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发展循环经济

  长期以来,青海省的经济增长主要是靠大量消耗资源和能源来实现的,经济增长中95%的能源和85%的原材料来自于矿物资源,能源和原材料生产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比重高达45%以上。有些企业为了单纯的经济利益,对矿产采富弃贫、采富丢薄。多数企业对伴生、共生矿藏的开采都实行单一开采,只提取其中的某一成份而把其他宝贵资源当作垃圾丢弃。全省每年产生数万吨的粉煤灰、石棉尾矿、废石英等大量高附加值的产品没有得到开发利用。据有关部门分析,青海省国内生产总值的能源消耗系数接近3万吨标准煤,比全国平均水平高一倍以上。

  此外,受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和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双重影响,青海省工业结构中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产业关联度低,产业链条短;二是传统工业比重过大,新兴工业比重过小;三是产业技术水平不高;四是重复建设严重,产能闲置过多;五是产品结构不合理,初级产品多,产品链短,高附加值产品少。这样的工业结构,积弊甚多,总体效益低下,与国民经济持续、高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相去甚远。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禀赋与特色产业的有机结合,促进资源优势与经济优势的互相转换,最终达到资源的节约利用、高效利用、循环利用,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四)欠发达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发展循环经济

  纵观世界各国近百年来的工业化进程,无论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大部分都在重复着以大量消耗资源和人力,以大面积牺牲环境为代价去积累资本,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老路。最终形成了先消耗资源、再循环利用,先污染、再治理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各国实践证明,这种模式是不可取的,在发展过程中大量消耗和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在发展后期,必须以数倍或数十倍的代价去整合资源,治理环境。而对有些不可再生资源的过度消耗和环境的破坏则是无法弥补的。青海作为欠发达地区,由于地方财政实力有限,缺乏人才和技术,环境容量相对较低,我们不可能再走西方发达国家和我国某些地区发展的老路,只能结合青海省情,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充分发挥后发优势,依靠本地的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跨越发展。

  四、青海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利条件

  (一)国家相关政策出台为青海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1、西部大开发政策

  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10年来,青海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经济实力持续增强,工业化进程持续加快,各种生产要素投入结构持续完善。2000年至2008年,全省三次产业结构比重由15:41:44演变为11:55:34,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由30%提高到46.6%,城镇化率由2005年的39.2%提高到2008年的41%,预计2009年全省GDP将突破1000亿元大关,人均GDP将逼近3000美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年加大,2006年至2008年的3年间,青海获得中央补助收入已由180.2亿元增至297.1亿元。无论从工业基础,还是政府财力层面来说,青海发展循环经济的经济条件已基本具备。目前,中央正在研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第二个十年的政策措施,青海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2、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8年底,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下发实施。该文件作为指导藏族聚居区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纲领性文件,从国家层面上提出了一整套切合青海藏族聚居区实际的支持政策,实施阶段长、空间跨度大、涉及领域多,为青海的基础设施、生态保护、民生领域、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等多个领域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今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西部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又为西部地区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加快发展提供了切实有效的措施。

  3、《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循环经济促进法》从法律层面对循环经济进行了诠释。它作为一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模式转变的基本法,意义非常重大。它的实施必然使企业的资源成本、环境成本、运输成本、土地成本等呈现增长的态势,对一些坚持传统发展模式的企业将产生严重的挑战。也必然使各行各业在目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抓紧进行技术改造、工艺提升和设备更新,发展节约、集约、循环、清洁型经济。这部法律对于激发各个循环经济建设主体的积极性,促进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工艺提升和设备更新,减少资源消耗和增加循环利用,加快各类资源的整合,保护生态环境,推动青海经济转型优化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二)丰富的自然资源为青海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雄厚的基础

  青海自然资源丰富,是个资源型省份。一是水力资源。青海水资源总量629亿立方米,全省水能储量在1万千瓦以上的河流有100多条,水能理论蕴藏量为2337.5万千瓦。二是盐湖资源。青海的盐湖资源主要集中在柴达木盆地,盐矿储量约900多亿吨。三是石油、天然气资源。全省石油总资源量约为21.5亿吨,天然气资源总量约为2.5万亿立方米。四是金属资源。全省拥有比较丰富的有色金属、黑色金属、贵金属及稀有金属矿种。主要金属铜、铅储量超过180万吨,锌储量超过250万吨。五是非金属资源。青海已发现石棉、电石用灰岩、化肥用蛇纹岩、冶金用石英岩、玻璃用石英岩、石膏、滑石等72种非金属矿产,储量居全国前茅。六是土地与农牧业资源。青海是一个农牧结合的省份,草地面积3644.9万公顷,是全国五大牧区之一;耕地面积652.5千公顷;宜渔水面积1066.7千公顷。七是新能源资源。青海日光辐射量为160-175大卡/平方厘米,其中柴达木盆地全年日照为3554小时,是著名的“阳光地带”,太阳能开发利用价值高;风能资源较丰富,年平均风功率密度多在50~100瓦/平方米,全年风能可用时间3500~5000小时。这些自然资源为青海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可靠的物质保障。

  (三)已形成的资源主导型工业格局为青海发展循环经济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1、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9年多来,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为青海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一是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明显。二是园区企业规模逐步扩大,工业销售稳步增长。三是外资企业发展加快,内外贸结构不断优化。四是招商引资力度加大,效果明显。五是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经济实力增强。六是融资平台建设不断完善,融资能力进一步增强。七是节能减排稳步推进,综合利用发展顺利。目前,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已成为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有色金属冶炼、民族用品制造及产品精深加工的基地,为全省的工业化进程发挥了引领作用。

  2、柴达木国家级循环经济试验区。海西州的经济发展以柴达木盆地的资源开发为主,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在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的推动下,柴达木资源开发的地域已由过去为数不多的几个工矿点向全地区辐射,越来越多的矿产资源正在向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转换。资源开发领域由盐湖、油气、铅锌、石棉等向盐碱化工、多种金属采选加工、建材、煤炭等其他领域拓展。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依托,点面结合、产业集中、各具特色的开发格局正在形成。自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被国家批准为全国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园区以来,按照综合开发、循环利用的要求,立足柴达木优势资源和工业基础,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海西的目标,重点从规划编制、科技攻关、招商引资、对外宣传、基础设施和经济效益等方面狠下功夫,试验区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快节奏地展开,取得了重大进展。

  目前,石油工业由开采向石化方向推进;盐湖工业由采盐提钾向钾、钠、镁、锂、硼、锶综合开发利用推进;有色黑色金属、煤炭、建材等工业由采掘向采选、冶炼以及深度开发加工等方向推进,正在形成有强势企业引领、有“拳头”产品支撑、有先进技术保障的产业链和工业基础。

  (四)国务院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战略,为青海发展循环经济带来了新的机遇

  近几年来,随着东部地区部分矿产资源的枯竭和劳动力成本的约束,由东部向中西部地区进行产业梯次转移已是大势所趋。如资源粗加工产业、光伏产业、材料加工、轻工、纺织等行业都在加快向青海转移的步伐,大量的投资正在流向青海。合理承接中、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不仅可以弥补青海省工业园区建设资金不足,也有助于学习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同时有利于加快园区产业升级,优化工业布局,提高产业集聚能力。

  此外,对青海而言,2008年下半年的国际金融危机既是挑战又是机遇,机遇大于挑战。一旦国际金融危机过去,接踵而来的必将是一个新的发展机遇期。因此,我们必须抓住机遇,跟上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实施资源转换战略,大力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总之,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青海已进入经济加快发展、产业加快转型的关键阶段,正积极探索具有青海特色的科学发展模式,闯出一条欠发达地区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成功之路。而发展循环经济则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必由之路。

  五、青海发展循环经济的不利因素

  (一)缺乏必要的资源开发整体规划

  由于资源开发缺乏整体规划和有效引导,随着盐湖、金属矿山、煤炭资源开发主体的增多,在形成竞相发展格局的同时,造成资源的无序开发、配置效率低下和环境的严重破坏。企业间缺乏沟通协调,各自为政,致使在火力发电、电解铝、建材等许多关联度较高的企业间没有形成资源综合利用链条。

  (二)缺乏必要的资源开发后续保障

  据有关部门监测,目前青海省资源综合利用率只有27%,居全国最低。一是企业对资源的综合开发程度不高,黑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探明储量不足,煤炭、有色金属、石油天然气等主要资源开采利用率低。二是地质勘探滞后,资源开发的地质依据不足,后备资源保障程度低。三是开发模式比较粗放,主要是受一些关键技术的制约,工业产品中初级产品多,产业链短,精深加工产品少。粗放式的开发利用不仅导致产业产品结构不合理、产品附加值低,而且造成资源浪费、废弃物无法消化、环境污染等问题。

  (三)缺乏必要的工业基础设施

  总体来看,青海的工业基础设施相对落后。一是铁路运力有限。青海的资源型企业主要产品以运出为主,运出运入的比例约为3:1。由于公路运输成本太高,外运货物主要依靠铁路运输,而国内铁路运力紧张。青海由于上行空置率过高,运力则更为紧张,多年来青海许多企业处于“原料运不进来,产品运不出去”的困境之中。尤其随着一些大型工业项目的建成和资源开发步伐的加快,青海对铁路运输的需求也急剧增加,铁路外运的缺口更是逐年加大。二是航空运力薄弱。至今年8月1日玉树机场正式通航,青海全省只有三个机场,且航班班次较少,航空客运、物资运输能力十分有限,不能适应日新月异的经济、科技发展速度。三是电网建设滞后。目前青海尚未建成统一的覆盖全省的电力网络,玉树、果洛等地的电网没有并入省网,海西地区也没有形成统一的电力供给网络。

  (四)缺乏必要的工艺技术

  发展循环经济,以资源为核心,形成闭环产业链,需要各类工艺技术。从采选矿开始,需要对各种共生、伴生矿种的提取、分离技术。在对矿产品精加工,延伸产业链的过程中,需要先进的工艺技术。在对各类废弃物包括污水处理过程中,需要提取可利用物质及废物再利用技术。循环经济涉及到的各行各业,许多先进技术有待研发。青海工业基础相对薄弱,缺乏发展循环经济的工艺技术,需要大量的资金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这将在一定的时期内制约青海循环经济的发展。

  (五)缺乏必要的科技人才

  人才资源是现代社会最根本的资源,是一个地区总体资源中最关键的部分。从本质上讲,循环经济的建设,归根结底是科学技术的应用和创新,是科技人才的聚集和培育。由于青海自然条件艰苦、文化教育相对落后等客观原因,造成人口素质相对较低,高科技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远远不能满足需要,特别是复合型创新人才更是短缺。人才的匮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资源转换战略的实施,造成青海循环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不足。

  六、关于青海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建议

  (一)坚持规划先行的指导原则

  以《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总体规划》为基础,采用系统工程的方法,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结合青海省“十二五”规划,加快编制《青海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加快青海省循环经济发展的目标、步骤、实施办法等,指导青海循环经济健康发展。

  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要立足长远,统筹矿产资源开发,建立全省“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体系。要结合青海的资源禀赋,从资源入手,沿着产业链进行规划。要发展产业循环经济,以现有的油气化工、盐湖化工、煤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主导工业为基础,按照产业-产品链的内在联系,统筹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和冶炼加工,提高资源综合回收率,逐步形成“油气-盐化工”、“煤-焦-盐化工”、“煤化工-盐化工-建材”、“有色金属-天然气-盐化工”、“铁矿-焦炭-钢铁”、“特色畜牧业-特色农业”等循环产业链。

  另外,编制青海省“十二五”规划要切实体现青海的循环经济特点,加快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等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领域专向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科学的循环经济指标评价体系,包括绿色GDP统计指标等,制定青海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目标和分阶段推进计划。

  (二)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法律制度体系

  健全的法律体系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保障。循环经济不仅要求技术层面上的资源利用创新,还体现为一种发展模式的变革,必须加强循环经济法律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一是在考虑青海省情的前提下,把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和循环经济体系建设的先进经验移植进来,并使之本土化。二是把制度建设贯穿于资源与生态环境的规划与开发、资源的流通与利用、产品消费、产品与包装再用、废弃物再生利用的全过程。三是严格项目审批,任何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循环经济要求。对尚不能达到综合利用的各类资源项目,宁可暂不批准或限制开工,对已开采的伴生、共生矿产资源的废弃物和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废弃物,暂不能利用的要妥善保存,防止造成污染,以备将来开发利用。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保护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通过执法检查和行政监督等手段,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坚决制止乱采滥挖、采富弃贫、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行为。

  (三)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

  正确的政策导向是循环经济的关键。推动循环经济需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科教支持、市场推进和经济刺激等作用。政府要制定一系列政策引导循环经济的实施,不但要有政策倾斜,还要有直接的财政支持。一是对循环经济项目在产业政策上予以优先支持。二是对循环经济综合利用研发项目,政府应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三是对在建的循环经济项目,尤其是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给予财政贴息,对效益低的循环经济项目政府应给予税收减免政策。四是政府应推行绿色采购,优先采购再生资源产品。五是政府设立循环经济发展基金,引导支持循环经济项目。六是提高资源使用税,银行、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对循环经济项目应优先提供融资支持。

  (四)加强循环经济宣介力度

  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的事业,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要借助《循环经济促进法》和《柴达木国家级循环经济试验区总体规划》实施的机会,大力开展循环经济的宣传教育。通过广泛开展循环经济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引入国内外成功案例,使全省各族人民接受循环经济理念,建立新的消费观念。从每个企业、每个家庭做起,节省点滴资源,收集废弃物,更多使用再生资源产品。各级领导干部更要牢固树立循环经济理念,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发展的传统模式,立足长远,发展循环经济,造福子孙后代。

  (五)加快循环经济项目的开发和实施

  首先,政府要大力完善工业基础设施。大幅度提升铁路、公路和航空运力,加快推进电网向海西矿区延伸,全力抓好水资源的保护以及水利工程的建设、改造和配套。

  其次,要根据循环经济发展战略规划,选择西宁、德令哈、格尔木、乌兰和大柴旦为试点工业园区,大力推动资源整合,选择一批循环经济项目进行试点。一是企业内部要实现生产工序和流程之间的物料循环,减少物料的使用,达到少排放甚至“零排放”的目标。二是工业园区的资源循环,各园区具有关联性的企业联合起来,形成资源共享和副产品互换的共生组合,使资源利用达到最大化。三是省内资源的循环利用,使全省各地区的企业形成产业链,用生态链条把工业与农业、生产与消费、城区与郊区、行业与行业有机结合起来,达到资源和产品充分利用,实现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再次,推行全社会节水、清洁生产、垃圾分类收集和绿色消费。城市交通要使用清洁能源,居民和公共场所要使用绿色照明设备,要使用新型建材建设和改造住宅区。在大力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同时,重点扶持再生资源回收、处理、加工企业。

  (六)加快循环经济重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的研发

  科学技术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支撑,推动循环经济要优先发展科学技术。为此,我们必须建立一套研发、试验、应用为一体的科研体系,不断提升自主研发能力。一是依托中国科学院盐湖研究所、柴达木循环经济研究院、省内有关院所和高校,联合国内各类研究机构,建立完善循环经济科研体系。二是选好课题,对循环经济产业链中的关键工艺技术进行重点攻关。可以在科技部立项,争取国家支持,也可以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吸收、消化并创新。三是选择西部矿业、盐湖集团、省投资集团等国有大型企业实施循环经济项目,进行联合研发,技术攻关。四是政府财政要加大循环经济项目技术研发的投入,通过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引导科技人才进入工业园区、资源型企业,加强技术攻关力量。

  (七)大力培养科技人才

  循环经济的发展是百年大计,需要大量优秀科技人才。加快科研人才和实用技术人才的培养已刻不容缓。首先,要大力引进科研人员、学术带头人、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通过各种途径招聘海外专业人才和外国专家,通过他们承担科研课题,培养本地人才。其次,要通过大专院校培养发展循环经济的各类人才,企业可以选送优秀职工到大专院校进行定向培养,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培养大量技术工人。第三,要落实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培养环境,使各类人才尽快成长。

  (八)拓宽融资渠道

  发展循环经济需要大量投资,必须拓宽融资渠道,争取多方面的资金支持。首先,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一是政府通过国有集团公司出资参股重要循环经济项目,引导社会资金进入;二是政府控股的担保公司为循环经济项目提供贷款担保,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其次,充分利用社会资金。政府应通过财政资助、贴息、担保等方式吸收省内外国企、民企等参与循环经济项目建设。第三,充分利用外资,通过“青洽会”、“柴推会”等方式,将“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大力宣介循环经济项目,发挥青海自然资源、劳动力、土地和区位等优势,大力引进外资,同时引进先进技术,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第四,充分利用银行信贷资金,通过银、政、企合作,强化信用建设,争取更多的信贷资金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第五,充分发挥证券市场的融资作用。一是优先支持国有集团公司和中小企业在国内上市,融资用于节能降耗、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二是优先发行绿色企业债券,用于企业的循环经济建设。

  七、国家开发银行全面支持青海循环经济发展

  多年来,国家开发银行在支持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十分重视循环经济发展。通过政府、银行、企业之间的合作,把国家开发银行的融资优势与地方的资源优势结合起来,有力推动了循环经济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后,国家开发银行将紧紧抓住国家支持青海藏族聚居区发展的大好机遇,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全面支持青海循环经济的发展。

  (一)参与青海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

  国家开发银行将利用在行业、财务、融资方面的优势,发挥专家顾问作用,参与各级政府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并从金融角度对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循环经济项目提出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

  (二)加大对循环经济项目的贷款支持力度

  国家开发银行将把循环经济项目作为贷款支持的重点。不仅满足大、中、小型循环经济项目的中长期贷款需求,而且在流动资金贷款上予以优先支持,以利于各类循环经济项目的建设和发展。

  (三)重点支持工业基础设施建设

  国家开发银行将配合各级政府,在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大对各工业园区和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铁路专用线、道路、供电、供水、通讯等工业基础设施项目的支持力度,为青海省的循环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硬件环境。

  (四)设立循环经济发展基金

  国家开发银行将发挥自身的投融资功能,与地方政府和企业集团合作,吸收国内外资金参与设立青海省循环经济发展基金,参股循环经济项目,引导支持产业循环经济发展。

  (五)促进先进工艺技术推广

  国家开发银行利用长期以来与国内外大企业集团以及以往支持的众多循环经济企业所积累的经验,推广先进工艺技术,协助青海循环经济项目引进所需要的国内外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推动青海省内企业间、省内企业与省外企业以及国外企业的合作,并为循环经济科研项目提供优惠贷款支持。

  (六)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国家开发银行不仅可以提供循环经济产业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也可以为循环经济项目提供金融服务,制定融资方案。一是牵头组建银团,引导其他银行共同支持循环经济发展;二是协助循环经济企业上市融资;三是为循环经济企业发行各类企业债券;四是通过信托公司和租赁公司为循环经济企业融资。

  综上所述,发挥后发优势,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是新世纪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伟大而艰巨的任务,势在必行。我们要以“自信、开放、创新”的良好心态,发扬“人一之、我十之”的精神,全省上下共同努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青海省建设成为循环经济健康发展、生态环境优越的典范,为实现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目标做出更大贡献。(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   黄克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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