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网-中国东部网:打造中国东部第一主流媒体 网站热线:13991224333 总编信箱:1182290666@qq.com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东部资讯 > 河北资讯 > 正文

宁夏调整企业职工养老险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标准

www.cndongbu.cn(2018-06-01)来源:西部新闻网
复制链接关键词:

   记者从宁夏人社厅了解到:6月1日起,我区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标准。

  丧葬补助金,已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标准为:2009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为14202.75元;2010年1月1日以后参保人员为4474元。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标准为:2009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为14202.75元;2010年1月1日以后参保人员为死亡时上年度全区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的2个月,最多不超过4474元。

  抚恤金,已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标准为:2009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为43683.33元;2010年1月1日以后参保人员为44740元。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标准为:实行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每满1年支付1个月,但最多不超过20个月。其中,2009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以2184.17元为基数,最多不超过43683.33元;2010年1月1日以后参保人员以死亡时上年度全区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最多不超过44740元。(记者 乔素华)

编辑:新闻网西部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东部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处理。中国东部网所转载的内容,其版权均由原作者和资料提供方所拥有。
推荐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