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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省长刘伟平回复3条网友留言

www.cndongbu.cn(2015-01-08)来源:西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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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三运同志简历 | 给甘肃省委书记留言
刘伟平同志简历 | 给甘肃省省长留言

西部新闻网讯(记者张龙 刘国盛)1月8日,甘肃省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王三运、省长刘伟平的3条留言做出公开回复,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们转业士官,安置在陇南市武都区交警大队工作,可是工资是财政60%发放,根据相关安置政策,我们转业士官应该享受全额拨款工资待遇。60%的工资,就只有武都区是这样,为什么呢???请王书记在百忙之中给我们调查解决。谢谢!

答复意见:

回复: 网友您好!省市领导十分重视您反映的问题,并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查,安置到武都区交警大队的转业士官60%工资由区财政委托银行直接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剩余40%工资由区交警大队自筹资金每月按时足额发放,截止目前没有发生截留、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情况。目前由于武都区财政困难、财力有限,转业安置三级以上士官60%的工资由区财政发放,40%只能由用人单位自筹解决。今后,武都区委、区政府将逐步落实转业安置三级以上士官全额财政工资问题。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2015年1月4日

【网民留言】

领导你好!请多关注一下我们这些生活在恶劣环境的村庄。我们陇南文县桥头乡张家湾村郭沟社至今未通公路,上学、出行都很艰难。另外野猪成灾,庄稼难收,生活水平极差。因为村里仅有一条小路只能走个摩托车,所以无法利用丰富的林地资源发展农牧业。几经尝试都因无法运输而失败。 今年乡上的村道路修建计划,当地领导也只是加宽了邻村原有的道路,我们多次寻访均无果,看着别村宽敞且已硬化的路面,真心难受啊!别的村都可以,难道我们家乡真要一直如此荒芜下去?难道我们就只能去外地打工度日?难道我们就这样被遗弃了?我代表我们村里恳求领导:给我们修建一条乡村道路吧!让我们可以在家乡利用丰富的林地资源,发展农牧业。否则,家乡梦只能是破碎的梦……谢谢领导!!!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省市领导十分重视您反映的问题,并责成文县县委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文县张家湾村共6个社320户1200多人,截止2013年全村各社均通公路,其中村委所在地张家湾社于2009年修通了四级公路,其他五社采用政府补助物资和群众投工投劳修通了简易农机道路,但普遍存在路基宽度不足、弯急坡陡、纵坡超标等问题。目前,文县扶贫办通过整村推进项目资金对该村的王家山和姚家山两社2.5公里公路进行了拓宽改造,因资金不足,郭沟社公路无法纳入拓宽改造。按照全省交通总体规划和省、市交通扶贫攻坚农村公路建设现场会精神,我省“十一五”期间实施的主要是建制村通达公路,“十二五”期间实施的主要是建制村通畅工程,通社公路尚无项目支撑。文县山大沟深,地理条件差,大多数村社位于半山、高半山或林缘地带,村民居住分散,加之自然灾害频发,历年水毁严重,全县还有242个社不通公路,部分建制村公路路基宽度不足,群众行路难、运输难的现象仍然突出,目前已将不通公路的村社纳入秦巴山区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将尽快争取项目,着力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2014年12月31日

【网民留言】

第二次反映陇南市武都区龙吟水郡小区的物业乱收费问题,第一次反映后,市考核办回复下来核实,可至今无果,联胜物业公司仍然以自己的标准收费。按照2014年物业收费管理办法,收取物业费的,要经物价部门根据物业公司的等级和小区的情况(绿化、共公设施程度以及卫生标准等)并依据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核定收取的费用,物业公司也应当有相应部门评定的资质,但龙吟水郡的物业公司,什么资质也没有,物价部门也未核定收费,就擅自规定收费,高层物业费高达1.2元每平方米每个月,这是谁定的标准?更可恶的是除物业费外,还另行收取公共能耗费、生活垃圾费,哪个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收取垃圾费?物价部门怎么就不管?请求查处。若再次推脱,我们小区居民将上访省上有关部门。

答复意见:

回复: 网友您好!省市领导十分重视您反映的问题,并责成市发改委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关于物业服务企业资质问题。“龙吟水郡”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是陇南联胜物业公司,该公司由陇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3年9月6日核发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陇建发[2013]152号文件),证书编号为6220121260,资质等级为三级。 关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政策依据。该公司目前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是由武都区物价局以(武区价[2013]20号文件)批复执行的。并按照规定核发了《经营性服务收费登记证》,在证书上严格注明了收费依据、项目和标准。根据《甘肃省定价目录》(省发展改革委公告2013年第一号),物业服务收费属于政府指导价,物价部门核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政策依据主要是《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甘发改服务〔2013〕2188号)、《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公布甘肃省物业服务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等问题的通知》(甘价服务〔2007〕137号)、《甘肃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暂行标准》(甘建房〔2007〕187号)等。 关于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问题,一、公共能耗费用的收取。按照《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公布甘肃省物业服务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等问题的通知》(甘价服务〔2007〕137号)文件,物业服务费中不包含电子监控及共用照明电费,物业管理企业应单独计量,具体分摊办法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合理分摊并定期公布。二、生活垃圾清运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发改价格〔2007〕第2285号)第十一条“ 清洁卫生费是指保持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所需的购置工具费、消杀防疫费、化粪池清理费、管道疏通费、清洁用料费、环卫所需费用等。”表明物业服务费中不包含居民自己产生的生活垃圾的清运及处置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的垃圾清运费主要是按照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将垃圾运输到规定的地点集中处置所发生的清理运输及处置费用,属于代收费。应按照环卫部门实际收费标准收取,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2015年1月4日

 
编辑:新闻网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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