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王冬)正在举行的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有代表敦促尽快通过敦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使之获得更科学合理的保护。据悉,目前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是否应当征收历史文化名城资源保护费。
甘肃省人大代表、敦煌市委书记詹顺舟在会议期间的一次发言中称,敦煌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地位特殊,由于自然环境的变化和人为因素的影响,敦煌的生态环境不容乐观。2015年来旅游人数逐年上升,去年游客人数已经超过660万人次,环境承载力遭遇挑战。同时,随着旅游业态的变化,自驾游、徒步探险、汽车摩托车拉力赛等户外项目对原本脆弱的敦煌生态环境构成了新的威胁,亟需以立法形式对历史文化名城敦煌实施保护。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笑虎透露,《敦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已组织了二审,目前仍未通过。历史文化名城资源保护费的征收成为审议中讨论的焦点,参与审议人员对此存在争议。根据公开发布的《敦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敦煌历史文化名城资源保护费将专项用于敦煌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敦煌是古丝绸之路上的重镇和中西经济、文化交流荟萃集散之地,1986年被国务院命名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敦煌莫高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选的两个全部符合世界文化遗产六项指标的文化遗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