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5月4日消息 盐是家家户户必不可少的调味品,天天做菜都放,但最近在全国各地,出现了一批“臭脚盐”,尝起来不仅带有咸味,而且更让人不解的是加热后还散发着一股脚臭味。5月3日,记者从甘肃省盐务管理局获悉,自3月底在武山县查获了一批来自于河南省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散发刺鼻气味不合格食盐后,下辖兰州、天水、陇东、河西、陇南五个分局均在各自辖区发现河南省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公司“臭脚盐”,并于第一时间进行了查扣,截至目前数量超过15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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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臭脚盐”第一起案件正在办理
据省盐务管理局介绍,2017年3月21日,武山县盐务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发现该县山丹镇三个小卖部正在销售河南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宇鹰”牌400g*60包的盐产品,经询问确定该食盐是城关镇清池村村民张某某销售的。执法人员立即前往张某某销售处进行检查。经对张某某送销的“宇鹰”牌小袋食盐检查,当场闻到有股浓烈刺鼻的脚臭气味向外散发。面对有如此气味的食盐,张某某却不予配合且不供述盐品来源。因该盐品可能存有重大质量问题,武山县盐务局随即向县公安局经侦队请求配合查处。
3月27日凌晨5时许,武山县盐务局、天水盐务分局会同武山县公安局经侦队干警一行7人来到该县城关镇清池村张某某家,公安经侦大队民警将张某某带至县公安局办案中心进行详细讯问。根据张某某交代盐是本县唐某某给他批发的,随后公安民警传唤了唐某某。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下,唐某某交代了盐品存放的库房。执法人员及公安民警立即对唐某某的库房进行检查,发现库房存放有河南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宇鹰”牌400g*60包食盐528件,5kg*5包食盐360件,两个规格盐产品共计21.6吨。武山县盐务局执法人员将该批食盐异地封存在县盐务局库房。当日办案民警依法对封存的“宇鹰”牌400g*60包的盐产品进行了抽样取证,将抽取的盐样送往江苏省南京盐业质量监督检测站进行检测。
经唐某某交代,该批食盐是本县王某甲联系的,盐是从王某甲处转买而来的。经对王某甲进行讯问,王某甲说食盐市场已经放开了,有人联系说可以经营食盐,利润非常好。2016年12月经人介绍联系到河南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分公司的王某乙,随后与神鹰公司代理人王某乙签订了食盐经营合同,合同签订的联系人是他妻子蒋某某。3月3日从河南发来“宇鹰”牌食盐一车30吨,其中400g*60包食盐910件,5kg*5食盐360件,盐到武山库房后便每吨加价400元转卖给唐某某,唐某某开始向市场进行批发销售。
4月5日,江苏省南京盐业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报告显示,该批次盐产品为不合格,且含有毒、有害成份亚硝酸盐。由于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犯罪,武山县盐务局将案件正式移送武山县公安局侦办。4月7日,武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对封存扣押在武山县盐务局库房内的“宇鹰”牌5公斤盐产品也进行抽样送检。由于河南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分公司负责人王某乙闻风而逃,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之中。而这也是今年甘肃盐务管理局查处“臭脚盐”的第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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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路一餐馆内查获两件约40公斤“问题盐”
据了解,自2017年1月份盐改新政实施以来,在我省盐业主管机构省工信委注册登记、进入我省开展食盐经营企业已多达百家。“在武山县不合格盐产品案件查处后我们就对下辖兰州、天水、陇东、河西、陇南五个分局进行全面排查。”省盐务管理局盐政执法处负责人介绍。4月6日,甘谷县盐务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在联合检查食盐市场时,发现甘谷县像山西路杨赵村路南一经营部经销的食盐有股难闻的“脚臭”异味。经询问小卖部当事人狄某得知,该盐品是从河南省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分公司购进的“宇鹰”牌小袋食用盐。执法人员当即对狄某库存的食盐进行清点,数量达24.68吨。联合执法组依法对库存的24.68吨有问题食盐进行了就地封存,并抽样取证。
4月25日,省盐务管理局在面向全省系统的《甘肃盐业》中对五个分局要求,“依法打击不合格盐产品犯罪案件,净化盐业市场秩序,确保当地食用盐安全。”同时,省盐务管理局提醒,注意不要购买河南省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不合格食盐。在购买食盐时,应到正规大型商场、超市,选择有经营资质的正规店面,购买正规盐业公司销售的合格盐产品。在购买食盐后,注意保留消费票据。
为确保广大群众饮食安全与健康,市场上出现“臭脚盐”后,省盐务部门已要求各地盐务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排查专项行动,将问题盐全部下架封存。截至目前五个分局均在各自辖区发现有“臭脚盐”,并于第一时间进行了查扣。其中天水分局下辖的武山、甘谷查扣近50吨不合格盐产品,河西分局下辖的金昌、张掖查扣超过50吨不合格盐产品,陇东分局下辖的庆阳西峰查扣50吨不合格盐产品,兰州分局、陇南分局辖区均查获少量不合格盐产品,当前市场排查工作正在进行中。5月3日,从兰州分局传来消息,当天在正宁路一餐馆内查获两件约40公斤“问题盐”,目前正在进一步跟踪排查中。
5月3日,省盐务管理局下发《关于加强市场管理对全省食用盐市场继续认真排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分局对销售河南省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公司食盐品种的个人和企业,要依据国家的盐业政策法规予以坚决查处,对含有毒有害成分的不合格食盐坚决下架,查明原因,堵住“进口”,从源头上杜绝劣质盐、不合格盐进入甘肃市场。同时,省盐务管理局也派出专人对省内市场排查情况进行督查。
同时,省盐务管理局要求兰州、天水、陇东、河西、陇南五个分局务必在5月4日上午将市场排查情况书面进行上报。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旦发现有“问题盐”,请拨打0931—8841262投诉热线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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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回应“臭脚盐”
涉事企业食盐生产许可证被暂扣库存食盐早已就地封存
据工信部网站5月3日消息河南省已对三家问题食盐生产企业的食盐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工商许可证进行暂扣,暂停一切食盐生产、经营活动。
近日全国多个省市,出现了一款由河南省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商标名为“代盐人”的深井岩盐(加碘)。该盐存在异味,当加热或用手搓后,会散发出浓烈的臭脚味。多地职能部门已要求该品牌食盐下架。
从目前查处的“臭脚盐”情况来看,主要由河南省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中盐皓龙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两家盐业公司生产,这两家食盐生产企业都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
据悉,河南省盐务管理局于2017年3月21日指派生产技术处、局属盐产品质量监测中心有关人员与平顶山市盐业管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库存食盐就地封存,停止食盐生产。
同时,对河南省三家生产企业(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盐皓龙盐化有限公司、中盐舞阳盐化有限公司)都派出工作组,停止食盐生产,封存食盐生产设备,对库存食盐不允许再销售;对发现的已经销售出去的问题食盐,要求各经销单位立即全部下架,并责令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对省内外7000吨食盐进行召回,10日内完成。
对另外两家生产企业的盐产品,凡是有客户反映异味问题的,一律马上派人解决,解决方式是:先下架,再检测是不是合格,凡是不合格的一律召回,力争把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目前,相关部门已对三家生产企业的食盐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工商许可证(协工商部门)进行暂扣,暂停一切食盐生产、经营活动,对三家企业经过技术改造后,需要国家权威检测单位查证去除异味工艺有效运转产品合格后方可开展食盐生产经营业务。
“臭脚盐”到底是怎么产生的?河南省盐务管理局表示,据中科院、郑州大学等科研机构分析,异味是由隐藏在岩盐矿床中极少量的丙酸、丁酸、异戊酸、己酸等短链脂肪酸形成。由于盐矿在沉积过程中,盐湖中有机物氧化分解中有一部分残留的有机物,分布少量且随机状态,异味源不固定而造成所产少部分食盐时有时无的臭味逸散,虽含量极微(8~30ppm)但仍然使消费者产生不悦的臭味感。
同时,河南省盐务管理局表示,但因这些有机物成分构成特点,以及它们含量低微,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经过河南省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对样品的感官、白度、粒度,硫酸根、氯化钠、水分、水不溶物、碘强化剂、砷、铅、总汞、镉、钡、亚铁氰化钾全部四个样品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均达到合格,两个样品感官指标的异味不合格。
河南省盐务管理局介绍,异味去除问题,三家涉事企业均通过企业技术改造解决。河南省中盐皓龙盐化有限公司主要采取吸附法,即卤水通过吸附塔由吸附剂环氧树脂吸除异味物质;中盐舞阳盐化有限公司主要采取大分子吸附物絮凝剂(分子量在500万以上)对其吸附沉降分离。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初步采取利用无残留、无杂质引入的食品级化学氧化剂,作为异味源有机酸的脱除试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