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李华)日前,记者从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环境违法事件调查处置工作已完成,决定对荣华公司6项违法行为共处罚款300.31万元,追缴排污费18.06万元。1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追究责任。其中,武威市凉州区环保局原局长林兴述和原副局长文武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荣华公司是武威市凉州区的民营企业,也是全国首批151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之一。今年年初,群众举报,荣华公司向腾格里沙漠排放生产废水。后经调查,荣华公司在环保设施没有完全建成的情况下,未经批准擅自投入调试生产,私设暗管向沙漠排放生产废水。2014年5月至今年3月,累计排放废水271654吨。其中8万多吨通过铺设的暗管直接排入沙漠腹地,共造成腾格里沙漠污染面积265.85亩,污染土方量62.51万立方米,环境调查和环境损害价值为356万元。
事件发生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甘肃省、市两级检察院在第一时间介入对此事件的调查。2015年3月20日上午,甘肃省检察院指派该院反渎局一名副局长带人赶赴武威展开调查。3月23日,最高检渎检厅发函督办此案。3月23日,甘肃省检察院反渎局牵头成立了由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组成的荣华公司环境违法事件专案组,对这一事件展开全面调查。
检察机关初步查明,2014年6月至今年1月20日,时任武威市凉州区环保局副局长兼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文武在对荣华公司6次环保检查中,多次发现荣华公司存在未经批复进行试生产违法排污的情况,其仅对企业发放了环境监察现场监督检查情况通知单或口头通知整改,事后也不督促落实,也未提出向当地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报告。今年1月20日,文武在接到武威市环保局转来的荣华公司向腾格里沙漠排放污水的举报信件后,在现场调查中发现了荣华公司向沙漠排污的情况,自认为不会产生大的后果就没有采取整改措施,在调查取样中,不严格按照规定取样,对取样结果不闻不问,在未经深入调查的情况下,作出了“群众反映情况不实”结论的查处情况报告。
检察机关还查明,时任凉州区环保局局长的林兴述,对环保检查中发现的荣华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未召开局务会研究,未督促环境监察大队立案调查,也未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第71条规定,对荣华公司环境违法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事后也不督促落实。今年1月21日,凉州区环保局在调查群众举报荣华公司向腾格里沙漠非法排污情况时,发现荣华公司存在通过暗管排污口向沙漠排污的迹象,林兴述得知情况后,没有安排检查人员进一步调查,表示“先把答复材料整理出来”,向武威市环保局上报了结论为“群众反映情况不实”的调查报告。
检察机关认为,文武身为负责环境监管直接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林兴述身为全面负责凉州区环境保护工作的环保局局长,两人在明知荣华公司存在未经环保部门批复进行试生产违法排污的情况下,不采取措施,使荣华公司违法排污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酿成环境污染违法事件,导致腾格里沙漠遭受严重污染,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397条规定,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今年4月12日,武威市凉州区检察院对文武以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立案,4月28日,对其采取逮捕强制措施。5月15日,对林兴述以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立案,同日对其取保候审。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