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甘肃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今年,全省共有毕业初中生29.95万人,普通高中备案计划数18.96万人,其中,兰州市毕业初中生3.47万人、普通高中备案计划数2.29万人,兰州一中875人,西北师大附中998人。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州)教育局要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引导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年终考核时按责任书中职普招生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年终考核将采取“一票否决制”。目前,我省有165所中职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各市(州)教育局在本区域内统筹安排,各地要结合本地区今年实际参加初中毕业考试人数,在录取过程中适当压缩本地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省教育厅将依据各地上报的普通高中招生备案计划进行学籍注册,各地、各学校不得降分录取和超计划招生,省教育厅不再受理各地申请追加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事宜。
同时,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民办普通高中的监管力度,核实民办普通高中的办学条件和规模,鼓励和支持办学规范、社会声誉较好的民办普通高中的发展。规范乃至取缔存在降分录取、超计划招生等违规行为的民办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同时,有关市(州)教育局要努力扩大“内地普通高中民族班”招生规模,为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各地教育局要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允许办学条件好、毕业生就业率高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在各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阻止和干扰。同时,要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联合办学宣传工作,不得违规向社会和学生宣传未经审批备案的中高职一体化联合办学,不得对学生做任何承诺宣传。各地招办要严格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目录进行录取,学生一律按中职教育进行录取,中职阶段学制为3年;联合办学专业各中等职业学校录取过程中不得对任何学生“戴帽”录取,新生入学时一律注册中职学籍,2年后经联合办学高职院校择优选拔,方可确定学生高职阶段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