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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一大学生代父咨询欠薪问题获官方回应

www.cndongbu.cn(2015-07-14)来源:西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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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三运同志简历 | 给甘肃省委书记留言
刘伟平同志简历 | 给甘肃省省长留言
 

西部新闻网讯(记者张晨)近日,一名甘肃网友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古浪县大靖河水管处拖欠职工5个月工资。对此,中共武威市委办公室回应称,由于近年来水库调蓄能力不足、水费收入减少等原因,大靖河水管处收支失衡、入不敷出,从而发生职工工资欠发、养老保险金滞纳等问题。目前,大靖河水管处欠发2014年部分工资和2015年1-5月份工资。这种情况在古浪县水务系统其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也不同程度存在。

回复介绍,针对这一问题,古浪县已于近期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解决办法:一是由古浪县水务局向县政府提出申请,根据财政情况为水务系统公益性单位解决部分尚未兑付的公益性岗位经费,同时将剩余的公益性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逐步给予解决;二是古浪县物价局根据实际情况对全县农村自来水供水价格进行核定调整,促进农村供水工程的正常运行和良性循环,缓解供水管理单位的经济压力;三是在积极争取水利项目的同时,督促水管单位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增收节支,切实解决职工实际困难。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实属无奈才求助于政府,向政府咨询。我父亲是甘肃古浪县大靖水管处一名职工,全家收入只靠父亲一人,我每月的生活费就靠父亲那点工资。可是企业已拖欠我父亲工资五个月了,这里拖欠工资不止我父亲一个人,其它都没有按时发放。家里已经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我的学习因为生活费受到严重影响。希望王书记为我父亲做主,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报酬,为表示事情真实性,以下图片是我父亲全体职工的指纹印记。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5月15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王三运留言反映古浪县大靖河水管处拖欠职工5个月工资问题,市委高度重视,即责成古浪县委核实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由于近年来水库调蓄能力不足、水费收入减少等原因,大靖河水管处收支失衡、入不敷出,从而发生职工工资欠发、养老保险金滞纳等问题。目前,大靖河水管处欠发2014年部分工资和2015年1-5月份工资。这种情况在古浪县水务系统其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也不同程度存在。 针对这一问题,古浪县已于近期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解决办法:一是由县水务局向县政府提出申请,根据财政情况为水务系统公益性单位解决部分尚未兑付的公益性岗位经费,同时将剩余的公益性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逐步给予解决;二是县物价局根据实际情况对全县农村自来水供水价格进行核定调整,促进农村供水工程的正常运行和良性循环,缓解供水管理单位的经济压力;三是在积极争取水利项目的同时,督促水管单位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增收节支,切实解决职工实际困难。 中共武威市委办公室 2015年7月9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栾书记:您好! 我是庆城县的一名普通教师。2008年参加工作,工作五年了,其他各县的大学同学都快晋升中一了, 然而庆城县教育局于2013年给我们这批人才定了中二,庆阳市范围内职称认定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难道庆城县就是个特例吗?没人管吗? 当其他各县区教师涨幅工资早已经兑现,而庆城县教师涨幅怎么迟迟没有消息?难道这也是个特例吗?也没有人能管管吗?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对你所反映的问题,庆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庆城县委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教师职称晋升的问题 2008年,全省在设置事业单位岗位时,对专业技术岗位进行了核定,明确规定初中以上学校中级职称比例不得高于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40%,小学中级职称比例不得高于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30%。在评审过程中,庆城县都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要求,由县人社局根据各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总量下达空岗指标,各学校对符合晋升条件人员近五年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审并民主投票后报县教育局进行审核认定。由于受中高级岗位核定编制比例和数量的限制,加之各地、各学校具体情况不同,有空岗学校的人员职称晋升相对较快,岗位超编学校的人员,一般要等到本学校人员调出或退休之后从空岗中晋升。为此,教师职称晋升并非单纯依据教龄搞“一刀切”,而是按照现行国家政策、各学校空岗指标,特别是教师本人的学历、教龄、工作业绩、现实表现等多种因素,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逐级考核、评定、审核的结果,出现符合晋升条件而未能及时晋升属于正常现象,这种情况在其它县区也普遍存在。 二、关于教师工资普调的问题 关于教师工资普调工作,庆城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市上要求,由县人社和财政部门依据调资规定统一执行,已于今年5月底全部兑现。 中共庆阳市委办公室 2015年7月10日

【网民留言】

我们是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湘乐镇莲花池村的村民,在国家保护耕地的前提下,我们镇在我村大修娛乐场,占用我们的耕地,骗去国家扶贫资金,不给老百姓办实事,望您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问问老百姓的饥苦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对你所反映的问题,庆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宁县县委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2014年,湘乐镇依托川区苗林产业发展优势,通过招商引资,在莲池村莲西组建成苗木基地一处。同时,该基地从陕西杨凌等地调回一批稀有树种进行实验性栽植和培育,意在实验成功后在川区进行推广,拓宽群众增收途径。2015年初,成立了莲花池苗林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响应市县旅游会议精神,合作社以苗木基地为基础,计划建成生态旅游观光园一处,目前已配套建成办公用房80平方米,餐饮用房700平方米,建设凉亭6座,铁索桥、景观桥各1座,所建内容以休闲观光为主,不存在大修娱乐场所的问题,网民反映与事实不符。 关于网民反映“占用农民耕地”的问题,经调查,该苗木基地是在莲花池苗林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莲池村群众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建设的,并且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莲花池苗林农民专业合作社按700元/亩/年的标准向莲池村村民支付土地流转费用。基地内部建设均及时在县国土局办理了用地批复,不存在违规占用耕地的问题,网民反映与事实不符。 关于网民反映“骗取国家扶贫资金”的问题,经调查,该基地为招商引资项目,由宁县湘乐镇莲花池苗林农民专业合作社筹资建设,至目前,未收到任何扶贫资金,不存在骗取国家扶贫资金的问题,网民反映问题失实。 中共庆阳市委办公室 2015年7月10日

【网民留言】

甘肃省古浪县平贵花园在不能提供任何收费依据的情况下,收取每平方米1.2元的物业费,并威胁不交就停电停水,扬言想告状就告去,请问这收费合理吗?甘肃省古浪县物价局有物业收费的指导价格吗?希望能过问一下。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6月1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王三运留言反映古浪县平贵花园小区在不能提供收费依据的情况下向居民收取物业费的问题,市委高度重视,即责成古浪县委核实办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中“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由政府定价变为市场调节价”的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不制定指导性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自主协商确定。平贵花园小区参照三级物业服务等级,以多层0.4元/平方米、高层1-3层0.60元/平方米、高层4-11层1.2元/平方米的标准收缴物业管理服务费符合有关规定。 由于您未留下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古浪县无法当面向您答复。以下为古浪县物价局和建设局的联系电话,您可以随时咨询。 古浪县物价局:0935-5121564 古浪县建设局:0935-5126150 中共武威市委办公室 2015年7月9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是天祝藏族自治县朵什乡游牧民定居工程的住户在2014年11月入住之后房子出现了房顶漏水,墙面裂缝,等各种质量问题。请王书记能为我们住房作主!

答复意见:

网民: 您好!6月3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王三运留言反映天祝县朵什乡游牧民定居工程存在房顶漏水等问题,市委高度重视,即责成天祝县委核实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3年,天祝县朵什乡在旱泉沟村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14年4月15日开工。项目总投资892.7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56万元、省上投资5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84.74万元、群众自筹600万元。项目占地60亩,主要建设砖混结构住宅52套,总建筑面积5233.28平方米; 每套院落面积36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00.64平方米;配套建设标准养殖暖棚。 调查发现,2014年10月底房屋主体完工后,在不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情况下,有5户住户未经允许进入施工现场私自装修,朵什乡政府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劝说,但以种种理由不听劝阻。今年复工后,基础配套工程加紧建设,又有26户已分房住户不听劝阻入户装修,导致工程进度缓慢、未履行交付验收程序。 在2014年施工期间,阴雨天气较多,施工队在屋顶炉渣未全部晒干的情况下铺设了防水层,导致23户屋顶不同程度出现涂料脱落现象,加之先行装修的部分住户私自改装雨水落水管,3户屋顶出现漏水现象。经排查,住房墙面未出现裂缝,有4户院墙墙面出现轻微裂缝。 针对存在的问题,天祝县委已责令朵什乡政府进行整改。截止6月底,屋顶漏水和涂料脱落等问题已全部整改,目前正在按程序申请天祝县住建局验收,验收通过后组织入住。 中共武威市委办公室 2015年7月9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我是武威市凉州区黄羊镇李宽村的村民,我反映一下我们这里灌溉麦子的水费2015年每人收445元是否合理?(包括收取每人一百元,收款理由村里用工就是灌溉时巡河,看水口;和上面来人吃喝,320左右口人共收取32000元左右,2014年村里用工仅8000元左右,即巡河,看水口)。还有村长不开会讨论,私自将村里的土地分给别人留做死后的坟地是否合理?土地问题在我国历来敏感,公款吃喝又至严厉打击之际,胆大包天可见一斑,深切期盼王书记过问查处。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6月7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向省委书记王三运反映凉州区黄羊镇李宽村水费收缴有关问题,武威市委高度重视,即责成凉州区委核实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凉州区黄羊镇李宽村农民用水协会辖14个村民用水小组,承包地人口2695人,配水面积6930亩,实际灌溉面积8310亩。该村农田灌溉由黄羊水管处三、四管理站管辖。其中,一组由三站管辖,二、四组由三、四站分片管辖,其余各组由四站管辖;水费由各用水小组按照《凉州区农业水费征收管理办法》(凉政发〔2013〕268号)第十条“年初预收、轮次核算、年终结算、多退少补”的规定直接收缴,村农民用水协会只负责督促协调各组上缴水费。水费预收标准由灌区委员会依据《凉州区农业水费征收管理办法》讨论议定。在年底灌溉结束后根据各组实际用水量,按照基本水价2元/亩、计量水价0.20元/m?(小麦、玉米等高耗水农作物水费上浮25%、超定额用水按标准水价的150%至300%收费)、水资源费0.005元/m?的收费标准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2015年,经灌区委员会核定亩均预收水费约为170元(预计春季灌溉特色林果两次,亩用水约70m?;5、6月份浇灌夏禾作物两轮,亩用水约220m?;7至9月份浇灌秋禾作物两轮,亩用水约220m?;冬季泡地亩用水约190m?。全年亩均核定用水约700m?,其中440m?单价0.25元/m?、计110元,260m?单价0.20元/m?、计52元,水资源费3.50元/亩,基本水费2元/亩,合计167.5元)。该村各组在实际预收水费时(除二、五组,五组土地全部流转),经户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将本组本年度预收水费、往年所欠水费、公用工开支(巡水、清淤、看水等费用)合并收取,收支在年终进行结算公布。各组人均法定耕地面积2.2亩至3.33亩,人均收费412元至620元不等。其中,六、七、十二组经户长会议讨论并签名盖章予以确认后收取公用工开支40元(半年)、80元、80元;其余各组暂收公用工开支8元至85.4元,收支情况准备在二轮水灌溉结束后召开户长会议讨论结算;二组亩均预收水费170元、耕地2.62亩/人,人均预收水费445元,与您反映收费一致,该组往年水费全部结清,本年度公用工开支暂未收取。该村各组公用工收费年初由群众自行议定、年终向群众公布结算,收费主要用于巡水、清淤、看水等公益事业,未曾收取吃喝费等其他费用。 另经核实,李宽村村委会没有集体土地,不存在给村民预留或划分坟地的问题。该村四组、十一组、十四组有1300多亩集体滩地,均分配到农户,水情好时予以耕种,各组也未在滩地上预留或划分过坟地。 凉州区已责成黄羊水管处加强对水费征收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水费收缴政策的知晓率,消除群众疑惑。 中共武威市委办公室 2015年7月9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是凉州区九墩乡小泉村农民,我们组长在2013年,2014年公布水费账目时,都有几个问题。一是收缴水费时,皇冠梨和日光温室面积,水费要按50%收费,而实际却按全额水费收缴。二是水费发票有正式税务发票,也有几百元至几千元的白条子收据顶水费发票。三是还有管水人员的吃喝费白条子。请问王书记?这样的干部乱收费?白条子顶帐?多收水费的现象何时才能结束?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6月19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向省委书记王三运反映凉州区九墩乡小泉村乱收水费有关问题,武威市委高度重视,即责成凉州区委核实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反映问题核实情况 (一)关于“皇冠梨和日光温室水费要按50%收费,而实际却按全额水费收缴”的问题。根据《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水价改革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13〕91号)、《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威市行业用水定额的通知》(武政发〔2013〕49号)和《凉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水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凉政发〔2013〕122号)等文件精神,凉州区地下水农业用水实行“基本水费+计量水价”两部制水价,推行差别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对日光温室等设施农牧业、大田实施滴灌的作物,在亩配水定额内,按现行基本水费的50%进行减免;对特色林果业,在亩配水定额内,按现行基本水费的50%计收。对采用传统方式种植的高耗水低效益作物,在亩配水定额内,按调整后的水价,地下水上浮50%。超定额30%(含30%)以下的,超额部分按标准水价的150%收取水费;超定额31%至50%(含50%)的,超额部分按标准水价的200%收取水费;超定额50%以上的,超额部分按标准水价的300%收取水费。 九墩乡小泉村属金羊灌区地下水灌溉,日光温室滴灌灌溉定额为240立方米/亩,实际灌溉用水406立方米/亩;收取费用如下:水资源费4.06元/亩,基本水费2元/亩,定额内计量水费240×0.05×50%=6元/亩,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166×0.05×300%=24.9元/亩,合计36.96元/亩,按36.9元/亩收取。 该村特色林果业配水定额为330立方米/亩,定额内水费按农业供水价格的50%计收。由于小泉村农户在特色林果业地块中套种其它高耗水、低效益作物,实际灌溉用水量超出特色林果业配水定额,故对特色林果中套种高耗水低效益作物的计量水费按上浮价格不低于50%计收。 (二)关于“水费发票有正式发票,也有几百元至几千元的白条子收据顶水费发票”的问题。经查,九墩乡小泉村在2013年收缴水费时,各组组长向农户收取水费后交村水协会,由水协会统一交九墩水管站。收取过程中,各组长给农户开具非正式票据,村水协会给各组开具加盖协会公章的收据,水管站以村(水协会)为单位结算,给水协会开具正式票据。2014年收缴水费时,由各组长向农户收取后直接交九墩水管站。收取过程中,各组长给农户开具非正式票据,水管站以组为单位结算,给各组开具正式票据。 (三)关于“水费账中还有管水人员吃喝费白条子”的问题。经查,2013年九墩乡小泉村各村民小组按金羊水管所核定的水权面积7910.5亩向农户收取水费259862.4元,水资源费32037.8元,共计291900.2元,收取后由村水协会统一交九墩水管站。2014年,各村民小组按金羊水管所核定的水权面积7910.5亩收取水费260355元,水资源费31543元,共计291898元,由各组长向九墩水管站缴纳。2013年至2014年,该村各组在水费收缴过程中按36.9元/亩(其中2013年水资源费4.04元/亩,基本水费2元/亩,计量水费30.86元/亩;2014年水资源费4元/亩,基本水费2元/亩,计量水费30.9元/亩)标准收取,并如数上缴水管站;另收取水协会会费1元/亩,调查未发现水费收缴过程中存在收取吃喝费等搭车收费问题。 二、处理情况 九墩乡党委、政府已指导小泉村村委会对各村民小组2013年、2014年水费账目进行审核公开,并对水费收缴过程中向农户开具非正式票据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票据管理和收费行为,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中共武威市委办公室 2015年7月9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是凉州区九墩乡史家湖二组居民,在我们居住的周围,有一户叫史XX的养猪户,一年四季将猪的粪便堆积在居民区,臭气难闻,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环境。请王书记为我们的健康、快乐、生活做住。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6月26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向省委书记王三运反映凉州区九墩乡史家湖村二组猪场污染环境有关问题,武威市委高度重视,即责成凉州区委核实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凉州区九墩乡史家湖二组村民史强德于2011年5月在自家住宅后院内修建养殖暖棚2座350㎡,现养猪65头。该养殖暖棚未修建标准化化粪池和规范堆粪场,粪尿未经干湿分离处理,直接堆放在养殖场后的空地上,一定程度上对周边居民环境造成影响。 对此问题,九墩乡根据新《环境保护法》和畜禽养殖场建设有关规定,责令史强德立即清除养殖场后堆积的粪便,并为其养殖场规划了化粪池和堆粪场,要求限期整改。史强德承诺,将于2015年7月20日前修建60㎡的标准化化粪池2座和60㎡封闭式堆粪场1处,完成整改。 中共武威市委办公室 2015年7月9日

编辑:新闻网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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