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张家川县2017年三支一扶少数民族加5分后拟录取人员予以公布,希望社会各界监督,如有不符合条件者,经实名举报,调查核实后,取消录用资格。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省上文件精神,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5分,加分后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7月24日到县人社局209室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请携带本人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五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和个人学籍档案。因婚迁被新户籍地录取的考生,还需提供双方结婚证、户籍地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它材料。逾期不交者责任自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初审由考生本人前来,他人不允许代审。
监督电话:0938-7886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