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 吕虹萱) 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财政监督工作,将财政监督定位为推进反腐倡廉、促进源头治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省财政部门积极调整财政监督机构,创新监督机制,强化监督职能,促进了财政监督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我省财政部门将财政监督作为“一把手”工程,由厅党组书记、厅长直接分管。厅党组会议和厅长办公会定期听取财政监督重大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厅党组还决定将监督局作为干部培养的重要平台,规定凡新进厅机关的工作人员,原则上要先到监督局锻炼,然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其他处室;厅内新提拔任用的部门预算处负责人,原则上要有在监督局工作的经历。2012年,省编办重新调整了省财政厅监督局的机构编制,将监督局局长高配为副厅长级并担任厅党组成员,新增行政编制20个。并通过调任和竞争上岗,给监督局配备强有力的处级领导干部,并从省直、市县部门选调具有财政工作经验的成熟人才,在全省范围内选拔具有财经专业硕士学位的高学历人才,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懂管理懂业务的复合型人才。
同时,我省财政部门强化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省财政厅党组赋予省财政监督局在干部任用上有建议权。对拟轮岗交流、提拔任用的厅内干部,厅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前,须征求监督局意见。监督局根据内部监督结果,对干部在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绩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如实提出意见,对干部任用提出相关建议。省财政监督局在资金安排上有审核权。凡省级财政下达的年度预算和追加的预算,以及财政部下达的各类资金指标文件,须及时抄送监督局备案,以此建立台账;对拟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在分配下达前,须经监督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分管厅领导或主要领导审签。(记者 卢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