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王冬) 从2014年10月22日甘肃世合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跑路至今,整整一年。10月21日,该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城关区法院一审开庭,8名原公司负责人再次进入公众视线。该案当庭未做宣判。
2014年10月22日,位于城关区北滨河东路360号的甘肃世合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突然失联,公司人去楼空。23日,甘肃世合投资公司兰州营业点停业。事发后,百余名受害者集体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据检方指控:2013年7月,贺艳玲伙同焦双明、刘山川、乔向征、项建军、卢晓东、沈俊峰、赵生金等人,向社会公众宣传投资项目,承诺返还高额利息,在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向522名不特定社会群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69395000元,截至案发前尚有440名集资群众集资款未偿还,给群众造成损失共计49853850.40元。案发后,追回赃款购买的长城皮卡车一辆、奔驰E320轿车一辆、捷达轿车二辆、奥迪轿车一辆、现代SUV轿车一辆、电脑主机等其他办公用品等,合计1199335元。
从公诉机关查明的身份信息来看,贺艳玲,1987年出生,捕前是甘肃世合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焦双明,1988年出生,捕前是公司股东、监事;刘山川,1984年出生,捕前是公司总经理;乔向征,1983年出生,捕前是公司前任总经理;项建军,1974年出生,捕前是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卢晓东,1971年出生,捕前是公司副总经理;沈俊峰,1979年出生,捕前是公司第五业务部前部长;赵生金,1981年出生,捕前是公司第五业务部部长。
公诉机关认为,贺艳玲等8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已触犯《刑法》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