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张龙 刘国盛)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根据意见,今后要加强对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全省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督查,每年至少督查1次;加强对省政府重要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反馈通报落实进展情况;加强对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做到“交办不过夜、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事项办结后由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报省政府办公厅。
意见强调,要改进督促检查工作方式,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实地督查。同时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存在失职渎职、违纪违法等情形一经发现,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送监察机关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