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记者22日从甘肃省农牧厅获悉,基于废旧农膜造成的农村“白色污染”顽疾日益凸显问题,甘肃决定从2014年6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禁止销售和使用厚度小于0.008毫米、耐候期小于12个月的用于农业生产的地膜。淘汰这类难以回收的超薄农膜,旨在从源头上治理农膜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甘肃从一个粮食短缺、蔬菜相对缺乏的省份变成粮食自给、蔬菜外调的省份,除了政策因素外,地膜覆盖技术功不可没。”甘肃省副省长冉万祥近日表示,要长久推广地膜覆盖技术,一个前提条件就是积极主动消除地膜覆盖带来的种种弊端。
冉万祥强调,要在甘肃全省范围内开展残留废旧农膜集中治理,采取多管齐下的治理措施,从法制手段上明确农用地膜的使用标准,从源头上采取强制性措施;从经济手段上按照市场运作和利益引导的办法,形成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的长效机制;从行政手段上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开展集中治理活动;从技术手段上依靠科技进步,研发可降解地膜。
近日,甘肃官方出台《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治理残留废旧农膜的通知》指出,从2014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厚度小于0.008毫米、耐候期小于12个月的用于农业生产的地膜;政府招标采购的用于农业生产的地膜厚度必须大于0.01毫米、耐候期大于18个月。从2014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禁止销售和使用厚度小于0.008毫米、耐候期小于12个月的用于农业生产的地膜。
《通知》还指出,回收废旧农膜,保护生态环境,要成为每个公民的义务。各级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从2014年起,每年春秋两季对农用地膜生产、销售、使用和残膜回收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要加大对废旧地膜回收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包片回收责任制。对工作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白色污染”问题突出的地方,要进行公开的曝光和必要的行政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