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发出通知
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兰州11月22日讯 省纪委今天发出通知,对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精神,提出明确要求。
一要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二要靠实领导责任,党员干部带头。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立即组织传达学习,作出安排部署,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纪委《通知》要求,做到领导机关带头、各级领导带头、党员干部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要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一系列具体要求结合起来,巩固纠正“四风”成果,务求不断取得实效。第一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门单位,要把贯彻执行《通知》要求纳入“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认真抓好落实。
三要加强执纪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纪委(纪检组)要继续通过主动检查、明察暗访和设立举报电话、开通网络举报、受理来信来访等形式,加强执纪监督。对违纪行为要快查快办,严肃追究责任,及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
举报方式:省纪委党风室 电话:0931-8872043,省纪委信访室 电话:12388,网址:http://gansu.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