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张龙 刘国盛) 12月1日,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健康促进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要通过加强城乡居民的健康服务和管理,推动全省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整体提升。改革县级、乡村和社区卫生计生机构以及村卫生室的职能定位,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将90%的门诊服务归集到乡村和社区医疗机构,90%的住院服务归集到县级医疗机构,实现“保健在家庭、小病在乡村、大病去医院”的目标。到2015年底,县域内患者向上转出率控制在10%以内。2016年初,健康促进模式改革在全省推开。
《意见》明确,省卫生计生委对各类涉及健康服务的项目、资金进行统筹和再分配,加强对县级政府开展健康促进改革的资金、技术和人才支持。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加大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执行力度。对患病人群确需诊治服务的,住院首诊由县级医疗机构负责,门诊首诊由乡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门诊首诊确需住院的患者,转入县级医疗机构诊治,住院诊治后转入疾病恢复期的患者,转入乡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治。县、乡(街道)两级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健康管理小组。村社成立由乡镇(街道)包村(社区)干部任组长,村(社区)主任和计生专干、村医(社区全科医生)、社队(楼院)长以及掌握中医适宜技术较好的人员为成员的村卫生室健康管理小组。
《意见》还明确,2014年12月,启动全省健康促进模式改革试点地区基线调研,制定出台健康促进模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5年1月,试点地区完成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制定,正式启动健康促进模式改革试点;2015年7月,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中期评估;2015年12月,开展试点总结评估,修订完善全省健康促进模式改革实施方案;2016年初,健康促进模式改革在全省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