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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分局刑警大队破获一宗系列诈骗案

www.cndongbu.cn(2014-08-16)来源:西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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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刘波 通讯员张强)8月1日,受害人尚某到榆林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称:有人冒用榆林市高新区教育局党委书记的身份以安排孩子上学为由骗取现金18余万元。接警后,刑警大队陆勇飞大队长高度重视,亲自带令刑侦民警通过调查走访,调取视频等大量侦查手段,于8月2日在高新区红鼎香火锅店附近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常某(男,31岁,榆林米脂人,系北京师范大学毕业)抓获。
    经侦查,常某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毕业之后,常某多次考取公务员未果,一直待业在家。2013年年末,常某在网上偶然认得受害人尚某,在两人在聊天的过程中,常某称自己是“刘某”,在榆林高新区教育局当书记,还给尚某发了各种照片和讲话稿,增加尚某对他的信任度。之后俩人时常相约见面,熟识的过程中尚某逐渐对常某的身份深信不疑。
    2014年4月的一天,俩人在聊天的过程中,尚某问常某有没有熟人可以将他外甥安排到神东公司工作,尚某一听,心中暗喜,觉得尚某果然相信他是高新区的教育书记,就骗尚某说神东公司的副总是他同学,他俩私下个人关系极好,但是安排工作还得需要大概十万、八万的,尚某听后说回家与家人商量一下。隔天,常某打电话跟给尚某说他4月12日同学聚会,到时候他们见面,由他把钱交给当副总的同学来办成此事。 4月12日中午,常某拿到尚某准备好的10万现金,并以“刘某”的身份立下字据。后来尚某多次打电话问常某事情办得怎样了,常某以各种理由推脱说事情正在办,还骗尚某说她外甥的资料已交给副总,等公司老总7月份回国签字后就能安排她外甥上班了。
    2014年6月,尚某同学的孩子小升初,因为没有住在榆林市一中初中部的入学范围内,想通过常某的关系将孩子安排到市一中,常某听后立即答应尚某说他能办这件事,并让尚某将孩子的学籍信息发给他,但需要两万元来打点关系,尚某给了常某两万后,常某退回其中2000元。后来,尚某因为亲戚家小孩想上榆中和市一中高中部又找到常某,常某满口答应,说可以安排孩子上学,但分别需要五万元和三万元来打点关系,尚某觉得常某作为高新区教育局书记有能力安排小孩上学及工作,就前后给了常某现金188000元。
    2014年4月,常某在街上偶然遇见老乡赵某,当问起他工作时,常某说他在榆林市教育局上班。2014年5月,赵某打电话问常某是否可以安排小孩在榆林七中上学,常某说办这事得花五千元,后赵某将钱交给常某,常某并没有办成此事。
    常某作为法学院毕业的高材生,曾经的法律人,不但没有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奉献社会,反而知法犯法,利用假身份骗取他人信任,骗得他人钱财,到如今只能沦为阶下囚。目前,常某因涉嫌诈骗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分局刑警大队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编辑:榆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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