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网-中国东部网:打造中国东部第一主流媒体 网站热线:13991224333 总编信箱:1182290666@qq.com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国内资讯 > 正文

福建“许金龙冤案”当事人给检法两院送感谢牌匾

www.cndongbu.cn(2016-03-17)来源:西部新闻网
复制链接关键词:

         西部新闻网讯    今天下午,记者了解到,此前曾蒙冤22年的许金龙等4人和家属分别来到福建省高院和福建省检察院,送上金色牌匾,感谢两司法机关在推动案件平反时所做的工作。

1994年1月13日夜里,福建莆田忠门镇前范村66岁的村民郑金瑞在家中被捆绑致死,警方立为“忠门1·14凶杀案”。公安经侦查后认定许金龙、许玉森、张美来、蔡金森为犯罪嫌疑人。福建高院经审理于1999年4月4日作出二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许玉森、许金龙、张美来、蔡金森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此后,许金龙等4人的家人坚持申诉。

记者获悉,2014年2月,福建省检察院向福建高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今年2月4日,福建高院开庭再审此案,并依法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许玉森、许金龙、张美来、蔡金森无罪。

该案也在今年全国两会上被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当中。

最高检工作报告称,检察机关勇于自我纠错,对检察机关从当事人申诉或办案中发现的“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钱仁风投放危险物质案”“许金龙等4人抢劫案”“杨明故意杀人案”等冤错案件,分别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人民法院已依法再审改判无罪。

蒙冤当事人之一的蔡金森告诉记者,为了感谢福建高院和省检察院在平反这起冤案所中的工作,4人商量后决定给两个单位送上感谢牌匾。

今天上午不到8点,4名蒙冤当事人和家属十余人就从莆田出发,大约10时来到福建高院。给福建高院的感谢牌匾上写着:“二十二载囚铁窗,习总法治普阳光,妈祖青天在当代,世世代代铭党恩”,福建高院副院长及办理该案的合议庭成员共同收下了这个牌匾,并向他们了解四人出狱这段时间的生活。下午,一行人又来到福建省检察院,送上感谢牌匾:“法律监督尽职责,为民伸冤显公平。”

记者了解到,目前许金龙等4人正在和律师商讨关于国家赔偿的相关细节,近期会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

编辑:西部新闻网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东部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处理。中国东部网所转载的内容,其版权均由原作者和资料提供方所拥有。
推荐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