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消息:2006年1月31日,北京大学的医学教授熊卓为,因为种种蹊跷原因,最后竟然死在了北京大学第一医院。2009年7月1日,北京西城区法院一审作出了判决,北大第一医院的诊疗跟熊卓为的死亡有因果关系,由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前晚,据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熊卓为去世之后,家属和律师调查发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参与抢救的3位主治医生是在校学生,没有行医资格。
昨日,北大医院作出书面回应:央视报道内容失实、断章取义,及其严重地毁坏了我院的名誉。熊卓为系死于并发症,参与手术的主治大夫和其他相关医师具备医师资格,不存在“非法行医”。
同日,熊卓为的丈夫、同为北京大学教授的王建国表示,自己掌握3条铁证,证明医院“非法行医”。
今日,北京市高院将对此案二审。(责任编辑: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