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要进一步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干部,认真执行并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工作,进一步提高考核质量,整合考核资源,增强考核的真实性、准确性,充分发挥考核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导向、评价和监督作用。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个人述职述廉制度,完善谈心谈话制度。上级党委(党组)成员要坚持参加下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及时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有关情况。
《意见》同时要求,畅通干部信息渠道,形成及时发现问题的机制。加强上级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把从严管理干部作为巡视工作的重要内容。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多层次多渠道管理约束干部。
《意见》的印发和实施,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举措,对于改变当前干部管理中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分4个部分14条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作出了具体规定。 (责任编辑:海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