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招工难”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发布的用工需求显示,去年第四季度深圳用工缺口为81.9万人。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翟玉娟认为,深圳工资缺乏竞争力是导致“招工难”的重要原因。而对于低收入的农民工来说,增长缓慢的工资很难满足生活成本日益增加的需求,而这往往成为他们离开务工地返回老家的原因。
“我在江苏溧阳打工快5年了,加班加点每月拿到960元收入,扣掉住宿、交通、吃饭、生活等基本费用,一省再省,也只剩下几百元了,这几年老家的企业也多了,纯收入和苏南一带相比,差不了多少,主要是家里的生活成本低。”家在江苏盐城的农民工张福荣告诉记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处长金鑫表示,当前,许多地方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民工荒”,尤其是在经济开发区、制造企业和出口加工型的企业,“招人难”现象更加明显。
在他看来,提高工资标准不仅是职工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同时也成为企业留住人和稳定岗位的必要条件。
小企最“受伤”?
金威科技信息(常州)有限公司人事处负责人胡蕊告诉记者,在当前“民工荒”时期,企业的招聘成本和培训成本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员工一时半会儿不会寻求变动,稳定性得到保证了,因此节约了因员工频繁流动而不断增加的招聘和培训成本。
“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肯定有利于工人找工作,包括大学毕业生。工资高了,愿意出来的人自然就多了。”胡蕊说。
不过,上海浩睿信息咨询分析师黄仪新坦言,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影响较大的可能是一些小型的私人企业。
“一般来看,提高工人工资,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特别是轻工业、家电等领域,竞争比较激烈,企业利润也小,生产成本上升会让企业经营面临困难。”他说。
但他同时认为,此举也会产生反向“推动力”,企业要想扭转成本上升导致的竞争力下降,就不得不加大企业研发力度,提高产品附加值,反而能获得更大的利润。
“最低”并非指导价
“最低工资标准也不是越高越好,如果不符合地方经济的客观实际,就可能对企业发展产生影响。”上海商学院管理学院教授彭理正表示,因为需要最低工资标准约束的,一般都是中小企业,如果贸然调高,说不定适得其反,导致更多人失业。
彭理正提醒,不要把最低工资标准当作工资指导价。“少数企业开出的工资向最低工资标准看齐,但招工时却忽悠求职者‘薪水比市里规定的高’。其实,最低工资标准应该是少数人的收入保障,是最低线”。
“值得注意的是,在涨工资的同时,要防止某些垄断部门和政府机关也借机涨工资,使市民最大的‘期盼’被利用,从而让既得利益者受益,让市民受伤。”他补充表示。(责任编辑:海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