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消息:北京时间昨晚20时58分13秒,在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发生(M)4.6级地震,震源深度5.0公里,河北省部分地区有震感。事发后阳曲县长薛东晓带领工作组第一时间赶到震中周围的辛庄村,部分窑洞出现裂缝。需要转移的已安置到学校等安全场所。山西太原阳曲县发生4.6级地,太原市地震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
一、总则
为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提高地震灾害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地震应急救灾工作快速、高效、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减少伤亡和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山西省地震应急救援规定》、《山西省地震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灾害分级及应急响应
按照地震强度及其灾害程度,地震灾害事件分为四类: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指发生7.0级以上地震,或造成300人以上死亡,产生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地震,实施Ⅰ级响应;
2.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指发生6.5~6.9级地震,或造成50~300人死亡,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地震,实施Ⅱ级响应;
3.较大地震灾害事件:指发生6.0~6.4级地震,或造成20~50人死亡,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地震,实施Ⅲ级响应;
4.一般地震灾害事件:指发生5.0~5.9级地震,或造成20人以下人员死亡,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地震,实施Ⅳ级响应。
一般按灾害级别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预案级别可视灾情程度调整。
(二)事权划分
我市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在国务院、省政府领导下,市政府组织实施。市政府是处置我市境内较大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县(市、区)政府是处置本行政区域内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
按照国家、山西省地震应急预案,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应急工作;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在山西省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应急工作;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在山西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指导下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工作;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由县(市、区)政府组织开展应急工作。
(三)有感地震和地震谣传处置
5级以下强有感地震、周边地震影响、地震谣传等事件由县(市、区)政府负责处置,影响较大时由市政府组织处置。
1.3.5~4.9级强有感地震:由震区县(市、区)政府做好社会稳定和地震宣传工作,涉及大型水库、生命线工程、易发次生灾害源等重要设施场地的市有关部门要加强防范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地震谣传:出现对社会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地震谣传时,所在县(市、区)地震、宣传部门应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及时做好平息地震谣传稳定社会工作。市地震、宣传、通讯等部门及时启动预案,防范制止谣传蔓延。
3.周边地区地震影响:周边地区发生对我市造成一定影响或破坏的地震,视其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由市地震局提出判断、预警意见和处置建议,市政府组织启动相应预案。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切实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把防震减灾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中,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2.统一指挥,密切协作。在市政府统一指挥下,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部署下开展应急工作,遇紧急状况可先行处置,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政府管理,社会参与。依靠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开展地震救援,把社会、民众参与同政府管理有效结合起来,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应急机制。
4. 分级响应,属地管理。建立市、县(市、区)两级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和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管理体系,按照地震灾害预案分级事权划分组织开展应急工作。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及周边波及我市的地震事件应急工作。
(六)预案体系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及有关单位制定与本《预案》配套的应急预案,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审批备案,与本《预案》形成太原市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济区、民营区管委会抗震救灾指挥部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区域应急预案审批备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职责
太原市防震减灾工作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和15个专业防救组。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各位副市长及市政府秘书长
执行总指挥:分管副市长(兼)
执行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地震局局长、市应急办公室主任、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市警备区分管副司令员、市发改委主任、市建管委主任、市公安局局长、市民政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
较大以上地震灾害事件发生(红色、橙色、黄色预警发布),地震应急工作由总指挥指挥。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兰色预警发布),由执行总指挥指挥。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由执行总指挥总负责。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地震局局长兼任。
平时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防震减灾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做好防震减灾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
各县(市、区)、开发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及有关单位须成立相应机构,接受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导,按照本预案要求落实各项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震时职责:负责实施本《预案》,领导指挥全市抗震救灾工作。在启动国家、省地震应急预案时,接受国务院或省政府抗震救灾统一指挥。确定应急级别、期限及规模。部署对县(市、区)灾区的支援,派出现场指挥部和地震应急救援队,调配救灾物资。在预警阶段,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宣布实行特别管制。向省政府(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地震局、市政府应急办和15个专业防救组召集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开发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准备工作;对各级、各部门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地震应急预案进行审批备案;起草有关文件资料;协调指挥部与各有关部门应急联系,向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和应急工作情况;审查抗震救灾新闻报道,组织新闻发布会等。
(三)灾区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视灾情向极震区或重灾区派出现场指挥,指导协调灾区县(市、区)抗震救灾工作。现场指挥部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民政局、市地震局、市应急办及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分析判断地震趋势,确定应急工作方案;协调国家、省现场工作队工作;部署组织各应急救援小组按职责开展紧急救援工作,必要时提出震区特别管制措施以及干线交通管制措施建议;及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地震震情灾情,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救灾指示;接待新闻单位来访,组织安定民心,组织稳定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四)各专业组及职责
抢险救灾组
召集单位:太原警备区
责任单位:太原警备区、武警太原支队、市煤管局、市公安消防支队
负责遵照抗震救灾指挥部命令,组织调动部队、专业抢险救援队、民兵预备队迅速赶赴灾区开展搜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抢救国家重要物资。
医疗卫生组
召集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市容环卫局、市红十字会
负责组织调动医疗救护队伍迅速赶赴灾区进行救治,做好危重伤员转运、护送工作,防止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保障药品、医疗器械供应,监督水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及时清运垃圾、死亡牲畜,保持环境清洁,预防各种疫病;组织红十字志愿工作者参加救援。
灾民安置组
召集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局、市房地局、市园林局、山西保监局
负责应急疏散、转移安置灾民,规划建设和启用避难场所,设立灾民救济、抚恤物品供应站,组织灾民开展自救互救;接收紧急救援物资,做好死难者善后工作、孤老幼残人员安置工作和保险理赔监督协调工作。
城市基础设施与工程抢险组
召集单位:市建管委
责任单位:市建管委、市市政管理局、市水务局、市人防办、市煤气化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热力公司供水、燃气、供热、排污、市政等城市基础设施检查抢修,水库、河道、堤坝等水利设施和人防工程抢险、排险、震后利用;解决饮用水和消防用水问题。
治安保卫组
召集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武警太原支队、市交警支队
负责抢险救灾期间社会治安管理和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首脑机关、金融、仓储、救灾物品、监狱、生命线工程、重要交通要道等要害部门和重要目标的警戒,必要时实行特别管制。
次生灾害防治组
召集单位:市安监局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国资委、市经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省国防工办、太化集团公司
负责各种易燃、易爆、有毒、辐射等次生灾害源安全监督检查和抢险;震后地质灾害、环境污染、水源污染、化学污染等次生灾害应急处置等。
交通运输组
召集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太原铁路局、市公交总公司、省民航机场管理局
负责对被毁公路、铁路、桥梁和有关交通设施进行抢修,清除路面障碍,设置醒目标志,实行交通管制,确保救灾车辆通行,人员疏散,根据灾情制定空运、空投措施。
电力保障组
召集单位:太原供电局
责任单位:太原供电局、太原第一热电厂、太原第二热电厂
负责对电力系统进行抢险、抢修,提供用户自备发电机名录。
通信保障组
召集单位:市通信分公司
责任单位:市通信分公司、市移动分公司、市联通分公司
负责对通信设施进行检查抢修,确保抗震救灾通信畅通和信息发布。
后勤保障组
召集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粮食局、太原石油公司
负责防震减灾粮食、食品、物资、燃料储备计划制定和组织调拨工作;确保救灾食品、物资、燃料、建材、生活用品供应;做好商场、超市等大型公共场所疏散检查、财物保护和油库、加油站、输油管线安全工作。
宣传教育组
召集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市科协、太原日报社、市文广集团
负责按照抗震救灾指挥部命令,及时开通“震情传送绿色通道”,发布震情、灾情信息,组织协调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会等工作。
学校、公共场所防救组
召集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园林局、共青团市委
负责加强学校地震知识普及教育工作,指导学生避震、疏散、自救互救;利用操场、体育场、公园、绿地建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避震疏散演练;接到临震预报后组织实施停课、关闭公共活动场所措施,做好学校、公共场所火灾、中毒等次生灾害预防工作;组织地震应急青年志愿者队伍。
财务管理组
召集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负责筹集抗震救灾经费,统一管理中央、省下拨的救灾经费及兄弟省市援助经费,调度、监督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
涉外工作组
召集单位:市外事办
责任单位:市外事办、市旅游局、太原海关
负责组织接待外国驻华使领馆来并人员、国际救援人员、外国新闻记者及外国科学考察专家;协助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处理国际社会救助事宜;组织疏散、安置国内外游客和来访人员;办理国际救灾物资入关手续。
震情灾情监视组
召集单位:市地震局
责任单位:市地震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市统计局
负责落实地震三要素(发震时间、地点、震级),组织专家紧急会商分析地震发展趋势,组织技术人员赴地震现场进行监测考察;收集灾区震害损失情况,进行灾情速报;提供震情灾情信息,协调新闻报道事宜;进行防震减灾技术创新与攻关研究和灾害天气的预测预报与信息发布、资料统计等工作。
三、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与报告
各县(市、区)地震观测站、企业地震台对地震信息进行监测、分析和报送;市地震局对全市各类地震信息进行监控、跟踪、分析处理并根据震情发展变化及时向省地震局和市政府报告。
(二)预警预防
1.搞好全市地震监测网安全运行、前兆数据处理和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系统建设。
2.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依法做好重大建设工程和次生灾害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
3.我市被划为地震危险监视区范围或接到地震预报预警时,立即按省政府要求采取预警预防措施。
(三)预警支持系统
预警支持系统由市应急指挥系统、市地震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系统组成,并通过市应急指挥系统与各县(市、区)及市相关指挥平台联网。
(四)地震预警级别及发布
1.依据地震紧迫程度分为4类
临震预报预警:对10日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
地震短期预报预警:对3个月内将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
地震中期预报预警:对未来1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
地震长期预报预警:对未来5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
2.依据地震严重程度分为4级
7级以上地震预警(Ⅰ级)、6.5~6.9级地震预警(Ⅱ级)、6.0~6.4级地震预警(Ⅲ级)、5.0~5.9级地震预警(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地震预警一般由国务院或省政府发布;省政府对我市发布地震短期预报后,在紧急情况下,市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临震预报预警。
(五)震情速报
单位(部门)和个人获得地震异常信息,应及时向所在县(市、区)政府或地震部门报告,市、县(市、区)地震部门应立即到现场落实,确定异常后立即向市、县(市、区)政府报告,情况严重时,可越级报告。(责任编辑:陈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