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这一目标提出的具体指标包括人才资源总量增加到1.8亿人;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等。
围绕2020年的人才发展总体目标,纲要提出创新人才工作的体制和机制。
在改进人才管理方式方面,提出规范行政行为,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和规范人才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克服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取消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在人才选拔任用机制方面,提出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探索公推公选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推行和完善地方党委讨论决定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建立事业单位关键岗位和国家重大项目负责人全球招聘制度。
纲要还提出了10项重大政策和12项重大人才工程。
十二项重大人才工程
1、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2、青年英才开发计划
3、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4、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
5、文化名家工程
6、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
7、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8、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9、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10、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
11、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
12、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
十项重大政策
1、实施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金融政策
2、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政策
3、实施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政策
4、实施人才创业扶持政策
5、实施有利于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和创新政策
6、实施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流动政策
7、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
8、实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发展政策
9、实施促进人才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
10、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责任编辑:海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