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这是中国政府制定的第一份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是全面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阶段性政策文件,是中国政府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宪法原则,积极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大举措。
会议指出,两年来,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通力合作下,行动计划确定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实施,预定的各项目标如期实现,各项指标均已完成,行动计划得到全面落实。其中有约35%的约束性、50%以上的涉民生指标超额或提前完成,在行动计划规定的任务之外,中国政府在各领域、各方面还做了大量的工作。通过行动计划的全面落实,中国公民的人权意识显著提高,人民的总体生活状况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得到全面加强,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的保障更加有效,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利得到有力保障,国际人权领域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深化,各领域的人权保障在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上全面推进。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标志着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责任编辑:陈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