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消息 平政和县一名男子平均3天骗一次,五年间骗了一依姆500余次,共骗走其42万余元,期间又通过网聊认识了花季少女阿好(化名),与其同居四年多,花掉了阿好6万余元。近日,这个骗术高超的男子被政和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款10万元。
2005年,刘某贷款10万元来福州做房产中介生意,结果经营惨淡。闷闷不乐的他时常沉浸在一些高档消费娱乐场所,不久就将积蓄挥霍一空,之后,他想到了骗。
2005年7月,刘某的父亲阿明(化名),受刘某蒙蔽,向自己的好姐妹阿莲(化名)借2000元,为刘某在福州做生意筹措资金。为了借到钱,阿明拿家中的两个店面做担保,还向阿莲承诺以高额利息予以回报。
2006年9月,刘某开始直接向阿莲借钱,少则50元、100元,多则上千元,而且屡屡得手。尝到甜头的刘某为了控制阿莲,编造了更大的谎言,称要缴各种手续费才能拿到1800万元贷款。
刘某借钱次数多了,阿莲也有所警觉,催刘某还款,可刘某每次都以只差一点钱就可贷出款为借口搪塞。“阿姨,您不是没有儿子吗?如今您这么诚心帮我,等我事业腾达了,一定像儿子一样为您养老送终。只要1800万元贷款从银行贷出,我就把钱全部还给您。”
阿莲信了,着了魔似的给刘某汇钱,也不顾自己每月仅有1100元退休金。她把店面转卖款5.5万元给了刘某,之后实在拿不出钱还伸手向亲朋好友借。大多数时候,阿莲是通过银行转账汇款给刘某,借给刘某多少钱,她也会记下来。所以这5年间,刘某一共找她要过多少钱,她记得清清楚楚:“528次,425693元。”
不但如此,刘某还骗了他亲朋好友7万余元。2007年,刘某又通过网恋的方式,骗花季少女阿好与他同居四年多,花了她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