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的调查报告称,2006年,瓦房店市政协委员提出,教育部门应加强对学生饮用水的安全管理,建议由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对学校进行统一供水。为此,瓦房店市教育局经与质监局沟通,由质监局推荐6家有资质企业为学校提供学生用水。2010年7月,瓦房店市教育局委托质监局对6家供水企业的水质进行抽样检查,抽检结果均为合格。为确保学生饮用水安全,瓦房店市教育局坚持每年春秋两季组织供水企业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并查看相关证件,对供水企业资质进行审核。
报告说,2012年4月25日,瓦房店市教育局例行召开供水企业负责人会议,顺成矿泉饮品制造(大连)有限公司(景春牌矿泉水)等两家企业未来参会,瓦房店市教育局第一时间与质监局取得联系,得知顺成矿泉饮品制造(大连)有限公司(景春牌矿泉水)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已到期。4月27日,瓦房店市教育局通过教育局网站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所有学校不得采购上述两家企业饮用水。4月28日下午,瓦房店市质监局对顺成矿泉饮品制造(大连)有限公司进行了查封,瓦房店市教育局及时销毁景春牌矿泉水22桶。
官方表示,媒体报道后,瓦房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巩其庄亲自作出指示,要求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全市矿泉水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市长赵阳立即召集教育、食品药品监管、公安、质监、工商、卫生、食安办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要求市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组织力量,迅速查处。召集有关部门对全市学校学生饮用水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此外,报告称,瓦房店市质监、工商等部门对该事件进行全面深入调查,瓦房店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已介入调查,并将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目前,此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