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在任常平交通分局和虎门交通分局局长期间,擅自决定将在交通执法过程中处罚的罚款违反规定存入小钱柜,然后分别伙同其下属陈伟华等七人私分后侵吞,总数超过100多万元,其中黄平个人分赃数额超过50万元。
黄平还涉嫌受贿,收受东莞市索思商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干股8万元,对该公司在取得船舶数据资料、代办“道路经营许可证”和获得“虎门镇内公交车营运情况”调查业务上提供帮助。
检察机关还查明黄平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犯罪,他擅自决定将单位存在小钱柜的资金25万多元,以年终奖的名义分给单位人员。
黄平在任常平交通分局和虎门交通分局局长期间,擅自决定将在交通执法过程中处罚的罚款违反规定存入小钱柜,然后分别伙同其下属陈伟华等七人私分后侵吞,总数超过100多万元,其中黄平个人分赃数额超过50万元。
黄平还涉嫌受贿,收受东莞市索思商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干股8万元,对该公司在取得船舶数据资料、代办“道路经营许可证”和获得“虎门镇内公交车营运情况”调查业务上提供帮助。
检察机关还查明黄平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犯罪,他擅自决定将单位存在小钱柜的资金25万多元,以年终奖的名义分给单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