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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洛南县: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 市场监督迅速查处

www.cndongbu.cn(2018-04-13)来源: 视界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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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界观网讯(杨中财 王勇)接到消费者投诉,商洛市洛南县医药市场违法销售药品的劣迹行为时有发生,市场监管长期处于走过场、走形式的放任监管模式,导致群众用药安全难以得到保障。“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使用方法、剂量、时间等多种情况决定其使用效果。 通过医生诊断, 依据病情合理用药可以有效的预防和治疗疾病。盲目使用,不仅使病情得不到有效的治疗,更可能危及生命安全。
  2018 年 1 月 25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力度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规定》,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要求。认真调查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2018 年 4月 10 日,记者依据线索在商洛市洛南县进行走访调查,发现伟军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济世大药房等多处药房在没有医师处方的情况下,随意销售处方药品。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处方药品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医师应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方可开具处方。
  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品和甲类非处方药品。违反规定销售处方药品的,责令限期改正, 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要处以 1000 元以下的罚款。为了群众用药安全,面对洛南县医药市场乱象, 记者与4月11日给洛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市场监督管理局陈副局长当天下午就安排该单位执法人员对两家药店进行了逐一核实。在问题面前两家医药企业都承认违法销售处方药。洛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对全县医药企业都开展处方药销售检查通知,每家医药企业都签订(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规范经营承诺书)。从违法事实来看,洛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两家医药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据悉,洛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对全县医药企业违法销售处方药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净化全县药品安全环境。
编辑:西部新闻网宝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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