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张宝龙)“买商铺交了全款330万之后才给签合同。”市民苏女士在宝鸡新城吾悦广场项目投资在建商铺,交钱后签合同时却被开发商告知土地被抵押给银行,存在一定风险,她认为自己受到了欺诈。
市民:没事先告知有意欺诈
6月12日,苏女士介绍,前不久她在宝鸡新城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新城吾悦广场项目看中了一套商铺,面积约190平方米,总价约330万。看好之后交了30万的认筹金,之后销售人员告诉苏女士,5月31日前必须将全款付清方可签订购买合同。
“付全款之前我只看到过合同样板。”苏女士说,当时她看到的样板合同上有一条,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未抵押。于是她也就没多想,5月31日将全部房款付清。
“付钱后两天就签合同了,我仔细一看合同中出现了一个附件,才知道我买的商铺土地都被抵押过了。”苏女士说,于是她没签字。
苏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她几年前也是投资房产,受过骗,对方也将土地抵押,后来工程烂尾了,自己虽然打赢了官司,但是没有追回损失。
苏女士说,开发商拿到土地后抵押给银行贷款开发建设,再销售给市民,资金回笼后还了贷款解押土地后才能给她办理产权手续,期间存在一定风险。比如开发商实力不够或者资金链出问题,都会造成她买的商铺没法确权给她。
苏女士认为,交了钱才签合同,事先没有告知土地被抵押给银行,开发商就是恶意欺诈,她目前有两个诉求,一是退钱不买了;二是开发商单独解押她买的商铺,保证她的利益。而这两点诉求她和开发商方面多次协商对方都不同意。
开发商:正常开发流程
华商报记者看到该合同附件,一份农业银行宝鸡分行5月25日出具的同意函,内容大致为:宝鸡新城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宝鸡市高新五路南站145686平方米土地已抵押,期限为2018年4月11日至2021年4月11日,若该公司无法清偿贷款,银行有权向法院申请对已抵押土地及地上建筑房屋依法进行处置。
宝鸡新城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张秋峰介绍,苏女士购买的商铺建设土地确实已经抵押给银行,这个是开发过程中再正常不过的流程,几乎所有的开发商都是这样操作的。苏女士在购买过程中没有问过这个问题,销售顾问也就没告知。还有就是在苏女士看样板合同时,土地抵押还在办理当中,没有结果,也没法说已经抵押了,在签合同时,抵押刚好办好,公司特意在合同中附件说明。
张秋峰说,他们公司实力强,比起土地抵押贷款问题,项目开发的好坏、招商是否成功才是关注的重点,虽说土地抵押到2021年,但是项目销售的好,他们也会提前还款,解押土地。要说风险,这其中的每一步都有风险,苏女士既然不能接受这个风险,公司也不可能单独给她一家提前解押,那么可以按照协议约定退款,苏女士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住建局:国家政策允许
12日下午,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房政房产科负责人介绍,宝鸡新城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吾悦广场这个项目手续齐全,目前在建的商铺和住宅情况网上都有公示。
该负责打开网站给记者进行了一一说明,吾悦广场项目的商铺和住宅都显示是可销售状态,苏女士预购的商铺也取得了预售证,没有被抵押。该负责人说,他们部门只能监管到房子的情况,土地情况要到国土和不动产登记部门才能查询,土地抵押贷款很常见,也是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中风险需要买家自己衡量。
陕西立刚律师事务所律师史亮认为,开发商抵押土地确实存在风险,但投资本身就有各种风险,市民需要自己鉴别,既然风险还没有发生,也不能说谁对谁错。苏女士虽说付了全款,但没签订合同,开发商事先没有告知土地已抵押,侵犯了苏女士的知情权,应该退款。
而苏女士认为,商铺不能离开土地单独存在,土地抵押了势必影响商铺的产权,事情不能解决的话她将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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